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实际出资人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应当( )。A 根据股权代持协议请求公司直接办理B 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C 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D 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题目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实际出资人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应当(    )。
A

根据股权代持协议请求公司直接办理

B

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C

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D

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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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通过受让出资等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后,如果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的,对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其股东资格无效。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第2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收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

    A.股东名册的记载
    B.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
    C.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D.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 第3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名义股东可以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
    B.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该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答案:A
    解析:
    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B错误。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C错误。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如果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故选项D错误。

  • 第4题: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相关表述错误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B.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C.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可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D.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 第5题:

    (2015年教材未涉及)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B.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C.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A
    解析:
    【解析1(法条依据版)】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5、26条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B)。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有关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选项D)。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A)。
    【解析2(理论推演版)】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以合同约定,且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有效的)。(1)选项ABC:在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说事儿,按“合同”处理;(2)选项D:“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涉及受让人(第三人),应当看“登记”。

    【知识点】 其他章节

  • 第6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司应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股权的证明文件
    • B、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东权利
    • C、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和出资额应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 D、未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

    正确答案:D

  • 第7题:

    ()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A、名义股东
    • B、董事会
    • C、股东大会
    • D、执行官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A

    股东名册的记载

    B

    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

    C

    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

    D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权益应当依双方合同确定并依法保护,所以选项D正确。

  • 第9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
    A

    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

    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D

    申请变更工商登记


    正确答案: D
    解析:
    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受让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实际出资人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应当(    )。
    A

    根据股权代持协议请求公司直接办理

    B

    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C

    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D

    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公司应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股权的证明文件

    B

    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东权利

    C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和出资额应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D

    未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股东资格与股权的行使。《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未记载于股东名称的股东不得依照股东名册行使权力。

  • 第12题:

    判断题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法院不予支持。(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应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 股权的证明文件
    B.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 使股东权利
    C.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和出资额应在公司登记机 关登记
    D.未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


    答案:D
    解析:
    。《公司法》第32条、第33条。

  • 第14题:

    一般认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主要有( )。

    A.公司章程
    B.出资证明书
    C.股东名册
    D.公司登记机关对股东的登记
    E.招股说明书

    答案:A,B,C,D
    解析:
    一般认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主要有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登记机关对股东登记以及实际享有的股东权利等,E选项错误。

  • 第15题:

    甲、乙双方订立股权代持协议,甲为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乙为实际出资人, 享有投资权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若乙请求公司将自己记载于股东名册,下列表述 中正确的是( )

    A.无须其他股东同意,可以直接办理登记
    B.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C.应当经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D.应当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答案:B
    解析:
    实际出资人请求将自己记载于股东名册,视为名义股东对股东以外的人转移股 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人数),故 B 选项正确,ACD 选项错 误。

  • 第16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名义股东可以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
    B、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不承担任何责任
    C、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答案:A
    解析: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B错误。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C错误。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如果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故选项D错误。

  • 第17题:

    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名义股东可以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
    • B、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C、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 A、股东名册的记载
    • B、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
    • C、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 D、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判断题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关于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B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1/3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未经他人同意,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被冒名者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B项,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2014年真题]
    A

    股东名册的记载

    B

    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

    C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D

    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


    正确答案: C
    解析:
    如果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但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时,这属于双方间的自由约定,根据缔约自由的精神,如无其他违法情形,该约定应有效,实际出资人可依照合同约定向名义股东主张相关权益。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22题:

    单选题
    ()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A

    名义股东

    B

    董事会

    C

    股东大会

    D

    执行官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设戊将其出资转让于庚,后双方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有关该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庚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当以千惠公司和戊为共同被告,其他股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

    庚须证明其已经受让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C

    庚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出具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D

    庚有权要求公司为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公司法解释(三)》第21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项,《公司法解释(三)》第22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①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②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CD两项,《公司法解释(三)》第23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24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名义股东可以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

    B

    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D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有关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规定。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 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B错误。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 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C错误。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 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如果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