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有()。A发行人的控股股东B保荐人C承销的证券公司D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题目
多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有()。
A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B

保荐人

C

承销的证券公司

D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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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陈述记载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是()。

    A.发行人
    B.承销人
    C.实际控制人
    D.保荐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虚假陈述。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2题: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下主体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Ⅱ.发行人董监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Ⅲ.保荐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Ⅳ.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Ⅰ、Ⅱ
    B:Ⅰ、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Ⅳ
    E:Ⅰ、Ⅱ、Ⅲ、Ⅳ

    答案:E
    解析:
    《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3题:

    证券发行募集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下列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Ⅰ 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Ⅱ 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Ⅲ 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保荐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Ⅳ 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控股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根据《证券法》的第六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4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是(  )。

    A.信息披露义务人
    B.控股股东
    C.证券服务机构
    D.董事

    答案:A
    解析:

  • 第5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是()。

    A.发行人
    B.保荐人
    C.承销人
    D.实际控制人

    答案:A
    解析: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 第6题:

    证监会在对红光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发现红光公司公布的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了损失,关于承担责任的主体说法正确的是()

    • A、红光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B、红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C、银河证券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能证明自己没过错的除外
    • D、红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D

  • 第7题:

    下列关于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加害人的过错是法律推定
    • B、无过错责任中加害人无需就过错与否承担举证责任
    • C、法律若无特别规定,皆适用过错责任
    • D、适用过错推定责任,需要由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发现,1年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甲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乙系甲公司董事长。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就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所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无论乙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B

    只有当投资者证明乙有过错时,乙才承担赔偿责任

    C

    乙须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D

    无论乙有无过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首先推定其有过错,如果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予免责。否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9题:

    多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发行中虚假陈述行为相关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发行人在发行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而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B

    发行人在发行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而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的,保荐人应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荐人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C

    发行人在发行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而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D

    会计师事务所为证券发行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存在虚假陈述而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的,应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下主体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3年6月真题]Ⅰ.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Ⅱ.发行人董监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Ⅲ.保荐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Ⅳ.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

    Ⅰ、Ⅱ

    B

    Ⅰ、Ⅲ、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Ⅳ

    E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85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过错责任的是()。
    A

    发行人

    B

    承销人

    C

    实际控制人

    D

    保荐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证券发行募集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下列主体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 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Ⅱ 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Ⅲ 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保荐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Ⅳ 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

    B

    Ⅱ、Ⅳ

    C

    Ⅰ、Ⅱ、Ⅲ

    D

    Ⅱ、Ⅲ、Ⅳ

    E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证券法》第78条规定,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法》第85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第13题:

    共用题干

    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是以下哪些主体?
    A:发行人
    B:承销的证券公司
    C:发行人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保荐人

    答案:A,B,C,D
    解析:
    参见《证券法》第69条,ABCD选项中所列举的主体都是应当对虚假信息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
    A选项中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证券法》第74条的规定,甲公司的董事长陈某是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不能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冯某利用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买卖乙公司股票,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所以A选项正确。《证券法》第77条规定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B选项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合谋联合买卖,操纵丁公司的股票价格,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证券法》第79条第(2)项的规定,证券公司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的,构成欺诈客户行为,所以C选项正确。《证券法》第80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D选项中甲公司和杨某的行为实际构成甲公司借用杨某的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所以D选项不正确。
    《证券法》第96条第1款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甲公司应该采取要约收购的方式,所以A选项不正确。甲公司提出的要约收购条件,必须适用于乙公司的所有股东,所以B选项不正确。该法第93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D选项中甲公司已经持有了乙公司全部股份的80%,根据第50条规定,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为公开发行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25%以上,因此乙公司已经不具备上市条件,乙公司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乙公司其余的股东有权要求甲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票,所以D选项正确。
    《证券法》第39条规定,证券交易并不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所以A选项不正确。《证券法》第40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内的交易方式并不限于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所以B选项不正确。《证券法》第42条规定,证券交易并不必须以现货交易,所以C选项不正确。《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D选项正确。
    《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A选项不正确。《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C选项不正确。2005年修订前的《证券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投资者通过其开户的证券公司买卖证券的,应当采用市价委托或者限价委托,《证券法》修订后该款已被删去,所以B选项不正确。《证券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该款为《证券法》修订后新增的条款,根据该款规定,D选项正确。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2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6条规定,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BC选项说法错误。《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3条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故D选项说法错误。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4条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1)承销证券;(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故A项说法不符合上述第5项的要求,故错误。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符合第3项的要求,故正确。D项说法符合上述第(1)项的要求,故正确。

  • 第14题:

    证券发行募集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下列主体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Ⅰ.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Ⅱ.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Ⅲ.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保荐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Ⅳ.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控股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Ⅰ,Ⅱ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B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当信息披露资料出现虚假陈述时,除发行人、上市公司外,其它法律主体要依过错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只有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致人损失时,才承担民事责任。Ⅳ项应为,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15题:

    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发现,3年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甲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乙证券公司系保荐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证券公司就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所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论乙证券公司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B.无论乙证券公司有无过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C.只有当投资者能够证明乙证券公司有过错时,才承担赔偿责任
    D.乙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答案:D
    解析:
    保荐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首先推定其有过错,如果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予免责。否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16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是( )。

    A.发行人
    B.控股股东
    C.保荐人
    D.实际控制人

    答案:C
    解析:
    (1)选项A:承担无过错责任;(2)选项BD:承担过错责任。

  • 第17题:

    证券发行募集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下列主体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Ⅱ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Ⅲ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保荐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Ⅳ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控股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A、Ⅲ
    • B、Ⅱ、Ⅳ
    • C、Ⅰ、Ⅱ、Ⅲ
    • D、Ⅱ、Ⅲ、Ⅳ
    • E、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发现,1年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甲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对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乙系甲公司董事长。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就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所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论乙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 B、无论乙有无过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 C、乙须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 D、只有当投资者证明乙有过错时,乙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9月真题]Ⅰ.发行人、上市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Ⅱ.证券服务机构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Ⅲ.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承担过错责任Ⅳ.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A

    Ⅰ、Ⅱ、Ⅲ

    B

    Ⅰ、Ⅲ、Ⅳ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正确答案: A
    解析:
    依据《证券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第20题:

    判断题
    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21题:

    单选题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下主体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Ⅱ发行人董监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Ⅲ保荐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Ⅳ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

    Ⅰ、Ⅱ

    B

    Ⅰ、Ⅲ、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Ⅳ

    E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是()。
    A

    发行人

    B

    承销人

    C

    实际控制人

    D

    保荐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证券发行募集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下列主体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Ⅰ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Ⅱ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Ⅲ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保荐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Ⅳ除非证明无过错,否则控股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

    B

    Ⅱ、Ⅳ

    C

    Ⅰ、Ⅱ、Ⅲ

    D

    Ⅱ、Ⅲ、Ⅳ

    E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E
    解析: 《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