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招标工作中了发生以下事件: ①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②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

题目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招标工作中了发生以下事件: ①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②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 ③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巳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 ①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②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③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④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①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 ②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问题】 1.根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招标过程中发生事件存在哪些不妥?并说明理由。 2.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为什么? 3.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 4.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施工单位做法是否合理?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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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某商业和办公楼项目,高29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业主为某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该项目的概算总投资为23000万元。业主通过招标确定某一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为土建工程总承包单位,其合同总价为16000万元。该项目的钢结构和玻璃幕墙工程由业主指定分包,其合同价分别为1000万元和1300万元。该土建总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桩基施工单位,其分包合同总价为800万元。业主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并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保险项目的免赔额为3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包括()。
    A:房地产开发公司
    B:土建工程总承包单位
    C:钢结构和玻璃幕墙工程分包单位
    D:玻璃幕墙的玻璃制造商

    答案:C
    解析:
    普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比较单一,而工程保险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复杂性,可能涉及的当事人和关系方较多,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技术顾问、工程监理单位等,他们均可能对工程项目拥有保险利益,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额为保险建筑工程完工时的总价值。
    保险人的赔款额=15-3=12(万元),索赔费用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所承建工程项目在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的一定保证期里,保险公司对因火灾、爆炸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概不负责。

  • 第2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 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招标工作中了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 资4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 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事件二: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 在原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 “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
    事件三: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 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 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 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强T.程进度,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 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程安全施丁大检查的通知 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 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査进行整 改所发生的费用。
    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 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I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 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问题
    1.根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招标过程中发生事件存在哪些不妥?并说明理由。
    2.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为什么?
    3.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
    4.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施工单位做法是否合理?给出正确做法或 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妥之一:招标文件对于本地区投标单位与外地区投标单位制定不同的规则。
    理由:不符合招投标法的公正、公平原则,不应歧视对待潜在投标人。
    不妥之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作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理由:应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招标,不由能行政主管部 门指定。
    不妥之三:丙公司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理由:组织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和开标会,应由招标单位或其代理公司负责主持,接 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相关管理部门监督。
    不妥之四:招标人拒绝乙公司的新报价方案。
    理由:在开标前投标人提交的新文件应属于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文件。
    2.选用总价合同模式不妥当。
    理由:施工图设计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 T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双方风险都比较大,不适宜采用总价合同模式。
    3.不妥之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 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正确做法:甲方应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性负责,并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 据。现场如与提供资料不符,甲方对工期及费用负责。
    不妥之二: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理由: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
    4.事件一:施工单位做法不合理。
    理由:施工单位有保证施丁现场安全状况的义务,与是否检查无关。
    事件二 :施丁单位做法不合理。
    理由:建设单位只是推荐.并不是建设单位采购后提供*故建设单位不承担责任。

  • 第3题:

    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是()。

    • A、工程处于设计阶段,施工任务和范围尚不明确
    • B、工程处于设计阶段,业主的目标、要求及条件清楚
    • C、施工图设计完成,业主的目标、要求尚未确定
    • D、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任务和范围比较明确

    正确答案:D

  • 第4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 最终,某施工单位中标,业主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在该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针对混凝土楼板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针对混凝土楼板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理由:混凝土厂家虽由建设单位推荐,但承包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施工单位未能检查出该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故此质量问题仍属施工单位的责任。
    解析: 本案例主要考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O201)第5.2.2条规定,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袁,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

  • 第5题:

    问答题
    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最终,某施工单位中标,业主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在该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如下条款:(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问题:(1)该项目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2)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说明理由。(3)在该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针对混凝土楼板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 最终,某施工单位中标,业主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在该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该项目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妥之处:招标文件对于本地区投标单位与外地区投标单位制定不同的规则。理由:限制了本地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符合招投标法的公正、公平原则。
    (2)不妥之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理由: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争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解析: 本案例主要考查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第7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该写字楼共14层,地上12层、地下2层,总投资约3000万元人民币。该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大空间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缩短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确定了某建筑公司为中标单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款中有下列规定: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2)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 (3)付款方式:开工前首付款10%,月进度款支付进度工程量80%,付至总价80%止付,结算后支付至90%,剩余10%自竣工验收后两年一次性付清,业主承担相应的利息。 本工程目前正在施工。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本工程由于业主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致使工程开工时问推迟了15日。承包商向业主提出顺延工期15日,窝工费5万元的报告。 (2)钢材价格从报价时的2800元/t上涨到3000元/t,承包方向业主要求追加因钢材涨价增加的工程款。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钢材价格上涨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钢材涨价,承包商不可以向业主要求追加工程款,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固定价格合同的特点,固定价格合同是在双方约定的风险幅度范围内价格不予调整,所以从本题案例背景资料可以看出,钢材涨价的风险应该由承包商承担,价格不予调整。

  • 第8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 最终,某施工单位中标,业主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在该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在该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妥之处: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理由:甲方应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性负责,并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现场如与提供资料不符,甲方对工期及费用负责。
    (2)不妥之处: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理由: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属于违法分包。
    解析: 本案例主要考查施工现场基础资料提供的相关规定以及违法分包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O201)第2.4.3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 第9题:

    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1)招标工作中了发生以下事件:1)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2)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3)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公司为总承包单位。(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1)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问题(1)根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招标过程中发生事件存在哪些不妥?并说明理由。(2)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为什么?(3)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4)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施工单位做法是否合理?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妥之一:招标文件对于本地区投标单位与外地区投标单位制定不同的规则;理由:不符合招投标法的公正、公平原则。不妥之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作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理由:应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招标,不能由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不妥之三: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理由:组织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和开标会,应由招标单位或其代理公司负责主持,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相关管理部门监督。不妥之四:招标人拒绝乙公司的新报价方案;理由:在开标前投标人提交的新文件应属于招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文件。(2)选用总价合同模式不妥当;理由:施工图设计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双方风险都比较大,不适宜采用总价合同模式。(3)不妥之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正确做法:甲方应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性负责,并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现场如与提供资料不符,甲方对工期及费用负责。不妥之二: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理由: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4)事件一:施工单位做法不合理;理由:施工单位有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义务,与是否检查无关。事件二:施工单位做法不合理;理由:建设单位只是推荐,并不是建设单位采购,不承担责任。

  • 第10题:

    某业主欲投资建造一座五星级宾馆,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进度目标指的是( )。

    • A、宾馆可以开业
    • B、项目竣工结算完成
    • C、宾馆开始盈利
    • D、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问答题
    背景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招标工作中发生以下事件: 1)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2)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 3)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 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选用总价合同模式不妥当;
    理由:施工图设计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双方风险都比较大,不适宜采用总价合同模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招标工作中了发生以下事件: ①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②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 ③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巳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 ①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②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③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④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①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 ②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问题】 1.根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招标过程中发生事件存在哪些不妥?并说明理由。 2.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为什么? 3.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 4.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施工单位做法是否合理?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

    正确答案: 1.不妥之一:招标文件对于本地区投标单位与外地区投标单位制定不同的规则理由:不符合招投标法的公正、公平原则。
    不妥之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作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理由:应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招标,不能由行政主管部门指定。
    不妥之三: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理由:组织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和开标会,应由招标单位或其代理公司负责主持,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相关管理部门监督C不妥之四:招标人拒绝乙公司的新报价方案
    理由:在开标前投标人提交的新文件应属于招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文件。
    2.选用总价合同模式不妥当
    理由:施工图设计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双方风险都比较大,不适宜采用总价合同模式。
    3.不妥之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正确做法:甲方应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性负责,并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现场如与提供资料不符,甲方对工期及费用负责。
    不妥之二: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T.单位理由: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
    4.事件①:施工单位做法不合理
    理由:施工单位有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义务,与是否检查无关。
    事件②:施工单位做法不合理
    理由:建设单位只是推荐,并不是建设单位采购,不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招标工作中发生以下事件: 1)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2)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 3)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 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问题 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

    正确答案: 不妥之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正确做法:甲方应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性负责,并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现场如与提供资料不符,甲方对工期及费用负责。
    不妥之二: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理由: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招标工作中发生以下事件: 1)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2)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 3)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 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问题 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施工单位做法是否合理?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

    正确答案: 事件一:施工单位做法不合理;
    理由:施工单位有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义务,与是否检查无关。
    事件二:施工单位做法不合理;
    理由:建设单位只是推荐,并不是建设单位采购,不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 最终,某施工单位中标,业主与其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在该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不妥当。理由:施工图设计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双方风险都比较大,不适宜采用总价合同模式。
    解析: 本案例主要考查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将工程项目的总造价进行约定的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工期短(一般在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法律、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合同;适用于虽然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但是工期一般在一年之上的工程项目。

  • 第16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该写字楼共14层,地上12层、地下2层,总投资约3000万元人民币。该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大空间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缩短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确定了某建筑公司为中标单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款中有下列规定: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2)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快工程进度,允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 (3)付款方式:开工前首付款10%,月进度款支付进度工程量80%,付至总价80%止付,结算后支付至90%,剩余10%自竣工验收后两年一次性付清,业主承担相应的利息。 本工程目前正在施工。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本工程由于业主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致使工程开工时问推迟了15日。承包商向业主提出顺延工期15日,窝工费5万元的报告。 (2)钢材价格从报价时的2800元/t上涨到3000元/t,承包方向业主要求追加因钢材涨价增加的工程款。 在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时.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选用总价合同形式不妥当。因为施工图设计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合同总价无法确定。双方风险都较大。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合同的分类。目前常用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有3种: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将工程项目的总造价进行约定的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工期短(一般在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法律、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合同。适用于虽然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但是工期一般在一年之上的工程项目。所以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方式是不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