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

题目
问答题
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C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B银行对S项目是否享有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相似考题

4.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于签订借款 合同 。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 利息 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低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C公司是A公司控股的子公司,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除A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2)根据上述提示内容,A公司应当如何向B银行支付利息?(3)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4)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5)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说明理由。(6)B银行可否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更多“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8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宜房贷”的介绍,与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4%,1年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公司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3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并且B公司与C公司签订保证合同,C公司为A公司该笔借款提供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  
    B公司依照约定于2018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1年的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届满,A公司无法清偿借款本金,B公司委托某中介机构调查发现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将借款资金用于购置海外私人游艇。B公司遂向人民法院以A公司、“宜房贷”和宋某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B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1)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按照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2)“宜房贷”平台对A公司所欠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A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承担挪用资金部分的清偿责任。
    (4)C公司作为保证人对A公司所欠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要求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2>、B公司要求A公司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并按借款总额1%支付违约金,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3>、“宜房贷”平台是否应对A公司应付金额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4>、B公司是否可以将宋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5>、B公司与C公司的保证合同中,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
    <6>、法院是否必须追加保证人C公司为共同被告?并说明理由。
    <7>、B公司是否可以放弃对S项目的优先受偿权,直接要求保证人C承担担保责任?并说明理由。
    <8>、如果A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向D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同日A公司与D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S项目担保D银行的贷款本息。那么债权人B公司与D银行如何就S项目优先受偿?


    答案:
    解析:
    【1】 A公司要求B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不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B公司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不符合有关规定,A公司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1.52亿元(2-2×24%=1.52亿元)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分)
    【2】 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由于逾期利率未约定,因此应采用借期内利率24%计算,此时已经达到了24%的标准,若再计算违约金,此时总计年利率超过了24%,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2分)
    【3】 “宜房贷”平台无须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的,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本题中,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的是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2分)
    【4】 B公司可以将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根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可以要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2分)
    【5】 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19.3.5-2019.9.5。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分)
    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9.3.5-2019.9.5.(1分)
    【6】 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C公司为共同被告。根据规定,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2分)
    【7】 B公司不可以放弃对S项目的优先受偿权,直接要求保证人C承担担保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题目中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保,当事人没有其他约定,因此债权人B公司应当先就S项目优先受偿,不足的方可要求保证人C承担担保责任。(2分)
    【8】 首先,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B公司登记在先,因此B公司的抵押权优先于D银行的抵押权。
    其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D银行的债权先到期,但抵押权顺序在后,因此D银行就S项目实现抵押权时,只能就B公司债权额之外的部分优先受偿。(3分)

  • 第2题:

    某房地产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要定期向银行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中的约定提供相应资料并改变了部分借款用途。此时银行可以对房地产公司()

    A、要求返还利息
    B、提前回收借款
    C、签订附加合同
    D、继续发放借款

    答案:B
    解析:
    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房地产公司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银行可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或者解除合同。

  • 第3题:

    下列借款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
    B.A企业与B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C.王某与李某签订的《借款合同》
    D.张某与其所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

    答案:C
    解析:
    (1)选项B: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2)选项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3)选项AD: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入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4题:

    2003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履行义务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 A公司以正在建设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民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3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4年4月5日, 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C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得除A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保证合同有效。《担保法》规定,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虽然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C公司作为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 第5题:

    单选题
    某房地产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要定期向银行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及相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未按合同中的约定提供相应资料并改变了部分借款用途。此时银行可以对房地产公司()
    A

    自行提高借款利息

    B

    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C

    处以罚款,通知其还款并冻结财产

    D

    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C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应当如何向B银行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 A公司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利息,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分别于2001年3月6日、2002年3月6日、2002年9月6日支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2003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履行义务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 A公司以正在建设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民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3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4年4月5日, 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C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得除A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可以。《合同法》规定,贷款人有权依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B银行在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依法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2003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履行义务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 A公司以正在建设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民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3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4年4月5日, 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C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得除A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B银行可否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担保法》规定担任保证人须具有一定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C公司虽然是A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但本身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且提供担保并非董事、经理等的个人行为,并未被法律禁止,因此,B银行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C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抵押合同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C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2)根据上述提示内容,A公司应当如何向B银行支付利息?  (3)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4)B银行对S项目是否享有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5)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由于双方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且借款期间在1年以上,因此,A公司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利息,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分别于2001年3月6日、2002年3月6日、2002年9月6日支付。
    (3)抵押合同生效。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原则上须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4)B银行不享有抵押权。根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原则上须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A公司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未设立。
    (5)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根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由于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因此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018年4月1日,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1)借款总额为1000万元;(2)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3)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4)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5)A公司应当每季度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1日,B银行与C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根据约定,C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为A公司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2018年4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18年9月1日,B银行将其对A公司的债权全部转让给F银行,同时通知了A公司和C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何处理?  (2)A公司应当如何向B银行支付利息?  (3)如果A公司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贷款,B银行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4)B银行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5)如A公司不能偿还银行贷款,F银行能否向C公司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在本题中,由于借款期间为2年6个月,所以A公司应当每届满1年时向B银行支付利息,最后6个月的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B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B银行的抵押权于4月1日设立。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5)F银行可以向C公司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附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取得主债权时,也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在本题中,B银行向F银行转让其对A公司的主债权时,从权利(即B银行对C公司生产设备的抵押权)也一并转让,因此F银行在取得对A公司的主债权时,也取得对C公司生产设备的抵押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18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宜房贷”的介绍,与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4%,1年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公司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3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并且B公司与C公司签订保证合同,C公司为A公司该笔借款提供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 
      B公司依照约定于2018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1年的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届满,A公司无法清偿借款本金,B公司委托某中介机构调查发现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将借款资金用于购置海外私人游艇。B公司遂向人民法院以A公司、“宜房贷”和宋某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B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如下:
      (1)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按照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2)“宜房贷”平台对A公司所欠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A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承担挪用资金部分的清偿责任。
      (4)C公司作为保证人对A公司所欠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要求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并说明理由。
      2)B公司要求A公司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并按借款总额1%支付违约金,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并说明理由。
      3)“宜房贷”平台是否应对A公司应付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并说明理由。
      4)B公司是否可以将宋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并说明理由。
      5)B公司与C公司的保证合同中,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并说明理由。
      6)法院是否必须追加保证人C公司为共同被告 并说明理由。
      7)B公司是否可以放弃对S项目的优先受偿权,直接要求保证人C承担担保责任 并说明理由。
      8)如果A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向D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同日A公司与D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S项目担保D银行的贷款本息。那么债权人B公司与D银行如何就S项目优先受偿


    答案:
    解析:
    1)B公司要求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并说明理由。
    答案:A公司要求B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不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B公司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不符合有关规定,A公司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1.52亿元(2-2×24%=1.52亿元)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分)

      2)B公司要求A公司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并按借款总额1%支付违约金,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由于逾期利率未约定,因此应采用借期内利率24%计算,此时已经达到了24%的标准,若再计算违约金,此时总计年利率超过了24%,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2分)

      3)“宜房贷”平台是否应对A公司应付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并说明理由。
    答案:“宜房贷”平台无须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的,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本题中,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的是媒介服务,不承担担保责任。(2分)

      4)B公司是否可以将宋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并说明理由。
    答案:B公司可以将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根据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可以要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2分)

      5)B公司与C公司的保证合同中,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并说明理由。
    答案: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2019.3.5-2019.9.5。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分)
      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9.3.5-2019.9.5.(1分)

      6)法院是否必须追加保证人C公司为共同被告 并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C公司为共同被告。根据规定,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2分)

      7)B公司是否可以放弃对S项目的优先受偿权,直接要求保证人C承担担保责任 并说明理由。
    答案:B公司不可以放弃对S项目的优先受偿权,直接要求保证人C承担担保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题目中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保,当事人没有其他约定,因此债权人B公司应当先就S项目优先受偿,不足的方可要求保证人C承担担保责任。(2分)

      8)如果A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向D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同日A公司与D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S项目担保D银行的贷款本息。那么债权人B公司与D银行如何就S项目优先受偿
    答案:首先,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B公司登记在先,因此B公司的抵押权优先于D银行的抵押权。
      其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D银行的债权先到期,但抵押权顺序在后,因此D银行就S项目实现抵押权时,只能就B公司债权额之外的部分优先受偿。(3分)

  • 第14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借款的用途、数额、期限等内容。在履行合同中该金融机构未能按约定的期限提供贷款,造成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损失。此时金融机构()。

    A.不承担任何责任
    B.可以提出解除借款合同
    C.可延期提供贷款
    D.应赔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损失

    答案:D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60页
    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应当赔偿损失。

  • 第15题:

    甲公司从某银行借款后,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按照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该银行可以()。

    A . 自行提高借款利息
    B . 停止发放借款
    C . 在下一期借款发放时预先扣除利息
    D . 提前收回借款
    E . 解除合同

    答案:B,D,E
    解析:
    2016教材P176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答案选BDE。

  • 第16题:

    2003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履行义务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 A公司以正在建设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民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3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4年4月5日, 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物登记;C公司是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得除A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不符合规定。《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处理办法是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第17题:

    问答题
    2013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份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4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零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8%,2年零6个月的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某商业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但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B银行依照约定于2013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了4亿元的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零6个月的借款利息。2013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已将该借款资金的-部分挪用作高档别墅项目的开发建设,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而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2)根据上述提示内容,A公司向B银行的实际借款数额是多少?应如何支付利息? (3)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B银行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不符合有关规定,A公司可以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
    (2)该借款合同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A公司的实际借款数额=4—4×6.8%×2.5=3.32(亿元)。由于合同中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也没有提及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根据规定,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时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并支付。
    (3)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本案由于A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此B银行有权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解析: 【思路点拨】本题主要考核了借款合同中借款利息、借款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重要考点是借款利息的规定,主要掌握以下两点:-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二是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第18题:

    多选题
    甲公司从某银行借款后,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按照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该银行可以()。
    A

    自行提高借款利息

    B

    停止发放借款

    C

    在下一期借款发放时预先扣除利息

    D

    提前收回借款

    E

    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C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根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由于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因此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201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 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1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1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 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2)根据上述提示内容,A公司应当如何向B银行支付利息?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说明B银行与A公司设定抵押权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B银行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不符合有关规定,A公司可以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
    (2)A公司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1.71亿元(2-2×5.8%×2.5=1.71亿元),按年向B银行支付利息。
    (3)B银行与A公司设定的抵押权无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本题中,作为抵押物的S项目建设虽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并未设立。
    (4)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该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结合此两条规定,下面合同在成立时不能立即生效的是()
    A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B

    甲公司与丙信托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

    C

    公民丁与公民戊签订的借款合同

    D

    甲公司与公民丁签订的借款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银于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银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银行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银行与A公司和C公司分别签订了低押合同和保证合同。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银行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后仍不足以补偿B银行遭受的损失时,C公司保证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B银行依照约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个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银行从A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纠正,A公司以借款资金应当由自己自行支配为由未予纠正。同年5月,B银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同年8月,B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将用于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同时要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3800万元,挪用资金150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C公司是A公司控股的子公司,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除A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何处理? (2)根据上述提示内容,A公司应当如何向B银行支付利息? (3)B银行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B银行与C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B银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说明理由。 (6)B银行可否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不符合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由于双方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且借款期间在1年以上。因此,A公司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利息,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分别于2001年3月6日、2002年3月6日、2002年9月6日支付。
    (3)抵押合同无效。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方为有效。在本题中,A公司的S项目建设虽然取得了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无效。
    (4)保证合同有效。C公司虽然是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其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可以作为保证合同的主体。至于“C公司与B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获除A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认可,并隐瞒了与A公司的关联关系”,并不影响该保证合同的效力。
    (5)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由于A公司将借款资金挪作他用,因此B银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6)B银行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民事责任。C公司作为保证人有连带清偿A公司债务的义务。当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者不能承担违约责任时,B银行既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A公司与B银行就借款事宜达成协议签订了一份书面借款合同,后又以A公司的一幢房屋作为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的设立为(  )。
    A

    签订借款合同之日

    B

    签订抵押合同之日

    C

    取得借款之日

    D

    抵押登记之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房屋属于该法定财产,故该抵押权于登记之日起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