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2017年3月18日,甲机械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接洽融资租赁某型号数控机床事宜。同年4月1日,乙按照甲的要求与丙精密设备公司签订了购买1台某型号数控机床的买卖合同。丁以乙的保证人身份在该买卖合同上签字,但合同中并无保证条款,丙和丁亦未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乙和丙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机床价格为1200万元;乙在缔约当日向丙支付首期价款400万元;丙在收到首期价款后1个月内将机床交付给甲;乙在之后的8个月内,每月向丙支付价款100万元。 乙于与丙签订合同当日,与甲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未就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作出约定。2017年5月1日,丙依约向甲交付了机床。2017年8月8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以所有权人身份将机床以市场价格出售给戊公司。戊不知甲只是机床承租人,收到机床后即付清约定价款。乙知悉上述情况后,以甲不是机床所有权人为由,主张甲、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自己仍为机床所有权人,要求戊返还机床。2017年11月2日,由于乙连续3个月未付机床价款300万元,丙要求乙一次性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共500万元。乙认为丙无权要求支付尚未到期的200万元价款,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丙遂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予以拒绝,理由有二:第一,自己仅在买卖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既无具体的保证条款,亦无单独的保证合同,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第二,即使保证成立,因未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所成立的也只是一般保证,丙不应在人民法院执行乙的财产之前要求自己承担保证责任。若机床未被甲出售给戊,甲和乙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机床的所有权归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要求乙公司支付全部租金
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请求确认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起重机
第11题:
乙应当对甲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是设备自身故障,乙公司应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甲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
乙公司与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2014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从丙公司购人一台起重机,提供给乙公司使用,租金每月3万元,每月的10日支付,租期1年。2014年10月,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财产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租买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第20题:
第21题:
甲承担
乙承担
丙承担
乙和丙分担
第22题:
第23题:
甲的做法是合理的
丙对此应承担责任
乙对此应承担责任
乙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