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企业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题目
问答题
甲企业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更多“甲企业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为加入A合伙企业需要一笔资金,于2020年3月5日向乙借款50万元,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6%,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丙为甲的保证人,与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借款期满之日起1年,但未就保证担保的范围作约定。乙依约向甲交付借款。不久,甲加入A合伙企业。
    借款期满后,乙因经济业务欠A合伙企业40万元,向A合伙企业主张就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A合伙企业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抵销,遭A合伙企业拒绝。随后,乙请求甲偿还借款,并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甲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还款,丙以乙未起诉或仲裁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指出甲、乙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问题2】丙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应是什么?
    【问题3】A合伙企业是否有权拒绝乙的债务抵销请求?并说明理由。
    【问题4】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借款合同约定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2.保证人丙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A合伙企业有权拒绝乙的抵销请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4.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第2题: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然签订买卖合同,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该买卖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第3题:

    (2016年)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要求: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题目中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那么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成立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合同对方当事人赵某是知情人,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伙企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第4题:

    2018年6月18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一年,约定到期本息一并偿还100万元。同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该挖掘机直接归乙所有。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
    7月17日,甲、丙口头约定,甲将挖掘机出租给丙,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
    9月20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未果。
    甲向乙的借款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按双方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100万元。甲辩称,该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故该合同无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借款合同约定的100万元本息中,多少金额的约定是无效的?并说明理由。
    (2)乙向甲主张还款的100万本息中,法院应支持多少金额?并说明理由。
    (3)乙对挖掘机的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4)甲和乙之间“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该挖掘机直接归乙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甲与丙之间的口头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维修费?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4.8万元的约定无效。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解析】100-70×(1+36%)=4.8(万元)。
    (2)法院应支持86.8万元。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70×(1+24%)=86.8(万元)。
    (3)乙的抵押权已经设立。根据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4)该约定无效。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否则,该流押条款无效。
    (5)租赁合同有效。根据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但租赁合同有效。
    (6)丙有权要求甲支付维修费。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 第5题: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王某、李某的答辩(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2】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3】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王某、李某的答辩(1)不成立。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题中,约定的借期内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陈某有权要求按照24%计算利息。
    2.王某、李某的答辩(2)不成立。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题中,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为24%,陈某有权要求按照借期内的利率24%计算逾期利息。
    3.王某、李某的答辩(3)不成立。
    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中,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王某和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 第6题: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王某、李某的答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7题:

    多选题
    甲、乙两公司先后向王某出具正式的委托授权书,委托王某为其代理人,授权王某两以和任何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王某签订的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  )。[2002年真题]
    A

    王某代表甲公司与自己签订的租赁合同

    B

    王某同时代表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C

    王某代表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D

    王某代表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正确答案: C,A
    解析:
    代理权的行使原则有:①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不得越权代理;②代理人应亲自代理,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③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

  • 第8题:

    问答题
    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2016 年 1 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 50 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6 个月:年利率 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 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 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 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 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 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 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 款年利率 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 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李某的答辩(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年底,甲服装生产企业(简称甲企业)因生产设备升级的需要进行了下列活动:  (1)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80万元,期限1年,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合同项下全部资金应用于A型生产线的购置,丙公司为该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但保证合同对保证方式未做出约定;  (2)向内部职工集资借款,合计8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约定期满向提供借款的职工返还本金并按年利率35%支付利息;  (3)向丁公司购置B型生产线,并签订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全部价款150万元均分为5期支付,首付款于丁公司交付生产线时付清,余款各期依次按月支付;  (4)与D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C型生产线。  次年6月,乙银行发现甲企业将借款资金挪用于向丁公司支付B型生产线的首付款。丁公司则因甲企业第2、3期价款逾期未支付而通知甲企业要求解除合同。甲企业职工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金并按年利率35%支付利息。甲企业自知负债过高,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以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银行发现甲企业挪用借款资金,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2)丙公司应当承担何种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3)职工要求按年利率35%支付利息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完全支持?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5)如果法院宣告甲企业破产,C生产线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乙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职工的请求不能得到完全支持。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题中,年利率约定为35%,利息尚未支付,职工起诉时可以主动主张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超过24%的部分,职工不能主动请求(如果甲企业已经按年利率35%支付利息的,甲企业不能请求返还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4)丁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5)C生产线不属于破产财产。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企业与A公司和王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经查,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人保、物保实现的先后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在庭审中提出的“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是,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甲公司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在本题中,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而甲公司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的异议至庭审中才提出,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有权继续审理本案。
    (3)陈某的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在本题中,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保证合同成立。
    (4)陈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陈某的抗辩(3)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乙银行应当先就债务人甲公司提供的厂房实现抵押权。
    (6)李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14题:

    (2017年)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借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李某的答辩(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不成立。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不成立。根据规定,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的,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本题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利率,但约定借期利率24%,因此按照24%作为逾期利率。
      (3)   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因此视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 第15题:

    2019年4月1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一年,约定到期本息一并偿还100万元。同时,甲以其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该挖掘机直接归乙所有。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2019年6月1日,甲、丙口头约定,甲将挖掘机出租给丙,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
    2019年6月10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未果。
    甲向乙的借款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按双方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100万元。甲辩称,该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故该合同无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借款合同约定的100万元本息中,多少金额的约定是无效的?并说明理由。
    (2)乙向甲主张还款的100万本息中,法院应支持多少金额?并说明理由。
    (3)乙对挖掘机的抵押权是否已经设立? 并说明理由。
    (4)甲和乙之间“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该挖掘机直接归乙所有”的约定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
    (5)甲和丙之间的口头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6)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维修费?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4.8万元的约定无效。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解析】100-70×(1+36%)=4.8(万元)。
    (2)法院应支持86.8万元。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70×(1+24%)=86.8(万元)。
    (3)乙的抵押权已经设立。根据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4)该约定无效。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
    (5)租赁合同有效。根据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合同有效。
    (6)丙有权要求甲支付维修费。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 第16题: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
    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赵某对张某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一事知情,不属于善意第三人,甲企业有权以赵某和张某恶意串通、损害甲企业合法权益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第17题:

    下列借款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B.A企业与B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C.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借款合同》
    D.张某与其所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

    答案:C
    解析:
    (1)选项B: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2)选项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3)选项AD: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入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18题:

    问答题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赵某对张某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一事知情,不属于善意第三人,甲企业有权以赵某和张某恶意串通、损害甲企业利益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供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拒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订立的,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答订合同的资格。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合同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保证责任。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李某抗辩: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乙银行均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在庭审中提出的“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