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24个小时
最多24个小时
最多72个小时
最少72个小时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官网在线推介,披露基金信息
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
第6题:
最少24个小时
最多24个小时
最多72个小时
最少72个小时
第7题:
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可以电话联系投资者
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可以登门拜访投资者
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可以用邮件联系投资者
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第8题: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之日投资者交纳认购款后计算
基金合同应约定设置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可以自行约定投资冷静期
在冷静期内募集机构人员需与投资者进行回访确认
第9题:
Ⅱ、Ⅰ、Ⅲ、Ⅳ
Ⅰ、Ⅱ、Ⅲ、Ⅳ
Ⅲ、Ⅰ、Ⅱ、Ⅳ
Ⅱ、Ⅲ、Ⅰ、Ⅳ
第10题:
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12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投资冷静期为针对风险承担和风险识别能力评估不合格的投资者设置
股权投资基金应合同应当约定,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缴纳认购基金款项后计算
第11题:
基金募集方式不同,基金投资标的相同
基金募集方式与基金投资标的均相同
基金募集方式与基金投资标的均不同
基金募集方式相同,基金投资标的不同
第12题:
Ⅰ、Ⅱ
Ⅲ、Ⅳ
Ⅰ、Ⅱ、Ⅲ、Ⅳ
Ⅰ、Ⅳ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第17题:
Ⅰ、Ⅱ、Ⅳ
Ⅰ、Ⅲ、Ⅳ
Ⅱ、Ⅲ、Ⅳ
Ⅰ、Ⅱ、Ⅲ、Ⅳ
第18题: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
回访过程中可以出现诱导性陈述
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
第19题:
最少24个小时
最多24个小时
最多72个小时
最少72个小时
第20题: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不少于12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投资冷静期为针对风险承担和风险能力评估不合格的投资者设置
股权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计算
第21题:
Ⅰ、Ⅱ、Ⅲ、Ⅳ、V、Ⅵ、Ⅶ
Ⅰ、Ⅱ、Ⅲ、V、Ⅳ、Ⅵ、Ⅶ
Ⅱ、Ⅰ、Ⅱ、Ⅲ、Ⅳ、Ⅶ、V
Ⅱ、Ⅰ、Ⅳ、Ⅲ、Ⅶ、Ⅵ、V
第22题:
特定对象的确定
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投资冷静期
合格投资者确认
第23题:
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
在完成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
在投资冷静期内,募集机构应主动联系投资者
第24题:
特定对象的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合格投资者确认。
特定对象的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特定对象的确定、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特定对象的确定、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