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篡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由于数据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
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1题:
第2题:
我国《电子商务签名法》第3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3题:
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取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
第4题:
数据电子根据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在收到确认之前,()
第5题:
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取数据电子形式为理由,而否定()、有效性或()。
第6题:
简述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第7题:
要约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
受要约人知悉要约内容时生效
要约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首次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时生效
第8题:
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纂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由于数据的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
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9题:
法律效力
有效性
经营资格
可执行力
第10题:
第11题:
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篡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由于数据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
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12题:
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形成的数据电文在满足电子签名法关于数据电文原件真实及可靠签名等前提下,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数据电文形式完成的电子招标投标程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程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无论什么情况下,数据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数据电文的效力优先于纸质文件<br /><div> <br /></div>
第13题:
下列关于电子签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第14题:
数据电文根据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在收到确认之前,()。
第15题:
下列关于纳税申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第16题: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如果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可以使用,即可以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17题:
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正确的表述是( )。
第18题:
数据电文
数字电文
图文电文
文字电文
第19题:
数据电文可视为已发送
数据电文可视为未发送
数据电文未发生法律效力
数据电文可视为未接收
第20题:
税务机关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税务机关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申报、报送到达的时间
税务机关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申报、报送到达的时间
纳税人采用数据电文申报结束后,还须报送书面数据
纳税人采用数据电文申报结束后,不用再额外报送书面数据
第21题: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可靠的电子签名比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附着于数据电文
指纹属于电子签名的形式之一
第22题:
数据电文可视为已发送
数据电文可视为未发送
数据电文未发生法律效力
数据电文可视为未接收
第23题:
邮寄申报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申报以纳税人网络系统发出的时间为准
以数据电文申报的应当同时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纳税人在享受免税待遇期间无需办理纳税申报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