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公司虚构、中转销售业务,实现利润跨国转移
以基地公司为持股公司,将跨国企业纳税人在全球各地的子公司的利润以股息形式汇到基地持股公司账下,以逃避母公司所在国对股息的征税
以基地公司为信托公司,将在避税港外的财产虚构为基地公司的信托财产
在低税负或无纳税义务的国家建立信箱公司和开展中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