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号码
收款人帐号
交易代码
金额
付款人帐号
第1题: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广东农村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出售的后续处理?()
第2题:
所有原始业务凭证均应以柜员为单位按顺序打码但下列()等无需打码。
第3题:
票据交换打码可采用如下哪些方式()。
第4题:
办理定期贷记业务,()需签订双方协议(合同)。
第5题:
收款人
付款人
收款人开户行
付款人开户行
第6题:
第2联,业务章
第3联,业务章
第2联,预留签章
第3联,预留签章
第7题:
支票等直接打码的票据因打码错误或打码字符缺损、模糊、重叠、漏打码域等须修改的情况
折叠痕迹严重的打码票据
利息凭证
代收(付)款项报数单
第8题:
是否属本行受理的凭证
凭证上所填写内容与所附债务证明有关内容一致
托收凭证第三联是否加盖收款人开户银行结算专用章
如债务证明为银行承兑汇票时,还应与专夹保管的第一联银行承兑汇票卡片进行核对
第9题:
人行打码
手写磁码
联动打码
手工打码
第10题:
凭证的附件
网点科目轧账单
柜员签到信息表
网点未处理清单
第11题:
贷记凭证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交给开户行办理转帐
贷记凭证只能由付款人交给付款人开户行办理转帐
贷记凭证可转帐,可提现,可流通转让
贷记凭证只能转帐,不得提现,可流通转让
贷记凭证只能转帐,不得提现,不可流通转让
第12题:
付款人开户行行号
开户行行名
付款人名称
付款人地址
第13题:
办理小额支付系统定期贷记业务,付款人与()需要签订双方合同(协议)。
第14题:
付款人开户行柜员收到收款人开户行寄来的第三,四,五联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交易单证后应审查()。
第15题:
结算凭证不能直接打码时,应当使用()打印磁码信息
第16题:
收款人开户行受理委托收款业务审核无误后,应将托收凭证()及交易单证一并寄送付款人开户行。
第17题:
收款人开户行受理托收时,不做账务记载,但需在“发出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登记簿”上登记
付款人开户行受理托收时,不做账务记载,但需登记“代收委托收款结算凭证”
付款人开户行办理划款时,不做账务记载,但需登记“代收委托收款结算凭证”
付款人开户行办理划款时,借记“活期存款”科目—付款人户,贷记“联行往账”科目
委托行收到款项时,借记“活期存款”科目—收款人户,贷记“联行来账”科目
第18题:
持票人开户行将该支票退交持票人
持票人开户行将该支票打码后通过票据交换系统提交付款人
出票人向其开户行提出拒付,理由为该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付款人将该支票于下场交换时间作退票提出
第19题:
是否属于本行受理凭证
托收承付结算凭证联次(第三,四,五联)是否齐全,所附单证张数与凭证记载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联托收凭证上是否加盖收款人开户行结算专用章
托收凭证必须记载的内容是否齐全,清晰,正确,凭证内容与所附附件有关内容是否一致。
采用验货付款的,在托收凭证各联是否加盖“验货付款”戳记
第20题:
托收凭证的收款人户名、账号、开户行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户名、账号、开户行必须一致。
托收凭证的收款人账号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账号可以不同,但托收凭证的收款人名称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名称必须一致。
托收凭证的收款人开户行应是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开户行,或同系统其他银行。
托收凭证的收款人开户行应是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开户行,也可以是跨系统其他银行。
第21题:
交易码
账号
序号
银行号
第22题:
凭证号码
收款人帐号
交易代码
金额
付款人帐号
第23题:
无条件的支付委托
付款人签章
用途
收款人名称、帐号、开户行
付款人名称、帐号、开户行
第24题:
收款人
付款人
付款人开户行
收款人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