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
开采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数量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法折算应税数量
第1题:
按照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有关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或者生产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为课税数量
第2题:
依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自产自用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B.销售应税资源,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C.‘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销售数量
D.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不缴纳资源税
第3题:
资源税课税数量一般是指应税矿产品的( )。
A.销售数量
B.自用数量
C.开采数量
D.生产数量
第4题:
根据资源税法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生产数量为课税数量
C.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5题:
按照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有关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或者生产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为课税数量
第6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某油气田自产自用的天然气,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B.某煤矿对外销售的原煤,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C.某铜矿自产自用的铜矿石,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D.某盐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后销售的,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7题:
第8题:
某矿业公司开采销售应税矿产品,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则该公司计征资源税的课税数量是()。
第9题:
《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开采或生产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的,以()为课税数量。
第10题: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正确的是()
第11题:
纳税人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将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自用应税资源不用缴纳资源税
第12题:
第13题: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或者生产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为课税数量
第14题: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
B.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和稀油划分不清楚或不易划分的,统一按原油数量课税
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产量折算成原煤动用量作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15题:
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某油田自产自用的天然气,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B.某煤矿对外销售自己开采的原煤,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C.某盐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后销售的,以使用的液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D.某煤矿自产自用的原煤,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16题: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或者生产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为课税数量
第17题:
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以应税资源的开采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开采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一律从高适用税额计税
C.资源税扣缴义务人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收购的未税矿产品的销售数量
D.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按照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资源税从量定额征收,其计税依据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纳产品销售的,以()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产品自用的,以()为课税数量。
第21题:
下列各项中,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正确的有()。
第22题:
依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23题: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或者生产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24题: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按生产矿产品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金属冶炼厂以收购的铁矿铸成铁工艺品,按收购的铁矿石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