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
工程师
发包人
分包商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是( )。
A.工程量清单漏项所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发包人提出,并作为结算的依据
B.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发包人提出,并作为结算的依据
C.工程量清单漏项所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D.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3题:
第4题: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提出。
第5题:
由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新工程量清单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是()。
第6题:
当工程变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程量的10%或合同中约定的幅度时,应予调整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第7题:
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由承包商提出,发包商确认
由发包商提出,承包商和发包商确认
由工程师提出并确认
第8题:
采用新的施工工艺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变更,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
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约定调整综合单价
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经业主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经业主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9题:
当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当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上时,综合单价双方协商调整
第10题:
当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在2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当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变更项目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该项工程量增加在合同约定幅度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高
第11题:
第12题:
承包商
工程师
发包人
分包商
第13题:
合同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 )
A.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B.原有的综合单价
C.增减后的综合单价
D.新协商的综合单价
第14题: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是( )。
A.由承包商提出,经发包商确认
B.发包商直接发出变更指令
C.执行合同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D.由工程师提出,经发包商确认
第15题:
第16题: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要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什么办法确定?
第17题: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其相应综合单价应()。
第18题: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正确的有()
第19题:
工程量清单的漏项,其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由发包人确认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部分,均应执行新的综合单价
增减的工程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
如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照合同规定确定
因工程量变更发生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并在发包人确认后给予补偿
第20题:
材料单价
市场单价
综合单价
部分费用单价
第21题:
漏项或新增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漏项或新增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由发包人提出,承包人确认
对于工程量增减的项目,属于合同约定的幅度范围以内,执行原单价
对于工程量增减的项目,属于合同约定幅度范围以外的,执行原单价
对于工程量增减的项目,属于合同约定幅度范围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
第22题:
由承包商提出,经发包商确认
发包商直接发出变更指令
执行合同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由工程师提出,经发包商确认
第23题:
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故应继续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
必须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若该工程量的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但措施费不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