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规律
管理规则
基本规律
基本规则
第1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具体项目编码格式是否正确。
第2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要确认标识符,注意空格,核对数据数值单位及()。
第3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报送项目、()、发报段次、发往单位进行核查。
第4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报送项目、起报标准、发报段次、()进行核查。
第5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是对水情信息的报送项目、起报标准、()、发往单位进行核查。
第6题:
拟报人员
拟报时间
有效数字
领导人员
第7题:
水文编码
水情站码
测站编码
水情电码
第8题:
发报段次
发报时间
测验段次
测验时间
第9题:
发报时间
测洪标准
起报时间
起报标准
第10题:
水位信息编码
流量信息编码
水情信息编码
泥沙信息编码
第11题:
测验项目
测站情况
具体项目
具体资料
第12题:
注意字节
注意空格
编码字节
编码地点
第13题:
水情信息编码格式由编码格式标识符、()、观测时间码、要素标识符、数据和结束符;NN;组成。
第14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规则、具体项目编码格式是否正确。
第15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对拟报的原始水情信息检查核对后,要按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检查编码的基本格式、基本规则、具体项目()是否正确。
第16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要(),注意空格,核对数据数值单位及有效数字。
第17题:
水情信息编码校核时,要确认标识符,(),核对数据数值单位及有效数字。
第18题:
确认上班时间
删除标识符
确认拟报时间
确认标识符
第19题:
拟报人员
拟报时间
发往单位
发往领导
第20题:
报送人员
报送项目
编码人员
编码地点
第21题:
基本格式
基本情况
数字格式
测验情况
第22题:
水文数据
水情编码
电文编码
计算机识别码
第23题:
记录格式
编码格式
记录资料
编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