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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婚姻的特征?


    参考答案:

    ①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制度的确定,是出于维护两性关系社会秩序的客观需要。
    ②婚姻是男女双方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这种结合是为当时社会所认可的,其他非配偶身份的结合,即使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③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 第2题:

    简述婚姻家庭社会职能(婚姻家庭的职能)?


    参考答案:

    婚姻家庭不仅起着调节两性关系,维护两性关系的社会秩序的作用,而且是社会中人口再生产的单位、重要的经济单位和教育单位,具有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教育职能。


  • 第3题:

    简述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答案:

    联系:
    性质相同,都是属于欠缺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关系,且在形式上都履行了婚姻登记程序。
    法律后果相同。均自始无效。
    区别:
    发生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欠缺公益要件;可撤销婚姻欠缺私益要件,当事人要求撤销其婚姻后,才自始无效。
    请求权主体不同。无效婚姻请求权主体范围较广,除了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外,基层组织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撤销婚姻请求权仅限于当事人本人行使。
    请求权行使的时效期间不同。无效婚姻请求权形式的期间较长,只要法定的婚姻无效原因消灭前均可,甚至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还可依法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请求权形式的期间较短,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登记后1年内,以及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起。


  • 第4题:

    理解婚姻的定义,需注意以下哪些问题()。

    • A、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 B、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 C、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 D、婚姻是男女双方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

    正确答案:A,B,D

  • 第5题:

    简述婚姻自由原则?


    正确答案: (1)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2)婚姻自由有两个特点:
    第一,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种权利,任何人不能强制或干涉。
    第二,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仅有结婚自由是不够的,必须有离婚自由作为补充,二者互相结合构成了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

  • 第6题:

    问答题
    婚姻的定义

    正确答案: 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
    应把握四个层次: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必须是社会规范所认可的结合;必须是男女两性合法结合;必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撤销的原因。

    正确答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该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群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 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胁迫婚的当事人之间缺乏有效的结婚合意违背《婚姻法》第5条有关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故以受胁迫而结婚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联系:
    性质相同,都是属于欠缺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关系,且在形式上都履行了婚姻登记程序。
    法律后果相同。均自始无效。
    区别:
    发生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欠缺公益要件;可撤销婚姻欠缺私益要件,当事人要求撤销其婚姻后,才自始无效。
    请求权主体不同。无效婚姻请求权主体范围较广,除了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外,基层组织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可撤销婚姻请求权仅限于当事人本人行使。
    请求权行使的时效期间不同。无效婚姻请求权形式的期间较长,只要法定的婚姻无效原因消灭前均可,甚至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还可依法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请求权形式的期间较短,当事人必须在结婚登记后1年内,以及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简述婚姻家庭的属性?


    参考答案: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以及通过自身繁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等。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婚姻家庭。因此,我们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所起的作用,正是以这种自然属性为根据的。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作为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婚姻家庭同社会诸关系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的杜会内容。婚姻家庭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只有从社会制度及其发展变化中才能得到科学的解释。
    (3)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决不能夸大自然属性对婚姻家庭的作用,也不能将二者等量齐观,而要分清主次。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这是研究婚姻家庭的惟一正确的出发点。


  • 第10题:

    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原因?


    参考答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第11题:

    简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关该知识点的内容不再重复。
    【评注】应熟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婚姻无效的情形,特别应注意,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第12题:

    简述婚姻的定义。


    正确答案: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第一: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制度的形成,是出于维护两性关系社会秩序的客观需要;第二:婚姻是以男女双方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这种结合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认可的。第三: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 第13题:

    婚姻的定义


    正确答案: 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
    应把握四个层次: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必须是社会规范所认可的结合;必须是男女两性合法结合;必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 第14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与婚姻可撤销的原因。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6题:

    多选题
    理解婚姻的定义,需注意以下哪些问题()。
    A

    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

    B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C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D

    婚姻是男女双方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