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人员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回避
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在稽查相对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已被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的情况下,针对同样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
应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相对人进行陈述申辩时未作记录
擅自进入当事人的居住场所检查
.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调取、归还当事人的账簿资料
第1题:
税务人员在征收税款或者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进行回避的,对()人员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2题:
以下关于“一事不二罚”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第3题:
稽查局在行使收缴或停止供应发票权时,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下列条件中哪一项是三个条件之外的()
第4题:
税务稽查人员的下列税收执法风险中,属于检查实施环节的风险有()。
第5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根据法律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有关处罚听证的规定,市税务稽查局()。
第6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导致行政处罚无效的有()。
第7题:
听证是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
只要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执法部门就必须举行听证
是否举行听证由执法机关决定
听证是在行政执法机关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罚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前,依当事人申请,依法公开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
第8题:
拟给予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处罚的;
给予暂停或者停止经营外汇业务处罚的;
拟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值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罚(没)款处罚的;
拟给予自然人等值1万元人民币以上罚(没)款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第9题:
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未按规定立案的
未按规定查办举报案件的
未按规定审批延期申报的
未按规定的时限审结案件的
第10题:
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无正当理由或无相关证据支持的,应维持调查人员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处理意见,但不得因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而加重对其的处罚
调查人员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可能存在错误的,应撤销该部分的处理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且有相关确凿的证据支持,有依法减轻税务行政处罚情节的,应予调整并减轻税务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有正当理由且有相关确凿的证据支持,不存在或部分不存在调查人员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的,应撤销或部分撤销调查人员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
第11题: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
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
未告知相对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的
事先未责令改止违法行为的
第12题:
稽查人员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回避
未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进入当事人的居住场所检查
获取证据材料所采用的方法不合法、不正当
案件定性和处理的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准确
第13题:
下列关于听证说法正确的是()
第14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
第15题:
下列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16题:
根据新《税务稽查规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
第17题: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产生于税务稽查执法的全过程。下列表现为稽查实施环节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有()。
第18题:
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听取有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是()
第19题:
稽查人员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回避
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在稽查相对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已被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的情况下,针对同样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
应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相对人进行陈述申辩时未作记录
擅自进入当事人的居住场所检查
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调取、归还当事人的账簿资料
第20题:
听证是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
只要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执法部门就必须举行听证
是否举行听证由执法机关决定
听证是在行政执法机关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
第21题:
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调取且尚未归还的
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以中止检查的
第22题:
是否应当举行听证与当事人何时提出听证要求没有关系
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案件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应当公开举行听证
第23题:
稽查人员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未按规定进行回避
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在稽查相对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已被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的情况下,针对同样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
应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相对人进行陈述申辩时未作记录
擅自进入当事人的居住场所检查
.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调取、归还当事人的账簿资料
第24题:
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调取且尚未归还的
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以中止检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