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B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C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D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题目
多选题
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A

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B

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C

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D

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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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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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B: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本不存在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C: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
    D: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王某提供货物的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赔偿损失的请求发回重审

    答案:A,C,D
    解析:
    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消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诉,A项错误;于某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项表述正确;C项中,吴某事实上是在反驳,它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D项错误。

  • 第2题:

    共用题干

    下列表述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是、()
    A、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B、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C、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D、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答案:A,C,D
    解析:
    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化相适应,法不断地发展、进步,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即是法的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的社会形态的划分相一致。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人类社会存在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可见,A、C项正确。但是,我们应该明确,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并不是每一个国家、民族的法都一定经过法的这四种历史类型。但在法的历史发展的总体进程中,从奴隶制法到封建制法、继而发展为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是法的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法的类型也由低级类型的法向高级类型的法依次更替,故B项也正确。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的必然,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因此,D项错误,不当选。


    法系的形成是基于不同国家相似的法律传统和外部特征,法律传统之中就包含各自的法律文化,A项正确。中华法系具有保守性格,追求“民族化”,但在清末修律的过程中,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建立起来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这是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的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故B项错误。西方的两大法系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融合,逐渐实现了与国际化的协调一致,但是在法的移植过程中,仍然保留了法的民族特色,故C项错误。清末沈家本主张变法修律,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试图融合不同的法系,故D项正确。


    法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过程,并不是为了满足现代化的要求才成为迫切需要,更在于它本身就是现代社会中人的一种生存方式和价值标准,A项说法正确。在西方文明的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中孕育、发展起来的是内发型法的现代化而不是外源型法的现代化。中国法的现代化经历了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的过程,在制度层面上形成于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所以,C、D项说法正确,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一般地说,可以将法律文化分为物化的、制度的、观念的三个层面。在物化的层面,法律文化通常表现为关于法律的某种物质形式,如某个法律的象征物(如正义女神);在制度的层面,法律文化表现为各种具体的与传统相关的法律制度;而在观念层面,则表现为人们思想意识中关于法律的种种看法、说法。由上述法理依据可见,选项A、C、D均属于法律意识中的法律心理;选项B则属于法律制度,不属于法律意识。因此,应选A、C、D。


    亚里士多德是西方法学史上第一个系统阐述法治学说的人物,他提出:法治应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在我国,尽管春秋战国时期发生了大规模的儒法之争,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但并未形成法治概念。所谓中国古代人治与法治之争,乃是后人的总结。法治与法制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内涵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与人治相对,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显示了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广泛性。而后者一般来说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个中性词。法治国家或法治国是一个德语中最先使用的概念。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是德国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产物。根据上述法理依据可知,甲的论点②③是正确的,①是错误的。①之所以错误,按照通说,在中国,法治概念和法治理论并非最早由梁启超所提出,而都是由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所最先提出的。司考辅导用书上认为,法治概念最早由梁启超提出,而法治理论最早由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提出。无论按照通说,还是按照指定用书,甲的论点①均错误。同样根据上述法理依据,乙的论点①、③正确,②错误。因此,正确的选项应为A项。

  • 第3题:

    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包括()。
    A.民工王某拿不到用工单位的报酬自认倒霉
    B.学生张某认为偷几本书不算偷
    C.顾客因为酒店的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后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D.老百姓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答案:A,B,D
    解析:
    【详解】法律意识是一种对法律文化的认识,是一种思想、意识、观点而不是行动。C项是一种法律实施行为。

  • 第4题:

    下列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是()

    • A、白海打赢官司后一直拿不到李云的侵权损害赔偿金,认为法院作用不大
    • B、钱冠宇感到中国的法律越来越管用了
    • C、孙江以为偷书不算偷,不构成盗窃犯罪
    • D、冯云不知道中国有《仲裁法》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甲某与乙某在办公室发生争吵,甲某将乙某的传真机砸坏。乙某认为甲某在办公室实施这种行为影响其声誉,诉至法院要求甲某赔偿其精神损害。人民法院以下列哪一个理由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 A、乙某在此纠纷中不享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 B、乙某起诉时被告甲某下落不明
    • C、乙某提出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
    • D、乙某的起诉不属于本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D

  • 第6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用具厂是否应承担共同赔偿损害的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应当,因为燃气公司、用具厂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是共同造成贾某的损害的原因。

  • 第7题:

    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A、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 B、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 C、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 D、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正确答案:A,C,D

  • 第8题:

    问答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假设燃气公司赔偿了贾某所受到的财产损失7万元,则其取得什么权利?

    正确答案: 取得请求用具厂偿还依其过错应当承担的数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燃气公司与用具厅应否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应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应对该产品的瑕疵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燃气公司与某用具厂应否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燃气公司与用具厂应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表述不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A

    中国古语,民不举,官不究

    B

    王某因产品质量问题受伤,向法院起诉要求厂家支付赔偿金

    C

    张某认为读书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D

    农民工李某被包工头克扣工资,自认倒霉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法律意识。

  • 第12题:

    问答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上述三被告与贾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 燃气公司、用具厂与贾某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红宇餐厅与贾某之间存在提供就餐服务的法律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B.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C.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
    D.周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20万元的微波炉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并提出周某提供的微波炉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周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将案件发回重审。但如王某和李某均同意二审法院对此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裁判

    答案:A,C,D
    解析:
    考查反诉的构成。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抵销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诉,A项错误。于某的行为是针对黄某诉讼请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项表述正确。C项中,吴某事实上是在反驳,反驳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吴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2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以D项错误。

  • 第14题:

    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A.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B.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 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C.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D.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 自认倒霉


    答案:A,C,D
    解析:
    。选项B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 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是典型的诉 讼法律行为,也许在此之间贾某确实有法律心理阶段,但 此时,法律心理巳经外化为诉讼法律行为而不再是法律意 识,因此选项B不应选。

  • 第15题:

    郭某委托郑某到甲公司购买某型号机器1台,双方约定报酬为1000元。郑某到甲公司处协商购买机器事宜,但因甲公司要价过高,尽管郑某再三努力,机器价格仍超过了郭某可以承受的限度,郑某只好无功而返。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郑某可以向郭某请求支付相应报酬
    B.郭某可以以委托事务未能完成为由拒绝支付报酬
    C.郑某不可以向郭某请求支付相应报酬
    D.郑某可以向郭某请求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但不可以要求支付报酬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合同。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第16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燃气公司与某用具厂应否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燃气公司与用具厂应承担责任。

  • 第17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上述三被告与贾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燃气公司、用具厂与贾某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红宇餐厅与贾某之间存在提供就餐服务的法律关系。

  • 第18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燃气公司与用具厅应否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应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应对该产品的瑕疵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 第19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表述不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A、中国古语,"民不举,官不究"
    • B、王某因产品质量问题受伤,向法院起诉要求厂家支付赔偿金
    • C、张某认为读书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 D、农民工李某被包工头克扣工资,自认倒霉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肖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
    A

    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

    B

    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C

    张某将李某打伤,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

    D

    肖某与唐某对某套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肖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

    E

    许某与赵某对买卖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许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本题考核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

  • 第21题:

    多选题
    医师周某与会计师郭某离婚后,12岁的女儿小红随周某生活。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对郭某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
    A

    周某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

    周某对小红不履行抚养义务

    C

    周某虐待小红

    D

    小红愿随郭某生活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何种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A

    郭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B

    贾某因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C

    梅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D

    进城务工的农民周某拿不到用人单位报酬,自认倒霉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用具厂是否应承担共同赔偿损害的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当,因为燃气公司、用具厂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是共同造成贾某的损害的原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某用具厂是否应承担共同赔偿损害的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和用具厂应承担共同赔偿损害责任,因为两者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贾某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