单选题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韩某和舒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有()。A 韩某出售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牵连犯B 韩某为本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C 舒某只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D 韩某向舒某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单位犯罪E 对舒某按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罚

题目
单选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韩某和舒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有()。
A

韩某出售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牵连犯

B

韩某为本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

舒某只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

韩某向舒某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单位犯罪

E

对舒某按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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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按照某银行支行的业务印章制作了一个业务印章,并印制了空白存单,然后制作了一张100万元的银行存单,并以此从另一家银行获得抵押贷款100万元。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关于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这是伪造金融票证的行为

    B.这是合法的,因为王某自己在银行有抵押

    C.这是不合法的,但不构成犯罪

    D.这是金融诈骗行为

    E.若能偿还贷款就不违法,若不能偿还就是违法


    正确答案:AD

  • 第2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关于假释,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实际执行13年以上的,才可以被假释

    B.王某至少要实际执行6年以后,才能被假释

    C.假释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裁定

    D.若王某与张某曾被减刑,则不适用假释

    E.假释建议书由监狱提出


    正确答案:ACE
    本题考核假释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之IEJ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能假释。本题中,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张某要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能假释,王某要实际执行5年以上,才能被假释。所以选项B错误。减刑以后,也可以被假释。所以选项D错误。

  • 第3题:

    黄某在行驶过程中将车开上了逆行道,对面正常行驶的钱某紧急中为躲避而撞坏了正在右侧正常行驶的韩某的私家车。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韩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黄某
    • B、钱某
    • C、韩某
    • D、黄某和韩某

    正确答案:A

  • 第4题:

    韩某是甲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2011年1月1日韩某到公司上班,下列关于工资报酬的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韩某属于正常工作,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 B、甲公司可以安排补休,不需支付加班费
    • C、如果该月韩某的工作时间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 D、甲公司支付给韩某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D

  • 第5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6题:

    李某、夏某与韩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擅自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收益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有效行为,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 B、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追认
    • C、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可撤销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 D、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无效,应恢复原状

    正确答案:A

  • 第7题: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韩某是甲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2011年1月1日韩某到公司上班,下列关于工资报酬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韩某属于正常工作,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B

    甲公司可以安排补休,不需支付加班费

    C

    如果该月韩某的工作时间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D

    甲公司应支付给韩某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2014年6月1日,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韩某乘坐MH360航班从马来西亚飞回北京。飞机中途失事,至今下落不明。韩某妻子何某欲将儿子小韩送养以便再嫁。韩某的父母不知如何处理,咨询刘律师。关于刘律师的答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8年真题]
    A

    韩某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韩某死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

    韩某的父母申请宣告韩某死亡,其妻何某申请宣告失踪,通州区法院应当根据父母的申请宣告韩某死亡

    C

    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则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韩某死亡的日期

    D

    如通州区法院宣告韩某死亡但是韩某并未死亡的,在被宣告死亡期间韩某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民法总则》第46条的规定,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本题中,韩某乘坐MH360飞机中途失事属于意外事件,利害关系人依法有权申请宣告韩某死亡,且没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项,《民法总则》第47条规定,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本题中,韩某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依法满2年即可宣告死亡,至今已4年有余,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因此,法院应当根据韩某父母的申请宣告韩某死亡。
    C项,《民法总则》第4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本题中,韩某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而非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韩某死亡的日期。
    D项,《民法总则》第49条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本题中,如韩某被通州区法院宣告死亡而实际上并未死亡的,其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这几种情形。因此,并非一定效力待定。

  • 第10题:

    多选题
    在侦查阶段,舒某要求委托辩护人,下列关于辩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A

    舒某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B

    舒某可以委托已加入外国籍的表妹担任辩护人

    C

    舒某可以委托其哥哥担任辩护人

    D

    舒某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为舒某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E

    舒某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本案的案卷材料


    正确答案: C,A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关于假释,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

    韩某实际执行10年以上的,才可以被假释

    B

    若韩某被假释,考验期为10年

    C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D

    若舒某与韩某曾被减刑,则不适用假释

    E

    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舒某再犯新罪,应当搬销假释,依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D,E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韩某和舒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有()。
    A

    韩某出售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牵连犯

    B

    韩某为本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

    舒某只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

    韩某向舒某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单位犯罪

    E

    对舒某按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罚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宋某持三棱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棱刮刀砸在宋某头部,宋某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棱刮刀将宋某杀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解析:宋某对王某持刀抢劫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在其实施过程中,王某夺刀并砸在宋某头部致使其昏迷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但是,在宋某昏迷失去侵害能力,即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王某将宋某杀死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而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

  • 第14题:

    共用题干

    韩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有证人王某和秦某作证证明韩某有违法行为。韩某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证人证言的判断不正确的是:()
    A:王某和秦某必须出庭作证
    B:行政机关申请王某、秦某出庭作证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
    C:韩某还可以要求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D:如果查明王某系精神病患者,则王某不能作证

    答案:A,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判必须遵循的根据。详言之,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而对其作出裁判时,在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律、法规是人民法院直接适用的根据,人民法院无权拒绝适用。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这是从总体和一般意义上对法律、法规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作出的规定,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我国整个法律规范体系中的等级、效力和地位并不相同,它们在行政审判中的作用也有差异;同时,低层级的法规规范必须符合高层级的法规规范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时,必须从法律规范整体结构上的规定来审查和裁判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能单从某一法律规范的规定来简单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故B项正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对人民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指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理由中对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合理或适当进行评述。”据此,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仅能审查判断其是否合法、有效,还可审查判断其是否合理或适当。故D项错误。


    《行诉撤诉规定》第2条规定:“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一)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二)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四)第三人无异议。”根据该条第1项,A项应选;根据该条第2项,B项应选;根据该条第3项,D项应选;根据该条第4项,C项应选。


    证人出庭作证为原则性规定,但并非没有例外。经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可以选择提交书面证言的作证方式。A选项忽视了证人提交书面证言的作证方式,故A项是错误的。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行政机关欲申请王某、秦某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而非开庭审理前,且需要取得人民法院许可。而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据此,B选项混淆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和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是错误的。行政诉讼证据中的证人包含了一类特殊主体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的证人。《行诉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3)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根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王某如果系精神病患者,则不能正确表达意志,不能作证。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故本题应选A、B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补贴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法院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的依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的只能是部门规章,不包括地方政府规章,故A项错误。该《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在作出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时没有记入案卷的事实材料,不能作为认定该行为合法的根据。”据此,B项正确。上述第6条排除了WTO规则在反补贴行政案件中的直接适用力。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98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涉外行政案件,是指原告或第三人中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的行政案件。上述《规定》第2条规定:“与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机关提出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条第2款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含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故D项“反补贴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涉外行政案件”正确。但是,《行政诉讼法》中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并无一般行政案件与涉外行政案件的区分,涉外行政案件的审限应当适用该法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故D项“其审限规则与一般行政案件的不同”的说法错误。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这需要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有关行政机关对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执行力;(2)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不需要等待其具有确定力。故A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中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据此,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根据该款第2项,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应审查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才可裁定是否停止执行,故C项错误。根据该款第3项,法院依职权主动裁定停止执行,只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避免执行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故D项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本题中,被告区建委将罚款改为20万元,也构成“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故A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2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既然嘉泰公司对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也向某区法院起诉,故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进行审理。嘉泰公司对原罚款30万元的案件也未撤诉,故法院对罚款30万元、20万元均应审理并作出相应裁判,B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C项正确。《行诉撤诉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或者再审期间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或者再审申请的,参照本规定。”据此,二审、再审期间,被诉行政行为也可发生改变。故D项错误。

  • 第15题:

    韩某是甲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2011年1月1日韩某到公司上班,下列关于工资报酬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韩某属于正常工作,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 B、甲公司可以安排补休,不需支付加班费
    • C、如果该月韩某的工作时间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 D、甲公司应支付给韩某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中,()项是正确的。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韩某是甲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2014年1月1日韩某到公司上班,下列关于工资报酬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实行综合计算作时,韩某属于正常工作,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 B、甲公司可以安排补休,不需支付加班费
    • C、甲公司应支付给韩某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韩某系某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2002年12月个体户薛某要求韩某为其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韩某同意后,指使财务人员在银行办理一份6万元的定期存款,用该存款做质押,薛某从银行贷款6万元。贷款到期后,薛某未归还贷款,银行行使质押权,把6万元的定期存款扣划偿还了贷款。后薛某不知去向,韩某所在的集体企业的6万元至今未追回。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B、薛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C、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 D、韩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多选题
    海关工作人员韩某收受A企业“辛苦费”1万元,违反国家规定,为A企业多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2份,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9万元。侦查期间得知韩某怀孕2个月。下列关于韩某的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韩某的行为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B

    韩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C

    除海关、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任何自然人或单位均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D

    侦查机关可以对韩某采取取保候审

    E

    法院判决韩某有期徒刑2年,应对其宣告缓刑


    正确答案: E,B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黄某在行驶过程中将车开上了逆行道,对面正常行驶的钱某紧急中为躲避而撞坏了正在右侧正常行驶的韩某的私家车。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韩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

    黄某

    B

    钱某

    C

    韩某

    D

    黄某和韩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钱某撞坏了韩某的汽车,但引发险情的是黄某开车逆行,故韩某的损失应当由黄某承担,A选择。
    《民法通则》第129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可能构成走私毒品罪

    B

    李某可能构成运输毒品罪

    C

    根据我国《刑法》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李某应对事实二中携带毒品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D

    根据我国《刑法》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李某对事实二中携带毒品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D两项,李某携带毒品跨越国境进入我国,可能构成走私毒品罪。运输毒品,是指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负刑事责任,而对走私毒品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第22题:

    单选题
    韩某是甲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2011年1月1日韩某到公司上班,下列关于工资报酬的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韩某属于正常工作,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B

    甲公司可以安排补休,不需支付加班费

    C

    如果该月韩某的工作时间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D

    甲公司支付给韩某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

    B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

    C

    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

    D

    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该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双方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已经在二者之间产生了法律关系。所以该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不再仅仅是道德上的约束力。
    B项,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双方有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思,构成了一种法律行为,就会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所以意思表示不只是一种心理活动,而是一种法律行为
    C项,男女双方自愿结合为夫妻,只要满足结婚的条件,就是法律不禁止的行为,当然会在二者之间产生法律关系;人们之间的侵权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但只要侵权行为存在,二者就会产生赔偿的法律关系
    D项,法官在解释法律的时候,考虑到了婚外情并不影响二者签订协议的生效,符合了法伦理性的原则

  • 第24题:

    多选题
    对事实一,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我国司法机关在审理李某盗窃案时,应该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

    B

    我国司法机关在审理李某盗窃案时,应该适用A国的刑法规定

    C

    依照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李某对事实一中的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D

    如李某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依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必须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两项,我国法院审理我国具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应该适用我国的刑法规定。
    CD两项,依照《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8种犯罪行为负责,不包括盗窃犯罪行为。《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