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过或者记大过
降级或撤职
警告
开除
第1题:
下列属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个不准的有:()。
A.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B.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C.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D.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第2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应承担的违法责任有( )。
A.本单位会计人员贪污
B.本单位对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C.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D.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第3题: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第4题: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5题: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有()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6题: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违规违纪行为处分管理办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员工违反贷款管理规定办理贷款的,给予记过至降级(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第7题:
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工作人员简化或变通业务操作程序,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给予()
第8题:
某网点负责人指使柜员截留挪用客户资金,造成严重后果。指出责任人违反条款及应给予的处分档次。()
第9题:
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工作人员违反信贷管理规定办理信贷业务,造成不良后果的,或信贷管理混乱,给予()
第10题:
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擅自以企业资产提供担保的
擅自将企业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他人管理投资
违反规定自行决定本级领导人员薪酬或者滥发补贴和奖金
第11题:
第12题:
记过至降级处分;免职处理
记过至降级处分或者免职处理;开除处分
开除处分;免职处理
开除处分;报警处分
第13题: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
第14题: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处分。
第15题: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给予()处分。
第16题: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第17题: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第18题:
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工作人员简化或变通业务操作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
第19题:
领导班子成员或主管人员授意、指使、强令下属违规办理业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处分。
第20题:
()检查人员歪曲、隐瞒事实真相或对检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或陷害的,给予撤职至留用察看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21题:
记过或者记大过
降级或撤职
警告
开除
第22题:
强迫
授意、指使、强迫
指使
授意
第23题:
对
错
第24题:
警告,记过
开除
撤职,留用察看
记大过,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