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李某在某私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工作中,李某与企业约定销售金额超出约定指标的,超出部分可按比例提成,作为对销售人员的奖励。2008年7月,李某辞职离开公司,要求公司结算销售提成,公司口头答应李某待到年终结算。2009年春节后,公司依然未向李某结算销售提成,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李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是否可以直接诉至人民法院?理由?

题目
问答题
李某在某私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工作中,李某与企业约定销售金额超出约定指标的,超出部分可按比例提成,作为对销售人员的奖励。 2008年7月,李某辞职离开公司,要求公司结算销售提成,公司口头答应李某待到年终结算。 2009年春节后,公司依然未向李某结算销售提成,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李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是否可以直接诉至人民法院?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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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为从事贸易的个体户,李某与王某约定,由王某为李某代销18方砚台。李某贾求代销的最低总价款为人民币31400元,王某以总价款的20%收取手续费,另扣除总价款的17%作为代为李某缴纳的增值税 协议签订后,王某当即给付 1万元,余额9782元议定以后再付。至约定的时间,李某向王某索要欠款,王某称,18方砚台的成交价只有25力元,扣除约定的手续费和税款,只能付给李某5750元。王某向李某出具了他与购买人订立的销售合同。李某认为 王某无权改变代销的指示,要求王某支付欠款9782元 为此,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9782元张某是否应该归还甲进出口公司的剩余费用?为什么?


    正确答案:在本案中,李某委托王某出卖砚台,并指定了最低价格。依据《合同法》第418条的规定,王某以低于该指定的最低价格出卖时,应经过李某同意;未经李某同意的,王某只有补偿其差额,该买卖合同才对李某发生效力。因此,因王某擅自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卖出,其仍应按照约定的数额向李某给付价款。

  • 第2题:

    A个人独资企业聘用李某管理企业事务,聘用合同中规定李某进行3万元以上的交易时,必须经投资人同意。李某超出该规定,以A企业的名义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超越权限的无效合同,由李某承担越权部分的责任。 ( )


    正确答案:×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对其职权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 第3题: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1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约定竞业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没有从事技术性岗位,甲公司不得与其约定竞业限制
    B.李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5年,李某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约定
    C.无论甲公司是否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李某都应当履行竞业限制约定
    D.甲公司可以与李某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竞业限制。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第4题:

    小明的好朋友都喜欢看导演李某的电影。小明某销售公司的同学都不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小红既是小明的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小兰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小宇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喜欢李某的电影。
    根据以上陈述,一定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A. 小兰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
    B. 小宇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C. 小宇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D. 小红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翻译推理题。 题干翻译:(1)朋友→喜欢李。(2)销售公司且同学→不喜欢李。小红:同学且朋友;小兰:同学且—销售公司;小宇:同学且—喜欢李。由上述条件可以得到:小兰:—销售公司,是对(2)的否前,否前不必然,排除A选项;小宇:不喜欢李,是对(1)的肯后,肯后不必然,排除B、C选项;小红:同学,是对(1)的肯前,肯前比肯后,小红喜欢李,而小红喜欢李是对(2)的否后,否后必否前,得到小红一定不再销售公司工作。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 第5题:

    小明的好朋友都喜欢看导演李某的电影。小明某销售公司的同学都不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小红既是小明的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小兰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小宇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喜欢李某的电影。根据以上陈述,一定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 A、小兰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
    • B、小宇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 C、小宇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 D、小红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正确答案:D

  • 第6题:

    某文化单位委托知名作家李某创作一部反映国有企业改革的文学作品并为其提供创作的一切便利条件,作家李某最后将作品完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

    • A、著作权的归属可由某单位与作家李某在合同中约定
    • B、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著作权属某单位所有
    • C、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著作权属作家李某
    • D、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著作权属某单位与作家李某共同所有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2011年3月,A市张某通过朋友在B市购买了3000吨钢材,填写了仓库保管单并储存于A市某仓库,,准备高价卖出,并在网上发布了销售钢材的信息。不久,自称A市某商贸公司经理的李某,通过中间人王某与张某联系称:其有一个贸易项目急需钢材。张某信以为真,很快就与李某在A市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张某又与H运输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张某出资委托该运输公司将钢材运至C市李某指定的仓库。后李某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且张某无法联系到李某。经查证,李某收到钢材的第二天即由王某将钢材低价卖掉,两人将钢材销售款315万元挥霍一空。本案中哪个地区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本案A市、C市公安机关有管辖权。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经济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A市为犯罪行为发生地,C市为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 第8题:

    李某在某私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工作中,李某与企业约定销售金额超出约定指标的,超出部分可按比例提成,作为对销售人员的奖励。 2008年7月,李某辞职离开公司,要求公司结算销售提成,公司口头答应李某待到年终结算。 2009年春节后,公司依然未向李某结算销售提成,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李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理由?


    正确答案: (1)属于劳动争议。
    (2)因为销售提成也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是劳动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依法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 第9题:

    单选题
    某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王某为了在某中医院增加其降血压药物的使用率,给予开具其降血压药处方的医生每盒10元的奖励。该经营企业的李某也想以同样的方式增加某种药物在某县医院的使用率,但是遭到拒绝。李某与该医院采购部门经过商讨,最终李某决定给予该医院一定折扣,并如实入账。对李某行为的认定是(  )
    A

    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

    B

    属于合法行为

    C

    是限制竞争行为

    D

    构成了低价倾销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1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李某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李某不满意约定的竞业限制内容

    B

    李某履行劳动合同已经超过1年

    C

    李某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了甲公司

    D

    甲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基金公司销售人员张某与银行员工李某约定,按李某新增基金销售量给予李某一定回扣,该行为在遵守上违反了(  )的要求。
    A

    诚实守信

    B

    保守秘密

    C

    忠诚尽责

    D

    客户至上


    正确答案: A
    解析:
    诚实守信要求基金从业人员不得欺诈客户,在证券投资活动中不得有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对于同行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诚实守信规范要求基金从业人员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低于基金销售成本销售基金;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赠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合法、有序地进行竞争。

  • 第12题:

    问答题
    李某在某私营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工作中,李某与企业约定销售金额超出约定指标的,超出部分可按比例提成,作为对销售人员的奖励。 2008年7月,李某辞职离开公司,要求公司结算销售提成,公司口头答应李某待到年终结算。 2009年春节后,公司依然未向李某结算销售提成,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李某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是否可以直接诉至人民法院?理由?

    正确答案: (1)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因为根据《劳动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仲裁裁决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张某和李某于2008年3月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2010年8月31日前缴付出资,王某超出约定期限迟迟不缴付出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如将王某除名,必须一致同意

    B.张某和李某应作出书面除名通知

    C.张某和李某发出除名通知之日起,王某退伙

    D.王某对除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C
    《合伙企业法》第49条。

  • 第14题: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l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竞业限制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2年以上竞业限制期限
    B.甲公司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少于3年
    C.甲公司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D.甲公司支付李某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期限可以短于竞业限制期限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竞业限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第15题:

    共用题干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已经超过1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甲公司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B:乙公司招用与甲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李某,如果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已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甲公司无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答案:A,B
    解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招用与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16题:

    某设备销售公司规定,销售人员每月的提成规则如下:

    销售员赵某本月销售提成为1800元,则赵某本月销售额是多少元?

    A.220000
    B.193750
    C.180000
    D.175000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策略制定题目。
    根据表中数据:
    10万元以内的销售提成占比1.2%,则销售额是10万元时,所得提成为100000×1.2%=1200元;
    超过10万不超过15万部分的销售提成占比0.5%,则销售额是15万元时,所得提成为100000×1.2%+50000×0.5%=1450元;
    超过15万元不超过20万元部分的销售提成占比0.8%,则销售额是20万元时,所的提成为100000×1.2%+50000×0.5%+50000×0.8%=1850元,因此销售额应介于15万至20万之间。
    假设销售额是x,列方程(x-150000)×0.8%+1450=1800,得x=193750。
    因此,选择B选项。

  • 第17题:

    李某长期通过快件渠道从韩国邮购化妆品,每次金额都在人民币1000元以内,进境后在网上销售。李某每次购进的化妆品可按个人物品申报进境。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某电信公司进行有奖销售,最高奖项的金额不得超出()元。


    正确答案:5000

  • 第19题: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l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竞业限制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2年以上竞业限制期限
    • B、甲公司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少于3年
    • C、甲公司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 D、甲公司支付李某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期限可以短于竞业限制期限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李某是乙企业销售人员,拥有企业的空白合同书,后李某因违规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收回。李某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的效力()。

    • A、不成立
    • B、无效
    • C、效力待定
    • D、有效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问答题
    2003年12月23日,玛科公司与王某签订了《试用劳动合同》一份,约定王某从同月25日起至2004年3月25日止担任公司营销部的销售代表,且双方协议约定王某应在任职期间和因故离职后两年内保守公司的有关生产技巧、进货渠道、销售策略及客户名册等商业秘密。2004年8月11日,玛科公司又与当时福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聘用李某为销售部副经理,任用期限至2006年6月21日止,并约定李某必须保守商业秘密,在合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参与其他企业与公司的业务竞争。其实,李某在应聘时隐瞒了自己是福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2004年12月30日,李某离职。时隔一周,王某也辞职。嗣后,王某进入福新公司工作。就在两人离职后,玛科公司发现同福新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中有36家与本公司的客户相同,所涉及的业务超出了福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且同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基本一致。福新公司与这36家客户发生第一次业务往来的时间均在李某和王某两人离职以后。玛科公司据此认为福新公司、王某和李某侵权。要求:分析福新公司、王某和李某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正确答案: 福新公司、王某和李某的行为是侵权商业秘密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李某于2006年1月受聘于上海某外资公司任销售部经理,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5000元,销售浮动工资2000~10000元,浮动工资具体数额视上月销售数额而定。劳动合同还约定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在劳动合同第12条中又约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6个月内,李某不得利用他在公司建立的销售网络和信息从事相同或相近的销售工作。因公司经营亏损,2007年7月1日,该外资公司以李某未完成销售任务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发函通知李某自2007年8月1日起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于8月1日前进行了有关工作交接,外资公司按李某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了其7月份的工资计11044元。离职后,李某觉得委屈,于8月12日要求该外资公司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遭到拒绝,便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申诉请求为: (1)公司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向本人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撤销原劳动合同中关于本人在终止劳动关系后6个月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相近销售工作的竞业禁止条款。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李某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会支持,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这三种方式予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熟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这种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七条的规定,须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该办法第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12条中,只限制了李某就业,却没能给予专项经济补偿,因而双方约定的该条款应视为无效,予以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约定竞业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没有从事技术性岗位,甲公司不得与其约定竞业限制

    B

    李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5年,李某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约定

    C

    无论甲公司是否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李某都应当履行竞业限制约定

    D

    甲公司可以与李某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


    正确答案: A,D
    解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 第24题:

    判断题
    李某长期通过快件渠道从韩国邮购化妆品,每次金额都在人民币1000元以内,进境后在网上销售。李某每次购进的化妆品可按个人物品申报进境。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据第147号署令第十二条规定,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 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 和其他个人物品。本题虽未超1000元限额,但用途用于销售不符合个人物品类 快件的定义。故本题应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