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意外死亡。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存款若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住房和全部存款属于遗产B 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C 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D 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题目
单选题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意外死亡。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存款若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住房和全部存款属于遗产

B

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

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

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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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 第2题:

    某人死亡,遗产由其母甲、妻乙和两个孩子丁、丙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10 万元。胎儿出生后死亡,这 10 万元应当( )

    A. 由甲继承

    B. 由丙,丁继承

    C. 由乙继承

    D. 由甲、乙、丙、丁共同继承


    参考答案:C

  • 第3题:

    (2018年) 根据《继承法》,下列关于代位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无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可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B.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非婚生女儿可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C.甲的女儿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丙的丈夫可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D.甲的女儿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丙的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可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代位继承。A项中继子、C项中丙的丈夫、D项中养子均不属于被继承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故选B项。

  • 第4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答案:A,C
    解析:
    【考点】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详解】《继承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所以在乙先于甲死亡时,就甲遗留的房屋和现金,按法定继承的规定予以继承。《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就甲遗留的房屋和现金,丙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戊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丁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A、C选项正确,B、D选项错误。

  • 第5题: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可以部分返还给甲
    E.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答案:A,B,C
    解析:
    丁应当返还从甲处和乙处继承原来属于甲的财产,不是全部返还,对于从丙处继承的财产,也不能全部返还,因为丙的财产中仅含有部分甲的财产。戊仅返还从丙处取得的甲的财产。

  • 第6题:

    甲生前没有立遗嘱,甲死亡后,继承入包括其子乙(已先于甲死亡)、丙、丁,女儿戊,此外,乙的妻子巳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已经改嫁。乙死亡后留有一子庚,一女辛。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的现实继承人包括丙、丁、戊、庚、辛,但巳不享有继承权
    B.巳、庚、辛都享有对甲留有遗产的继承权,但丙、丁没有继承权
    C.庚、辛是通过转继承的方式获得甲的遗产
    D.丙可以获得甲遗产的1/5,辛可以获得甲遗产的1/10


    答案:D
    解析:
    【精解】甲的现实继承人包括丙、丁、戊、巳、庚、辛六人。其中,丙、丁、戊、巳为甲的法定继承人。巳为丧偶儿媳,是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应列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无论已是否再婚,都不影响她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地位。庚、辛是通过代位继承取得继承人资格的,不过,庚、辛继承的遗产份额只能以他们的父亲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故只有 项是正确答案。

  • 第7题: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亲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
    •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丙死亡1年后乙得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此时,乙要求对丙生前留有的房产进行继承。问:乙所继承的份额是否为甲、乙的共有财产?().

    • A、应当为甲、乙的共有财产
    • B、经甲同意后,可以为甲、乙的共有财产
    • C、经乙同意后,可以为甲、乙的共有财产
    • D、只能是乙的个人财产

    正确答案:D

  • 第9题:

    甲下落不明,甲的妻子乙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于2012年3月1日受理该案。甲的父亲丙因一直反对宣告甲死亡,一病不起,于2012年12月1日死亡(除甲、乙、丁外无其他亲人),留有遗产30万元。甲、乙婚后生一子丁。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因丙不同意宣告甲死亡,法院不应受理乙的申请
    • B、丙死亡时,丁可以代位继承人身份参与继承
    • C、丙死亡时,若乙曾对丙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乙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D、若法院宣告甲死亡,对于丙的30万元遗产,丁可分得15万元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
    •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与乙是父子关系。下列哪种情况下,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A

    乙在和其父甲的争执过程中,失手将甲推入河中致其溺亡。甲死前曾立下遗嘱,其财产全部由乙继承。

    B

    甲生前写下遗书,其财产由其子乙(20岁)丙(10岁)共同继承,甲死后,乙销毁该遗书并伪造一份由乙继承甲全部财产的假遗书。

    C

    甲有一子乙一女丙,某日,因情感纠纷乙将丙杀害,次日,甲因遭受打击心脏病发猝死。

    D

    甲生前遭到其子乙的虐待,在得知甲患有癌症后,乙幡然悔悟,尽心照顾甲并得到了甲的原谅。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男与乙女为夫妻关系,有儿子丙和女儿丁。某日,四人外出旅游遇车祸,甲、乙、丙当场死亡,无法确定死亡时间,丁幸免于难。甲、乙遗留财产数百万元。甲、乙、丙均有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推定()
    A

    甲、乙同时先死亡,丙后死亡

    B

    甲、乙、丙同时死亡

    C

    丙先死亡,甲乙同时后死亡

    D

    年龄大的先死亡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有个人财产30万元,死后未立遗嘱,甲的妻子乙和甲的哥哥丙仍在世。甲还有一女儿,15年前与丁结婚后不久即去世,未留有子女,丁在其妻子死后对甲乙仍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问该遗产该如何继承?( )

    A.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

    B.由乙丙继承,丁无权参与继承

    C.由乙一人继承

    D.由乙丁继承,丙无权参与继承


    正确答案:D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和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甲的遗产。由于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甲的哥哥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甲的遗产。D项正确。

  • 第14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 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 000元应( )。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正确答案:B
    依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根据题干内容可知这8000元应由乙继承。故选B。

  • 第15题: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答案:D
    解析: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本题中,丁从甲处继承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另外,对于丁代位继承从乙处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理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6题:

    公民蒋某与妻王某有婚生子甲和婚生女乙,甲与丙于1974年结婚后生有一女A,并收养一子B。乙与丁于1977年结婚后生有C、D两个女儿。1995年以前,蒋某、王某一直与其子甲共同生活。1995年甲因病死亡,蒋某、王某因与儿媳丙共同生活不便,即去其女儿家与乙、丁共同生活。1997年蒋某死亡,1998年王某病重期间,乙于丙、A、B 和丁、C、D等人均在场的情况下,当众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当月15日,在乙护理其母去外地治病途中,因翻船事故二人同时落水,被救起后均已死亡。丁、C、D要求分割遗产,丙、A、B以乙生前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女婿、外孙女均无继承权为由拒绝,双方发生争讼。
    试分析:
    此继承纠纷如何解决?理由是什么?


    答案:
    解析:
    【详解】(1)该问题涉及继承权的放弃问题。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作出的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表示,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如果本人不承认,又没有其他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所以乙在其父亲的遗产没有分割以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有效的;而在其母亲没有去世前,放弃母亲的遗产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无效。
    (2)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自然死亡的,以医学上公认的死亡确定标准确定死亡时间;宣告死亡的,以判决宣告之日为死亡时间。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即是继承开始的时间。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所以在确定乙与其母在事故中死亡的时间时,推定其母先死,乙的两个女儿有继承乙母遗产的权利。
    (3)丁、C、D以转继承的方式获得遗产。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要有两个死亡的事实,即被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均死亡,并要求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二是当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未分割。三是必须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A、B可以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代位继承必须有两个死亡事实,即被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子女(被代位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且要求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二是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三是须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四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的子女不得依遗嘱代位继承。
    丙则不享有继承权,因其未对公婆尽主要的赡养义务。根据《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享有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的权利。认定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要看是否确实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是否在劳务上给予了主要扶助。如果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只是尽了一般性的义务,则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只能按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适当的遗产。

  • 第17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E.戊、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A,C
    解析:
    《继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遗嘱继承人乙已经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所以,该遗嘱继承无效,应该转为法定继承。
    A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人乙先于甲死亡,其应当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由乙之女戊来继承。
    BCDE四项,甲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儿子丙、代位继承人戊和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丁。丙、丁、戊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法定继承。

  • 第18题: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意外死亡。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存款若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住房和全部存款属于遗产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1)选项AC:夫妻一方死亡时,应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仅其中的一半是遗产。(2)选项BD:丁可根据甲的遗嘱继承甲的全部个人财产,乙和丙无权继承。

  • 第19题:

    甲生前立有遗嘱,在其死后,财产由儿子乙继承,但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之后,乙的孩子丙应当按照何种方式继承该笔遗产?()

    • A、遗赠
    • B、代位继承
    • C、转继承
    • D、遗嘱继承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000元应()。

    • A、由甲继承
    • B、由乙继承
    • C、由丙、丁继承
    • D、由甲、乙、丙、丁继承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妻乙和两个孩子丁、丙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万元。胎儿出生1天后死亡,这1万元应当怎样处理?()

    • A、由甲继承
    • B、由乙继承
    • C、由丙、丁继承
    • D、由甲、乙、丙、丁继承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妻乙和两个孩子丁、丙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万元。胎儿出生1天后死亡,这1万元应当怎样处理?()
    A

    由甲继承

    B

    由乙继承

    C

    由丙、丁继承

    D

    由甲、乙、丙、丁继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中,为胎儿保留的1万元,胎儿出生后才死亡,故该1万元应由其母乙继承,故B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

    B

    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

    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

    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C项,《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甲乙婚后购买住房、20万元存款,一半应分出为配偶乙所有,另一半属于甲的遗产。
    A项,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的近亲属,而不是死者,所以60万元不属于遗产。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保留特留份后剩余的遗产仍按遗嘱处理,所以“遗嘱全部无效”的说法错误。
    D项,遗嘱设定遗产由丁继承,所以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 第24题:

    多选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戊可代位继承

    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 B,A
    解析:
    《继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遗嘱继承人乙已经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所以,该遗嘱继承无效,应该转为法定继承。
    A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人乙先于甲死亡,其应当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由乙之女戊来继承。
    BCD三项,甲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儿子丙、代位继承人戊和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丁。丙、丁、戊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