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对争议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判,属于居中公断性质。劳动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处罚,属于行政执法性质
劳动争议仲裁的对象为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以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生效的仲裁文书对相关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监察的对象主要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行三方原则,其中政府起主导性作用;劳动监察机构为行政机关或授权、委托的社会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和解、调解、裁决等方式解决争议,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实行一裁两审制。劳动监察通过行政处置、行政处罚等方式制止违法行为,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要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1题:
第2题:
()是指争议当事人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处理、裁决的法律制度,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具有准司法性质。
第3题:
下列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表述中,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区别于民事仲裁的有()。
第4题: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表述,正确的有()
第5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区别的表述中,以下()不正确。
第6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第7题:
调解
仲裁
审判
诉讼
第8题: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仲裁直接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法定管辖,而《仲裁法》规定的是约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劳动争议
第9题:
所有劳动争议都必须通过仲裁程序予以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没有法律约束力,因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一行政机构
第10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和用人单位三方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第11题: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与同案劳动争议诉讼不能并行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因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而中止
劳动争议仲裁达成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不得起诉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由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第12题: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诉讼
第13题:
第14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提起诉讼。
第15题: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之间衔接的表述错误的是()
第16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区别的表述中,以下()不正确。
第17题:
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第18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9题:
劳动争议仲裁对争议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判,属于居中公断性质。劳动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处罚,属于行政执法性质。
劳动争议仲裁的对象为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以及其他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行三方原则,其中政府起主导性作用;劳动监察机构为行政机关或授权、委托的社会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和解、调解、裁决等方式解决争议,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实行一裁两审制。劳动监察通过行政处置、行政处罚等方式制止违法行为,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要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20题: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解决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进行仲裁
劳动仲裁是所有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但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则可以仲裁
第21题: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必须先申请调解
经调解劳动争议仍未解决,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不得因不服仲裁裁决而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得因不服人民法院裁决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不得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22题:
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劳动争议由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方可受理
对争议调解不成,无须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直接行使裁决
第23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仲裁会再次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