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于2018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交给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 2021年3月27日B 2021年3月22日C 2019年3月27日D 2019年3月22日

题目
单选题
甲于2018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交给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

2021年3月27日

B

2021年3月22日

C

2019年3月27日

D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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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于2011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40629

    B.40624

    C.40995

    D.40990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根据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2011年3月27日知道权利被侵害,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为2011年3月27日~2012年3月27日。

  • 第2题:

    甲于5月10日与乙签订保管合同。5月12日甲将货物交于乙保管。5月14日,该货物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应于次年( )届满。

    A.5月10日

    B.5月12日

    C.5月14日

    D.5月25日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所以,尽管货物是5月14号被盗的,但甲在5月25号才得知货物被盗,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5月25号起算,选项D为正确答案。

  • 第3题:

    甲因出国将一把古画交给乙保管,乙将画挂于自家墙上供来客欣赏。时间长了使得客人都以为该画属于乙所有。一日客人丙提出购买该画。乙觉得价钱高便卖给丙。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处分该画的行为无效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该画

    C.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损失

    D.甲不能承认乙行为有效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甲将古画交给乙保管,这表明乙对该画没有所有权。但乙擅自将该画卖给丙.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而不是无效行为。因此,排除A项。无权处分行为不影响善意第三人获得处分财产的所有权,无论所有权人是否对无处分权人的无权处分行为予以追认。本题中,丙并不知道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因此,丙取得了眩画的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该画。可见,B项表述错误。甲虽然不能再行获{导该画的所有权,但是甲可以要求乙赔偿损失,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甲对于乙的无权处分行为,事后既呵以追认其效力,也可以拒绝追认其效力。如果迫认其效力,则无处分权人的处分该画的行为[[1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状态;如果甲事后拒绝追认,则无处分权人处分该画的行为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确定无效。可见,D项表述错溪。

  • 第4题:

    下列关于占有的认定,说法正确的是:

    A.甲悬挂信箱于门口,邮差投递甲的信件于信箱中,甲不知此事。故甲已经取得函件的占有
    B.甲悬挂信箱于门口,邮差误投邻居乙的包裹于甲信箱中,甲不知其事。乙在甲的信箱发现其包裹并取走,乙构成对甲之占有的侵夺
    C.丙公司购买一辆劳斯莱斯作为董事长丁的坐骑,交给司机戊驾驶。丁在工作中用车时,丁是汽车的占有人
    D.丙公司购买一辆劳斯莱斯作为董事长丁的坐骑,交给司机戊驾驶。丁在工作中用车时,戊是汽车的占有人

    答案:A
    解析:
    占有,即人对于物管领控制的事实。注意四个方面:(a)占有虽为权利的外衣,但占有为事实,而非权利。(b)占有是一种财产利益。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均受保护,仅保护程度不同。(c)占有的客体为物。物的部分亦可成立占有。对权利的占有属于准占有。(d)法律承认观念占有(间接占有、继承占有、通过占有辅助人的占有),虽无事实上对物的管领控制,但认可占有的成立。占有的意思不是法律行为上的意思,而是一种自然意思,故取得某物的占有或维持其占有皆不以具有行为能力有必要,只要对物有支配的自然能力,即为已足。故:3个月大的婴儿对佩带的项链不构成占有;而3岁的儿童对自己拾得的玩具构成占有。歌星在草坪上熟睡,“粉丝”将“勿忘我”鲜花放入其口袋,歌星对鲜花不构成占有;必待歌星醒后发现鲜花,并决定继续拥有始成立占有。占有的意思不必针对个别特定之物,仅须具有一般占有意思即为已足。甲悬挂信箱,意在占有投入的自己的函件,是否知悉某特定函件已投入,对占有意思,没有影响,故甲已经取得函件的占有。A正确。甲对投入的乙的包裹不具有一般占有的意思,更不具有特定占有意思,故甲对乙的包裹未成立占有。乙擅自取回包裹,不构成对甲的占有的侵夺,故B错误。丁在工作中用车系属法人机关对汽车予以管领控制,法人机关执行职务时不具有独立人格,不具有独立的占有意思。丁的占有即为法人的占有。因此,丁不是汽车的占有人。戊基于雇佣关系,受雇主指示管领控制汽车,戊是占有辅助人,对汽车不享有独立的占有意思。因此,戊不是占有人。丁控制管理汽车的行为应视为法人的行为,故丙公司才是汽车的占有人。因此,CD错误。

  • 第5题:

    行李包裹票一式5页,领货凭证为()页。

    • A、甲
    • B、乙
    • C、丙
    • D、丁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甲伪造了1000张面值为100元的假币后,甲将假币包裹交给不知情的乙由A市运往B市,在路上乙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乙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 A、不构成犯罪
    • B、伪造货币共犯
    • C、运输假币罪
    • D、持有假币罪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甲于5月10同乙签订保管合同,5月12日甲将货物交给乙保管,5月14该货物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当于次年()届满。

    • A、5月10日
    • B、5月12日
    • C、5月14日
    • D、5月25日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于2002年5月12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保管处。5月14日,该包裹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时届满?()

    • A、2003年5月14日
    • B、2003年5月25日
    • C、2004年5月14日
    • D、2004年5月25日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甲于2009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

    2010年3月22日

    B

    2010年3月27日

    C

    2011年3月22日

    D

    2011年3月27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2009年3月27日)起计算。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2007年)
    A

    2009年3月27日

    B

    2009年3月22日

    C

    2008年3月27日

    D

    2008年3月22日


    正确答案: B
    解析: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自2007年3月27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2008年3月27日。

  • 第11题:

    问答题
    行李票、包裹票的甲、乙、丙、丁、戊页均为什么颜色?

    正确答案: 甲页用红色印刷;乙页用黑色印刷;丙页用绿色印刷;丁页用红色印刷;戊联用褐色印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委托乙负责保管一批棉布。乙同意并接收棉布后,发现自己的仓库破损有渗漏现象,又听天气预报近日将有大暴雨,遂找甲联系,但无法联系到甲,乙委托丙代为保管该批棉布,并在3日后将此事通知了甲,甲亦未表示反对。不久,丙因疏忽致该批棉布在仓库中被盗。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应当直接向乙要求赔偿 

    B

    甲应当直接向丙要求赔偿 

    C

    甲可以要求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

    甲只能向乙、丙中一人提出赔偿要求,但甲有选择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因( )原因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A、投递员不小心丢失挂号信

    B、快递包裹被盗

    C、地震造成保价包裹丢失

    D、地震造成未保价快递包裹丢失


    答案:D

  • 第14题:

    甲受乙的委托为其保管一物,后该物被盗。经查:甲为乙保管的行为是无偿的,且甲保管该物已尽责,无重大过失。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全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甲应承担乙由此造成损失的50 %

    C.甲应承担乙由此造成损失的1/3

    D.甲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保管合同的规定。根据规定,保管是无偿的时,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第15题:

    甲因出差,故把自己的珍藏多年的古董花瓶交给自己的好友乙,让其帮忙保管。据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若在保管期间,该古董花瓶在乙家中被小偷盗走,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B.若在保管期间,乙因出差将古董交给自己的好友丙保管,后该古董在丙家中被盗,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C.若在保管期间,乙未在台风天气将窗户关闭,致使花瓶被风吹倒打碎,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D.若双方约定保管期限为甲出差的3个月,后甲提前归家,乙无权要求甲提前将花瓶取回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A选项中,乙并无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A错误。在C选项中,乙明知有台风天气而未关窗,亦未妥善对该易碎花瓶进行妥善保管,存在重大过失,故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71条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在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将花瓶转交给第三人丙保管,致使花瓶被盗,应承担赔偿责任,故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76条规定第2款规定,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故D选项正确。

  • 第16题:

    某快递公司快递员甲在分拣包裹的过程中,把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传送带上的包裹,放入自己的快递车内,然后离开公司送货途中,拆开包裹,据为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B.认定甲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由在于,甲取走该包裹时,该包裹并不处于其经手、管理过程中

    C.甲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D.认定甲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的理由在于,甲系该单位的员工,且其工作就是收取快递包裹

    答案:A,B
    解析:
    职务侵占罪要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强调利用职务行为的管理性,而不是利用熟悉环境等方便条件。甲把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传送带上的包裹,放入自己的快递车内,并没有利用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而是单纯利用容易接近作案环境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构成盗窃罪。A、B两项正确,当选。C、D两项错误,不当选。

  • 第17题:

    行李票、包裹票的甲、乙、丙、丁、戊页均为什么颜色?


    正确答案: 甲页用红色印刷;乙页用黑色印刷;丙页用绿色印刷;丁页用红色印刷;戊联用褐色印刷。

  • 第18题:

    王某从南方新进一批新鲜水果,为保证储存质量,便委托冷藏厂甲负责保管。甲同意并接收后,发现甲厂冷库设备需要紧急检修,于是甲找王某联系,但没有联系上。甲便委托另一冷藏厂乙代为保管这批水果,并在三天内通知了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不长时间,乙冷藏厂因管理疏漏导致这批水果的部分被盗。请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应直接向甲冷藏厂要求赔偿被盗部分的损失
    • B、王某应直接向乙冷藏厂要求赔偿被盗部分的损失
    • C、王某只能向甲、乙两冷藏厂中选择其一提出赔偿要求
    • D、王某可要求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甲于5月10日同乙签订保管合同,5月12日甲将货物交给乙保管,5月14日该货物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当于次年()届满。

    • A、5月10日
    • B、5月12日
    • C、5月14日
    • D、5月25日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单选题
    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

    2009年3月27日

    B

    2009年3月22日

    C

    2008年3月27日

    D

    2008年3月22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于2002年5月12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保管处。5月14日,该包裹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时届满?()
    A

    2003年5月14日

    B

    2003年5月25日

    C

    2004年5月14日

    D

    2004年5月25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于5月10日同乙签订保管合同,5月12日甲将货物交给乙保管,5月14日该货物被盗,5月25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当于次年()届满。
    A

    5月10日

    B

    5月12日

    C

    5月14日

    D

    5月25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 第23题:

    多选题
    某快递公司快递员甲在分拣包裹的过程中,把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传送带上的包裹,放入自己的快递车内,然后离开公司送货途中,拆开包裹,据为己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甲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B

    认定甲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由在于,甲取走该包裹时,该包裹并不处于其经手、管理过程中

    C

    甲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D

    认定甲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的理由在于,甲系该单位的员工,且其工作就是收取快递包裹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甲作为分拣员应当迅速、准确地将快递运送物品从其储位或其他区位拣取出来,并按一定的方式进行分类、集中,多人流水、共同作业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不可能也无须对财物享有独立的占有、处分权限。因此,甲并不存在完整意义上的占有或处分的行为举止、占有处分意思以及占有处分权限时,不能认为其具有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其行为性质属于在短时间内握有单位财物,或者单位财物仅仅从其手中过一下时,窃取他人财物,与单纯利用工作机会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相同,因此以盗窃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