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7〕207号)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境外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与其有直接拥有或者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包括转让给具有上述股权关系的境内投资公司的,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由于不产生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现在是否继续有效?

题目
问答题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7〕207号)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境外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与其有直接拥有或者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包括转让给具有上述股权关系的境内投资公司的,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由于不产生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现在是否继续有效?

相似考题
更多“问答题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7〕207号)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境外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与其有直接拥有或者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包括转让给具有上述股权关系的境内投资公司的,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由于不产生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现在是否继续有效?”相关问题
  • 第1题:

    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关股票、股权投资及转让所得和损失方面的规定,以下正确的有( )。

    A、外国企业转让其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免税

    B、外国企业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股息,免税

    C、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境内企业股权发生的净损失,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D、外商投资企业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评估价格大于其帐面净值的部分,可免税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外国企业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全部转让收入,应按2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 )


    正确答案:×
    外国企业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超过其出资额的部分的转让收益,应按1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 第3题:

    外国企业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超出其出资额的部分的转让收益,应按30%和3%的税率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4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列转让行为应被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有( )。

    A.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
    B.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C.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
    D.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
    E.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

    答案:A,B,C,D
    解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6)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5题:

    下列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应予退回
    B、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股权原值
    C、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的,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

    答案:A
    解析:
    选项A,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 第6题:

    下列各项表述,符合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有( )。

    A、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净值后的余额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B、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股权转让人转让股权所收取的对价,包括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种收入
    C、股权的计税基础是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支付的出资成本,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受让成本
    D、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以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E、多次投资或收购的同项股权被部分转让的,从该项股权全部成本中按照转让比例计算确定被转让股权对应的成本

    答案:A,B,C,E
    解析: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 第7题:

    中国现行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超出其出资额部分的转让收益,应按()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 A、20%
    • B、15%
    • C、40%
    • D、10%

    正确答案:A

  • 第8题:

    转让股权时如何确定股权转让所得? 问: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股东将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全部转让,该股东最初是以港币投资,中间用分得的税后利润增加了投资,现在转让股权时如何确定其股权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 第9题: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让方在一笔股权转让交易中,可针对分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开立多个境内资产变现账户。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单选题
    中国现行税法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超出其出资额部分的转让收益,应按()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A

    20%

    B

    15%

    C

    40%

    D

    10%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转让股权时如何确定股权转让所得? 问: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股东将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全部转让,该股东最初是以港币投资,中间用分得的税后利润增加了投资,现在转让股权时如何确定其股权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让方在一笔股权转让交易中,可针对分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开立多个境内资产变现账户。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外商投资企业的下列所得中,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转让国库券取得的转让收益

    B.转让自己持有的B股股票取得的净收益

    C.兼营投资业务,从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

    D.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取得的转让收益


    正确答案:ABD
    解析: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 第14题:

    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关股票、股权投资及转让所得和损失方面的规定,以下正确的有( )。

    A.外国企业转让其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免税

    B.外国企业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股息,免税

    C.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境内企业股权发生的净损失,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D.外商投资企业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评估价格大于其帐面净值的部分,可免税


    正确答案:BC

  • 第15题:

    根据个税规定,下列转让行为应被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有()。

    A.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B.申报的股权转让收人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的
    C.不具有合理性的无偿转让股权
    D.申报的股权转让收人低于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
    E.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个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0%的转让

    答案:A,B,C,D
    解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人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人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企业同--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人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选项E不属于股权转让收人明显偏低情况。

  • 第16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规定,下列转让行为应被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有(  )。

    A.不具有合理性的无偿转让股权
    B.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C.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的
    D.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
    E.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个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0%的转让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是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情形。这里考查的就是教材原文,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1)申报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净资产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6)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17题:

    (2016年)根据个人所得税规定,下列转让行为应被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有( )。

    A.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B.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的
    C.不具有合理性的无偿转让股权
    D.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同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
    E.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个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0%的转让

    答案:A,B,C,D
    解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5)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6)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18题: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应报送的资料有()。

    • A、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
    • B、股权转让前后的企业股权架构图
    • C、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 D、对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是否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否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情况说明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注释中规定,以下属于股权转让的是()。

    • A、外商投资企业撤资
    • B、外商投资企业清算
    • C、外方向中方转让股权
    • D、中方向外方转让股权
    • E、外商投资企业增资

    正确答案:C,D

  • 第20题: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7〕207号)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境外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与其有直接拥有或者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包括转让给具有上述股权关系的境内投资公司的,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由于不产生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现在是否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 该文件目前已全文失效。针对问题中所涉及的与国税函发〔1997〕207号文件类似的免税规定,目前可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中,针对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的交易行为特殊性重组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详见该文件第六条第二项以及有关特殊性重组条件的第五条、第七条相关规定。
    新税法实施以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目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进行操作。该文件第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税务机关核准。因此,企业如发生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提请备案审核按照特殊性重组进行税务处理。

  • 第21题:

    多选题
    自然人转让股权,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的方法主要包括()
    A

    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B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C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D

    参照以前年度该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财产转让所得的知识点。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 第22题:

    问答题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7〕207号)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境外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与其有直接拥有或者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公司,包括转让给具有上述股权关系的境内投资公司的,可按股权成本价转让,由于不产生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不计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现在是否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 该文件目前已全文失效。针对问题中所涉及的与国税函发〔1997〕207号文件类似的免税规定,目前可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中,针对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的交易行为特殊性重组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详见该文件第六条第二项以及有关特殊性重组条件的第五条、第七条相关规定。
    新税法实施以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目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进行操作。该文件第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税务机关核准。因此,企业如发生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提请备案审核按照特殊性重组进行税务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以下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A

    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扣除股权成本价以及被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和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的余额

    B

    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于收到第一笔款项时确认收入实现

    C

    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于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D

    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只能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融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


    正确答案: D
    解析: 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与股权成本价之间的差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其中所包含的被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和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于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

  • 第24题:

    多选题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注释中规定,以下属于股权转让的是()。
    A

    外商投资企业撤资

    B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

    C

    外方向中方转让股权

    D

    中方向外方转让股权

    E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