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丙于2004年3月出资设立东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0月,该公司又吸收丁人股。2009年12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B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C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丙于2004年3月出资设立东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0月,该公司又吸收丁人股。2009年12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

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

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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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丁并非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因此,丁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应由乙和丙承担补足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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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后来,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意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意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C

  • 第2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1分)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或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ABC
    117. ABC【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险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半数同意。

  • 第3题:

    甲、乙、丙于2000年3月出资设立东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0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6年12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丁并非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因此,丁是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的,应由乙和丙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 第4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的,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为600万元,经营几年后,留存收益已达10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三方决定吸收丁投资人加入,同意丁投资人以现金出资400万元,投入后占该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25%。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至800万元。则该公司收到丁投资人的出资时,“资本公积”账户应记入( )元

    A1500000

    B2000000

    C2750000

    D1000000


    正确答案:B

  • 第5题:

    甲、乙、丙、丁、戊分别出资10万元、20万元、10万元、30万元、15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公司经营期间,丁提出将自己的全部出资转让给自己的弟弟小丁。在对该转让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丙表示不同意转让,但又表示不购买丁转让的出资额。那么,丁能否将自己的出资额转让给小丁?( )

    A、丁不能将自己的出资额转让给小丁,否则即违法

    B、甲、乙、丙必须按各自的出资比例购买丁转让的出资

    C、甲、乙、丙应当购买丁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就视为同意转让,丁就可转让

    D、甲、乙、丙必须共同购买丁转让的出资,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C

  • 第6题:

    甲、乙、丙、丁四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以一项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乙以其注册商标出资,作价70万元,丙和丁分别以实物和货币出资。该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应为( )。

    A.250万元

    B.350万元

    C.480万元

    D.600万元


    正确答案:D
    (50+70)÷20%=600,专利和注册商标均为工业产权,一般规定以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出资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第7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下述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如果甲不同意,应由甲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如果乙不同意,应由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有权转让该出资

    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出资转让协议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8题:

    甲公司是由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丁分公司。丁分公司因重大经营失误出现巨额债务无力清偿,对该债务负有法定清偿义务的主体是()。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乙、丙共同

    答案:A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9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丁公司是分公司,从法人制度上讲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民事责任应由其总公司即甲公司承担。

  • 第9题:

    判断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10题:

    判断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出资各占20%,丙的出资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对此,如果甲和乙都不同意转让且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11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东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出资的民事责任的论述,正确的有(    )。
    A

    甲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股东会可解除其股东资格

    B

    乙抽逃出资,协助其抽逃出资的王董事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C

    李某代垫资金协助丙设立公司,公司验资后李抽回出资,但丙又不能补足出资的,李某连带承担丙因不能补足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D

    该医疗器械公司的债权人张某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要求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丁承担赔偿责任,丁以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不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C,D
    解析:

  • 第12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5万元,乙和丙各出资5000元,丁出资4万元。由于规模较小,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则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ABC
    参见《公司法》第40条。

  • 第13题:

    甲、乙、丙于2008年4月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1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10年1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丁并非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因此,丁是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的,应由乙和丙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 第14题:

    甲、乙、丙于1997年3月出资设立东海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1999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被依法宣告破产。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公司法》规定,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是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第15题:

    甲、乙、丙于2004年3月出资设立东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0月,该公司又吸收丁人股。2009年12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丁并非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因此,丁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应由乙和丙承担补足的连带责任。

  • 第16题:

    丁公司是由甲、乙、丙为股东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谓“有限责任”是指()

    A、甲、乙、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甲、乙、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的债权人承担直接清偿责任

    C、如丁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甲、乙、丙应在其出资额范围内,以自己出资以外的其他个人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

    D、丁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


    参考答案:A

  • 第17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丙、丁以现金出资,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15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戊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诸法院。法院查明,乙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4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丁、戊补足

    B.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丁补足

    C.甲、乙、丙、丁四人负连带责任,差额由四人补足。

    D.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乙有财产时再补


    正确答案:B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第18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无论乙和丙是否愿意购买,甲都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案:A,B,D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19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由乙或丙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 C、乙和丙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多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不能通过的有( )。
    A

    甲、乙同意,丙、丁反对

    B

    甲、乙反对,丙、丁同意

    C

    甲、乙、丁同意,丙反对

    D

    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题表决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丙与丁合计占70%的表决权,大于2/3,可以通过。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由乙公司、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丁分公司。丁分公司因重大经营失误出现巨额债务无力清偿,对该债务负有法定清偿义务的主体是()。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甲、乙、丙共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丁公司是分公司,从法人制度上讲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民事责任应由其总公司即甲公司承担。故A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