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选民资格应该怎样界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非金融专业的,想考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有啥要求,应该怎样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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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题:

    选民资格案件 名词解释


    正确答案:选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其所作用的决定不服,而依法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 第3题:

    选民登记是对()的法律认可,标志着选举权从有到行使的开始

    A、村民资格

    B、公民资格

    C、成年

    D、选民资格


    答案:D

  • 第4题: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经济总体”和“国外”应该怎样界定?“国民经济核算的主体原则”是怎样表述的?其要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经济总体”和“国外”的区分是建立在“常住经济单位”和“非常住经济单位”这两个范畴之上的。换句话说,一国的所有常住单位构成相应的“国民经济总体”,简称“经济总体”或“总体”;而所有与常住单位发生经济往来或存在经济联系的非常住单位之集合则构成“国外”。
    由于国民经济核算是以国民经济为对象的核算,故国民经济核算的重心应放在“经济总体”上。这被概括为如下“国民经济核算的主体原则”:国民经济核算以常住单位为主体,着重考察其全部经济活动,以及这些活动据以进行的各种资源条件。一国的全体常住单位构成“经济总体”;非常住单位只有在与所论经济总体发生经济交易或资产负债等关系时,才被纳入核算范围,并构成相应的“国外部门”。

  • 第5题:

    审理选民资格案件中,应当到庭的人包括()

    • A、被告和原告
    • B、起诉人
    • C、与选民资格相关的公民
    • D、选举委员会的代表

    正确答案:B,C,D

  • 第6题:

    怎样界定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怎样处理?


    正确答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无效承包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2)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3)发包方无权发包的;
    (4)滥用职权或者采取欺诈、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订立的。
    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合同的处理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开始履行的,不得履行。
    (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正在履行的,按照有利于生产、减少损失的原则,由无效合同确认机关确认停止履行的时间。
    (3)确认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4)无效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7题:

    在选民资格中,年龄条件属于()

    • A、肯定资格
    • B、否定资格
    • C、程序资格
    • D、实质资格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选民资格案件


    正确答案: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 第9题:

    选民资格应该怎样界定?


    正确答案: 选民资格的一般条件: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户籍、国籍、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不能正常行使选民权利的居民,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可以不列入选民名单。
    选民登记基本原则:应当在居住地社区进行登记。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或有多处居住地的,应尊重本人意愿参加一个社区选举。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居住在本社区的,若要求参加户籍地社区选举,须由本人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请。
    外来人员参选资格:非江东区户籍人员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参加居住地社区选举。但须由本人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请。
    在社区服务站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人员,经本人正式申请,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后享有同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须有居住地或户籍地社区出具选举情况的书面证明。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法人代表以及其他合法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表有同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凭单位证明和委托书进行选民登记。

  • 第10题:

    单选题
    在选民资格中,年龄条件属于()
    A

    肯定资格

    B

    否定资格

    C

    程序资格

    D

    实质资格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选民资格案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可以是独任审判员

    B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C

    选民资格案件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

    D

    任何人都可以提起选民资格诉讼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因此,法庭审理应采用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
    B项,《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C项,在选民资格案件及其诉讼程序中,起诉人与选举委员会之间就选民资格的有无或者选民名单的对错发生争议,因此,其不同于有关公民民事权利义务的私法上的争讼案件,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争讼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
    D项,《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可见,任何公民都可以提起选民资格诉讼。

  • 第12题:

    多选题
    审理选民资格案件中,应当到庭的人包括()
    A

    被告和原告

    B

    起诉人

    C

    与选民资格相关的公民

    D

    选举委员会的代表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重婚怎样界定?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旧婚姻法中非法同居的新的定义,已不存在非法同居。同居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的与他入同居形成的两性关系。若没有以夫妻名义与第三人公开或秘密地进行同居,则属于一般姘居行为,不属于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并明知其中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则构成重婚罪。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或因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而不属于重婚罪的情形有;
    1.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不属于重婚。
    2.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不属于重婚。
    3.因遭受自然灾害外出谋生而重婚的不属于重婚;
    4.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登记的不属于重婚;
    5.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婚后受虐待外逃重婚的不属于重婚;
    6.被拐卖后再婚的不属于重婚。

  • 第14题:

    下列关于选民资格案件审判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独任法官主持审理

    B、选民资格案件应当以起诉方式向法院提起

    C、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

    D、选民资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B

  • 第15题:

    科普责任怎样界定?


    参考答案:

    科普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 第16题:

    奥巴马拉低了选民资格的门槛。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我国的选民登记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 第18题:

    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行换届选举投票。公正、合理、有序的选举对选民的要求是()。

    • A、被编入选民名单——经过资格审查——依法登记——选举前公布
    • B、依法登记——经过资格审查——被编入选民名单——选举前公布
    • C、经过资格审查——被编入选民名单——依法登记——选举前公布
    • D、经过资格审查——依法登记——被编入选民名单——选举前公布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你过去对于信用这个经济范畴是怎样理解的?应该怎样界定信用较好?


    正确答案: (1)过去对信用这个经济范畴的理解是,信用相当于“借贷”或“债”的概念,等等。
    (2)按照下面的方式来界定信用比较好:
    信用这个经济范畴是指借贷行为。从逻辑上推论,私有财产是的出现是借贷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这种经济行为的形式特征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借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现实生活中有时也有无利息的借贷,但这是由于某种政治目的或经济目的而采取的免除利息的优惠,是一般中的特殊。西方不少国家的银行对企业的活期存款也往往不支付利息,但存款者可以享受银行的有关服务和取得贷款的某些权利,实际上还是隐含有利息的。

  • 第20题:

    社区应该怎样开展选民登记?


    正确答案: (1)首先必须把握好选民资格界定的具体政策,对本社区居民状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有初步分析;
    (2)在开展选民登记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工作骨干的作用;
    (3)在方式上可以采取2种,即上门登记和设固定点登记;
    (4)要关注有些居民的参选需求。如居住一年以上外来人员参加选举要求有本人正式申请;
    (5)要关注成员单位的参选资格。

  • 第21题:

    问答题
    我国的选民登记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你过去对于信用这个经济范畴是怎样理解的?应该怎样界定信用较好?

    正确答案: (1)过去对信用这个经济范畴的理解是,信用相当于“借贷”或“债”的概念,等等。
    (2)按照下面的方式来界定信用比较好:
    信用这个经济范畴是指借贷行为。从逻辑上推论,私有财产是的出现是借贷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这种经济行为的形式特征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借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现实生活中有时也有无利息的借贷,但这是由于某种政治目的或经济目的而采取的免除利息的优惠,是一般中的特殊。西方不少国家的银行对企业的活期存款也往往不支付利息,但存款者可以享受银行的有关服务和取得贷款的某些权利,实际上还是隐含有利息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社区应该怎样开展选民登记?

    正确答案: (1)首先必须把握好选民资格界定的具体政策,对本社区居民状况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有初步分析;
    (2)在开展选民登记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工作骨干的作用;
    (3)在方式上可以采取2种,即上门登记和设固定点登记;
    (4)要关注有些居民的参选需求。如居住一年以上外来人员参加选举要求有本人正式申请;
    (5)要关注成员单位的参选资格。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