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海某(1992年3月20日出生)于2007年4月6日中午骑自行车由学校回家,当骑到市郊东坝乡村道时,为显示车技而双手放开车把顺着下坡冲,结果把同方向行走的池某(男,58岁)右脚的右外踝关节撞伤。被告人海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时,又将池某压倒在身下,池某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脑颅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对海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题目
问答题
海某(1992年3月20日出生)于2007年4月6日中午骑自行车由学校回家,当骑到市郊东坝乡村道时,为显示车技而双手放开车把顺着下坡冲,结果把同方向行走的池某(男,58岁)右脚的右外踝关节撞伤。被告人海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时,又将池某压倒在身下,池某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脑颅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对海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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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日张某带着2岁的侄子出去玩,不料因照顾不慎小孩跌入沼气池,张某因为嫌脏不愿下池救援,致使其侄子死亡。张某的行为( )。


    正确答案:B
    先行行为是引起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根据之一。当行为人的先行行行为相对人陷入危急状态,作出唯一选择时,行为人的救助义务此时已经产生,相对人的生命危在旦夕,此时行为人如果不履行救助义务,即构成犯罪。案例中张某带着年幼的儿童出去玩就是一种先行行为,基于这一行为,张某有照顾侄子、保障其安全的义务。在其侄子面临危险、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时,张某不履行救助义务,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因此本题答案为B。

  • 第2题:

    某日晚,于某骑自行车在一路段正常行驶,刘某醉酒驾驶小轿车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险些与于某擦碰。刘某下车与于某发生争执,上前推搡、踢打于某,并从车内取出一把砍刀(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某颈部等部位,至其左颈、左胸挫伤。刘某在击打过程中将砍刀甩脱,于某抢先捡起砍刀,刘某上前争夺,在争夺过程中于某捅刺刘某的腹部等部位。刘某受伤后跑向轿车,于某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刘某,其中一刀砍中轿车。后刘某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A.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B.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C.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正当防卫。
    第二步,;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D选项。

  • 第3题:

    某日,丁某骑自行车回家。行至一坡路时,因车速过快,撞着同方向行走的李某的身体左侧。丁某失去平衡从自行车上摔下,井将李某压在身下。李某当即不省人事,丁某立即将其送到医院,但李某因脑颅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事发时,丁某15周岁。丁某应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丁某未满16周岁。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投毒、贩卖毒品等8种罪的,才应负刑事责任,上述犯罪主观状态都是故意犯罪。而在本案中,丁某的行为不属于上列情况,故不应负刑事责任。

  • 第4题:

    海某(1992年3月20日出生)于2007年4月6日中午骑自行车由学校回家,当骑到市郊东坝乡村道时,为显示车技而双手放开车把顺着下坡冲,结果把同方向行走的池某(男,58岁)右脚的右外踝关节撞伤。被告人海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时,又将池某压倒在身下,池某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脑颅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假如海某是1991年3月20日出生的,对其行为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对海某行为应当作犯罪处理,因为其年龄已满16周岁,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但是在处罚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为其年龄尚未满18周岁。

  • 第5题:

    甲某男,14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违章逆行且车速极快,在转弯处撞着对面行走的乙某,造成乙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甲某的行为()

    • A、因为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 B、属于意外事件
    • C、没有因果关系
    • D、构成交通肇事罪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刘某(15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逆行且车速极快,在转变处撞着对面行走的张某,造成张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刘某的行为()。

    • A、因为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 B、属于意外事件
    • C、没有因果关系
    • D、构成交通肇事罪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刘某(15周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逆行且车速极快,在转弯处撞着对面行走的张某,造成张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刘某的行为()。

    • A、因其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 B、属于意外事件
    • C、与张某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 D、构成交通肇事罪

    正确答案:A

  • 第8题:

    海某(1992年3月20日出生)于2007年4月6日中午骑自行车由学校回家,当骑到市郊东坝乡村道时,为显示车技而双手放开车把顺着下坡冲,结果把同方向行走的池某(男,58岁)右脚的右外踝关节撞伤。被告人海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时,又将池某压倒在身下,池某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脑颅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对海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对被告人海某行为不应当作犯罪处理。因为被告人海某是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其年龄只有15周岁。

  • 第9题:

    问答题
    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正确答案: 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被告人李某,男,26岁,某单位汽车司机。 被告人李某于某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同装卸工刘某、王某等三人,驾驶黄河大卡车由某乡向市里送大白菜。车高速行驶,当开到某乡政府的十字路口时,将前方同方向骑车的季某、韩某连人带车撞出42米,从两名被害人的前胸部轧过去,造成两人当场死亡。被告人见轧死人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肇事现场,听候处理,反而继续加速行驶。同车的装卸工刘某急喊:“快刹车,不能跑!”被告人回答说:“跑!不跑怎么办?反正都完蛋了。”当跑出大约5公里快到市郊农贸市场时,正遇路边有一妇女骑车带着小孩,刘、王发现车将撞人,又大叫:“快停车!有人。”被告人没有采取减速等措施,又把这母女俩撞出12.3米,小孩当即死亡,妇女撞成重伤。同时还撞伤路边站着的一位老人。 【问题】对被告人李某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对被告人李某应以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两罪并罚。
    被告人李某违章高速行驶将季某、韩某撞死,应定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某第二次高速行驶,连续撞死、撞伤人,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行为是采用汽车高速行驶这样一种危险方法;主观方面行为人对他人的死伤是持一种放任态度。所以对被告人李某的第二次行为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日,丁某骑自行车回家。行至一坡路时,因车速过快,撞着同方向行走的李某的身体左侧。丁某失去平衡从自行车上摔下,井将李某压在身下。李某当即不省人事,丁某立即将其送到医院,但李某因脑颅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事发时,丁某15周岁。丁某应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丁某未满16周岁。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投毒、贩卖毒品等8种罪的,才应负刑事责任,上述犯罪主观状态都是故意犯罪。而在本案中,丁某的行为不属于上列情况,故不应负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南方某纸业公司采用废纸为原料,年用量35×104t;辅料主要有淀粉、施胶剂、助流剂、硫酸铝等。拥有2个生产车间(一号车间和三号车间),5条生产线,其中一号车间3条,三号车间2条。生产设备主要有3800型单长网纸机3台,4600型叠网纸机2台,180t锅炉1台,2个生产车间各有2个行车,每个车间均设有污水处理系统净化处理生产过程的污水。每个车间内有空压机为车间输送压缩空气,并在每个车间内均设置1个5 m³压缩空气罐。2车间共用一条蒸汽主管,分汽缸设置在锅炉房。因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需要例行年度清淤检修,更换池底堵塞或损坏的穿孔布气管。作业时先用污水提升泵抽至池内约0.3m深的淤泥处时,再下池用消防高压水人工清淤,边冲边抽污泥,这时采用通过格栅口临时设置的2台污泥泵抽至一号车间制浆塔处的平衡池,清淤后再后续更换损坏的穿孔布气管。2019年2月11日,该纸业公司停机检修,安环部主任国某布置工作,要求一号车间班长莫某、三号车间班长陈某于2月15日组织人员进入污水调节池清污。一号车间污水调节池和三号车间污水调节池清污分别由莫某、陈某负责组织。2月15日18时,化验员赵某在一号车间污水处理站发放一次性口罩、雨鞋雨衣、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后离开,后又回到一号车间污水调节池平台上帮忙。19时30分左右,班长莫某组织一号车间安环部清洗工人魏某、熊某、李某、肖某、邹某、邓某、张某7人分组轮番下池清理作业:第一组下池作业的有魏某、熊某、李某、肖某4人,下池时间约为19时30分至21时05分;第二组下池人员是熊某、邓某、张某3人,时间约为21时15分至22时50分;第三组下池人员是邹某、肖某、魏某3人,约23时开始下池作业。安环部主任国某负责一号车间和三号车间污水调节池的巡查,一号车间班长莫某则负责一号车间污水调节池的巡查观察,韦某和余某负责看守池上两台泵机。第三组人员下池数分钟后,在23时8分前,位于一号车间污水调节池平台4号通气口处的韦某听到池内的邹某呼救,但未观察到具体位置,遂也呼喊救人。恰逢这时到一号车间污水调节池平台上聊天的生某(邹某的丈夫)听到呼救,第一个下池救人;班长莫某在平台上指挥熊某、余某、李某下池救人(3人下池后很快晕倒),同时打电话给安环部文员袁某。随后,环保主任国某与黄某先后下池救人。国某自行爬出池口,出池后叫韦某打电话求救,但未拨通。23时13分,袁某赶到现场与三号车间班长陈某下池施救,莫某拿来绳索,与袁某、陈某等人合力拉起池下5名伤者,其中包括下池救人的黄某。张某在事发现场于23时16分拨通120急救电话、23时17分拨通119电话求救,消防队员于23时25分到达现场,医护人员于23时30分到达现场。经消防队员与厂方员工的全力营救,共救出被困人员9人。其中,魏某、熊某、李某、肖某、邹某、余某、生某7人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国某、黄某2人被送至市人民医院ICU进行全力救治。经医疗机构死因鉴定,7名死者均被诊断为职业性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事后经统计,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人民币。事故调查组按规定和程序,查明原因及作出性质认定。后经分析,该纸业公司污水调节池属于有限空间,调节池内曝气不均匀,存在连片未曝气淤泥区,未经曝气的淤泥中有机物酵解生成沼气,淤泥中的硫生成硫化氢压封于污泥中,清淤时消防高压水的剧烈扰动使硫化氢释放到池内空气中,浓度逐渐增高、扩散。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1)说明事故的直接原因。2)指出该厂都有哪些特种设备。3)针对本案例中,作业人员在下池作业前,应当做好哪些措施?4)该纸业公司安环部主任国某的主要职责有哪些?5)该纸业公司应如何整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南方某纸业公司采用废纸为原料,年用量35×104t;辅料主要有淀粉、施胶剂、助流剂、硫酸铝等。产品为瓦楞纸,年产量32×104t。拥有2个生产车间(一号车间和三号车间),5条生产线,其中一号车间3条,三号车间2条。生产设备主要有3800型单长网纸机3台,4600型叠网纸机2台,180t锅炉1台,2个生产车间各有2个行车,每个车间均设有污水处理系统净化处理生产过程的污水。每个车间内有空压机为车间输送压缩空气,并在每个车间内均设置1个5m3压缩空气罐。2车间共用一条蒸汽主管,分汽缸设置在锅炉房。
    因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需例行年度清淤检修,更换池底堵塞或损坏的穿孔布气管。作业时先用污水提升泵抽至池内约0.3m深的淤泥处时,再下池用消防高压水人工清淤,边冲边抽污泥,这时采用通过格栅口临时设置的2台污泥泵抽至一号车间制浆塔处的平衡池,清淤后再后续更换损坏的穿孔布气管。
    2019年2月11日,该纸业公司停机检修,环保部主任国某布置工作,要求一号车间班长莫某、三号车间班长陈某于2月15日组织人员进入污水调节池清污。一号车间污水调节池和三号车间污水调节池清污分别由莫某、陈某负责组织。
    2月15日18时,化验员赵某在一号车间污水处理站发放一次性口罩、雨鞋雨衣、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后离开,后又回到一号车间污水调节池平台上帮忙。19时30分左右,班长莫某组织一号车间环保部清洗工人魏某、熊某、李某、肖某、邹某、邓某、张某7人分组轮番下池清理作业:第一组下池作业的有魏某、熊某、李某、肖某4人,下池时间约为19时30分至21时05分;第二组下池人员是熊某、邓某、张某3人,时间约为21时15分至22时50分;第三组下池人员是邹某、肖某、魏某3人,约23时开始下池作业。环保部主任国某负责一号车间和三号车间污水调节池的巡查,一号车间班长莫某则负责一号车间污水调节池的巡查观察,韦某和余某负责看守池上两台泵机。第三组人员下池数分钟后,在23时8分前,位于一号车间污水调节池平台4号通气口处的韦某听到池内的邹某呼救,但未观察到具体位置,连也呼喊救人。恰逢这时到一号车间污水调节池平台上聊天的生某(邹某的丈夫)听到呼救,第一个下池救人;班长莫某在平台上指挥熊某、余某、李某下池救人(3人下池后很快晕倒),同时打电话给环保部文员袁某。随后,环保主任国某与黄某先后下池救人。国某自行爬出池口,出池后叫韦某打电话求救,但未拨通。23时13分,袁某赶到现场与三号车间班长陈某下池施救,莫某招来绳索,与袁某、陈某等人合力拉起池下5名伤者,其中包括下池救人的黄某。张某在事发现场于23时16分拨通120急救电话、23时17分拨通119电话求救,消防队员于23时25分到达现场,医护人员于23时30分到达现场。经消防队员与厂方员工的全力营救,共救出被困人员9人。其中,魏某、熊某、李某、肖某、邹某、余某、生某7人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国某、黄某2人被送至市人民医院ICU进行全力救治。经医疗机构死因鉴定,7名死者均被诊断为职业性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事后经统计,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人民币。事故调查组按规定和程序,查明原因及作出性质认定。后经分析,该纸业公司污水调节池属于有限空间,调节池内曝气不均匀,存在连片未曝气淤泥区,未经曝气的淤泥中有机物酵解生成沼气,淤泥中的硫生成硫化氢压封于污泥中,清淤时消防高压水的剧烈扰动使硫化氢释放到池内空气中,浓度逐渐增高、扩散。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事故的直接原因。
    2.指出该厂都有哪些特种设备。
    3.针对本案例中,作业人员在下池作业前,应当做好哪些措施
    4.针对本案例中,施救人员在下池施救前,应当做好哪些措施
    5.该纸业公司应如何整改


    答案:
    解析:
    1.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1)该纸业公司一号车间污水处理班人员邹某、肖某、魏某3人违章进入含有硫化氢气体的污水调节池内进行清淤作业。
    (2)该纸业公司其他从业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伤亡的扩大。
    2.该厂特种设备包括:
    (1)锅炉:180t锅炉1台。
    (2)起重机械:2个生产车间各有2个行车。
    (3)压力容器:每个车间内均设置1个5m3压缩空气罐、分汽缸。
    (4)压力管道:蒸汽主管。
    3.作业人员在下池作业前,应当做好的措施:
    (1)本案例是典型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2)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3)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4)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5)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6)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7)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8)下池前应当采用强制通风、机械通风的方式对有限空间内空气进行置换。
    (9)作业前应进行氧气、有毒气体(硫化氢)浓度检测,检测合格方可进入作业。
    (10)作业人员进入池中作业时,应当正确配套好劳动防护用品,如正压式呼吸器、便携式毒物报警仪等。
    4.施救人员在下池施救前,应当做好的措施:
    (1)施救人员应当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器具,如正压式呼吸器、气体检测仪、通风装备、吊升装备等。
    (2)施救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和能力,禁止盲目施救。
    5.该纸业公司整改方面包括:
    (1)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完善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完善现场操作规程)并落实。
    (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能力。
    (4)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5)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指导。
    (6)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现场,消除事故隐患。
    (7)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8)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9)加强设备管理及其维护、保养、检测和维修。

  • 第14题:

    王某在学校的操场上练习骑摩托车,因技术不佳,将陈某撞伤。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重伤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交通肇事罪


    答案:C
    解析:
    该事故不是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此,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 第15题:

    2011年4月6日中午12点10分,赵某(女,15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遇一下坡路,车速极快,在一转弯处将张某(男,68岁)撞到,赵某连人带车一并砸在张某身上,张某当场昏迷过去。赵某急忙大声呼救,赶来的群众急忙送张某去医院抢救。张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请问:赵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赵某不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赵某15周岁,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他人死亡,不属于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内,因此赵某不负刑事责任。

  • 第16题:

    2012年2月某日,某电子企业职工王某17时结束工作后,在单位吃完晚饭再回家,途中骑自行车与一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企业认为:企业有规定,上白班的人员不准在企业用晚餐,王某是白班工作人员,其下班时间为17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18时,王某工作场所与住所骑自行车相距约10分钟,在时间上不应该判断为“上下班途中”。请问,王某是否属“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正确答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为职工在合理的时间,为上下班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线中,不受“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的限制。王某在单位食堂吃饭后回家,于18时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事发时间虽然不是企业认为的“规定时间”,但属于下班的合理时间,故应认定王某所受到的伤害属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

  • 第17题:

    1997年11月6日晚5点,某厂司机贾某酒后驾车送自己女友王某回家。此时路面平直,视线良好,车速较快。当车行至田义镇路面时,将在路边相向正常行走的行人谭某撞倒,谭某当即死亡。其女友王某见状对贾说:“你把人撞了,还不快停下来?”贾某说;“不能停”,并继续驾车高速行驶。当车驶出200米时,又将同向骑自行车驮着妻子、女儿的钱某撞倒,造成重伤;钱某的妻子郭某当即死亡;钱某的女儿钱小丽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贾某继续驾车前行500米后,又将同向骑自行车驮其女儿的蔡某撞倒,蔡某当即死亡,蔡某的女儿蔡京被撞成重伤。与此同时,还将同向正常行走的胡某挂倒造成轻伤。当车继续向前驶出85米时,与相向行驶的一辆小货车相撞,贾某驾驶的汽车熄火,小货车被严重撞毁,司机吴某死亡,同车人李某被撞成重伤。对贾某行为的定性,办案人员存有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交通肇事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重伤罪。你是否同意上述意见,说说你的看法。


    正确答案: 不同意上述三种意见。贾某作为汽车司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章行为,且在第一次肇事后已有人提醒他撞了人,此时他知道其行为已经发生危害后果。但他不听劝阻,继续行驶,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持完全放任的态度,终于又连续发生了撞死、撞伤多人的严重后果。贾某的行为不是一般的交通肇事,而是故意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第18题:

    李某,14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逆行且车速极快,在转弯处撞着对面行走的张某,造成张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李某的行为:()。

    • A、因为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 B、属于意外事件
    • C、没有因果关系
    • D、构成交通肇事罪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汽车司机张某驾驶“130”载货汽车违章超速行驶,将一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带人的刘某、李某撞倒,致刘某当场死亡、李某重伤,张立即停车将被害人李某抬在自开的车上驶向医院抢救;途中张突然停车,将伤者扔在偏僻地段驾车逃窜,致其死亡。司机张某驾车违章肇事撞人的行为和将伤者扔掉致其死亡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否相同?如何处罚?


    正确答案: (1)司机张某驾车违章超速行驶,驶入非机动车道上将骑车人撞死、撞伤,属交通肇事罪,主观上是过失的心理态度。
    (2)将伤者扔在偏僻地段,不能得到及时抢救致其死亡的行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故意的态度。
    (3)根据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的规定以及刑法理论关于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张某构成该二罪,应对两罪实行数罪并罚。

  • 第20题:

    被告人郭某,女,1985年5月8日出生,某中学学生。2000年6月20日下午郭某由学校回家,其同学路某骑自行车在后驶来。郭某想和路某开个玩笑,就趁路某骑到自己身边时,将一根绳子扔进路某自行车后轮,结果由于车轮被缠绕,路某的自行车倒地,路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头部撞地,当即昏迷。郭某立即赶往就近医院求救,但因路某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脑颅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试问:对被告人郭某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对郭某不应作犯罪处理。
    (2)因为,郭某是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而其年龄只有15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郭某的过失行为不应按犯罪处理。

  • 第21题:

    问答题
    海某(1992年3月20日出生)于2007年4月6日中午骑自行车由学校回家,当骑到市郊东坝乡村道时,为显示车技而双手放开车把顺着下坡冲,结果把同方向行走的池某(男,58岁)右脚的右外踝关节撞伤。被告人海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时,又将池某压倒在身下,池某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脑颅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假如海某是1991年3月20日出生的,对其行为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对海某行为应当作犯罪处理,因为其年龄已满16周岁,应当负完全刑事责任。但是在处罚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为其年龄尚未满18周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被告人郭某,女,1985年5月8日出生,某中学学生。2000年6月20日下午郭某由学校回家,其同学路某骑自行车在后驶来。郭某想和路某开个玩笑,就趁路某骑到自己身边时,将一根绳子扔进路某自行车后轮,结果由于车轮被缠绕,路某的自行车倒地,路某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头部撞地,当即昏迷。郭某立即赶往就近医院求救,但因路某后脑受外部强力震动致脑颅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试问:对被告人郭某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对郭某不应作犯罪处理。
    (2)因为,郭某是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而其年龄只有15周岁。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郭某的过失行为不应按犯罪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某男,14岁,放学骑自行车回家因违章逆行且车速极快,在转弯处撞着对面行走的乙某,造成乙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甲某的行为()
    A

    因为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意外事件

    C

    没有因果关系

    D

    构成交通肇事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