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问题一: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为什么?”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 )。

    A.文字作品

    B.口述作品

    C.地图

    D.计算机软件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以上四项均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第2题:

    下面的选项中,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

    A:建筑作品与模型作品
    B:数表
    C:新闻评论
    D:杂技艺术作品

    答案:A,B,C,D
    解析:
    《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根据该条款第3、4、7规定,本题A、D选项为正确答案。《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B选项和C选项也是正确选项,关键之处在于:其一,此“数表”非彼“通用数表”,如甲某创作的十代以内的血亲表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两字之差,差之千里。其二,“新闻评论”不同于“时事新闻”,新闻评论一般是指结合新闻事实,针对实际社会问题发表的论说性意见;而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二者有着显著的不同,前者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后者则不是。

  • 第3题: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正确答案:正确

  • 第4题: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那些形式()。

    • A、文字作品,口述作品;
    • B、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 C、美术、建筑作品;
    • D、计算机软件。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

    • A、口述作品
    • B、计算机软件
    • C、楼房设计图纸
    • D、舞蹈作品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

    • A、某著名法学家的课堂授课
    • B、某政治家发表的即兴演讲
    • C、某商品说明书
    • D、未以乐谱形式表现出来的曲调

    正确答案:A,C,D

  • 第7题: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很多种,其中包括()

    • A、文字作品
    • B、产品设计图纸
    • C、地图
    • D、通用数表和公式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多选题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很多种,其中包括()
    A

    文字作品

    B

    产品设计图纸

    C

    地图

    D

    通用数表和公式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名词解释题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摄影作品

    正确答案: 是指摄影的原作品,即摄影底片或者一次成像的正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那些形式()。
    A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

    B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C

    美术、建筑作品;

    D

    计算机软件。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问题一:刘某创作的卡通形象属于什么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是否属于甲公司?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刘某创作的卡通形象既是美术作品,又是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是指受托人(作者)根据与委托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委托合同所创作的作品。材料中,插画家刘某设计的卡通形象,从形式上看是以线条、块面、色彩等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美术作品;而从创作性质来看,它是刘某接受甲公司的委托而创作的,属于“委托作品”。
    (2)该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刘某,不属于甲公司。理由如下:
    关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实际上也体现了“著作权属于作者”的基本原则。未创作作品的委托人要获得著作权,必须事先与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
    材料中,“双方只是口头约定了设计酬劳,没有订立委托合同”,因此,该作品的著作权依法应归属受托人刘某,不属于甲公司。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很多种,其中包括()。
    A

    文字作品

    B

    产品设计

    C

    地图

    D

    通用数表和公式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关于作品的表述,错误的有()。

    A:作品必须是作者智力创作的精神产品
    B:只要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以一定形式体现的智力产品就是作品
    C:工业、农业、商业或技术领域的其他智力创造成果也可能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D:作品是作品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产物
    E:自然界的美丽风景是大自然的作品,可以为著作权法所保护

    答案:B,E
    解析: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没有独创性的产品不能称之为作品。

  • 第14题:

    中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包括()

    • A、建筑作品
    • B、数字化作品
    • C、时事新闻作品
    • D、杂技艺术作品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哪几个要件?


    正确答案: 作品要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必须符合著作权法的要求。这些要求主要是:
    (1)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也称为原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包括一位作者和多位合作作者)自己进行选择、安排、构思和创作而来的,并不是从另一作品复制、抄袭、剽窃过来的。它与专利法中要求的创造性不同。它并不要求具有何种程度的先进水平,也不要求作品前所未有,只要求具有创作成分。
    (2)作品是思想或情感的表达。任何作品都是通过一定的表现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观点、爱憎等情感和主观认识的,由此形成了文字、美术、摄影等不同种类的作品。但需要注意的是,思想、观点属于主观领域范畴。其本身不属于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以法律认可的形式表现出来。作者的思想或情感是隐藏在作者内心的,必须将它们以文字、语言、绘画、摄影等人们可以感知的形式表达出来,使人们能感受、欣赏,才能形成作品。同时这种表达形式应是法律所认可的形式。
    (4)作品具有可复制性。作品应当能通过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法由一份复制多份,这样可以使作者实现其作品的社会价值。由此可见,一件作品只要具有独创性、以法律认可的形式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或情感并能够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就是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作品,就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第16题:

    以下哪些作品类型是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种类:()

    • A、文学作品
    • B、口述作品
    • C、艺术作品
    • D、美术、建筑作品
    • E、计算机软件

    正确答案:A,B,C,D,E

  • 第17题: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很多种,其中包括()。

    • A、文字作品
    • B、产品设计
    • C、地图
    • D、通用数表和公式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下列哪些作品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 A、工程设计图
    • B、产品设计图
    • C、地图
    • D、模型作品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以下关于作品的表述,错误的有()。

    • A、作品必须是作者智力创作的精神产品
    • B、只要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以一定形式体现的智力产品就是作品
    • C、工业、农业、商业或技术领域的其他智力创造成果也可能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 D、作品是作品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产物
    • E、自然界的美丽风景是大自然的作品,可以为著作权法所保护

    正确答案:B,E

  • 第20题:

    问答题
    请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本题10分)中国公民张某编写了一部书稿《数码相机指南》,于2004年1月将该书稿大纲送交甲出版社联系出版。甲出版社按规定程序进行选题论证并列选后,与张某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将所编《数码相机指南》的定稿交付甲出版社;张某保证合法拥有《数码相机指南》的全部著作权权利,如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甲出版社获得的专有出版权为期5年;如果书稿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甲出版社应于张某交付该书定稿后的5个月内出版该书,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1万元。2004年3月,张某按合同约定将最后改定的全部书稿交付甲出版社。该书稿将数十家数码相机生产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相机的功能特点等分成八大部分编排,每一部分的前面均概括介绍该类相机的共同特性。审稿人员都认为:该书稿的编排和介绍也还合理、到位,但是其中汇集的许多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署名来看其著作权应属于相应的相机生产公司,必须得到这些公司的许可使用授权该书稿才可出版。甲出版社因此于2004年5月与张某联系,请其提供有关公司的授权证明。但是直到当年11月,张某仍未提供。于是,甲出版社决定不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于2004年12月初通知了张某。2005年2月,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已经拥有《数码相机指南》专有出版权的甲出版社一直未对书稿提出过任何修改意见,这足以说明书稿质量已经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该社本应当按合同约定至迟于2004年8月出版该书,但是至今仍未出版,构成违约;甲出版社索取数十家公司的授权证明,只是为了规避违约责任而企图迫使张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因为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载有的内容只是一些现成的技术数据和已经客观存在的相机操作方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且它们都是赠送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故而《数码相机指南》能否出版与这些公司毫无关系。最后,张某请求法院判令甲出版社履行合同,在2005年7月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问题一: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为什么?答:问题二:张某是否可以成为《数码相机指南》的著作权人?为什么?答:问题三:张某要求出版《数码相机指南》,是否确与那些相机生产公司无关?为什么?答: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
    A

    口述作品

    B

    计算机软件

    C

    楼房设计图纸

    D

    舞蹈作品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哪几个要件?

    正确答案: 作品要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必须符合著作权法的要求。这些要求主要是:
    (1)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也称为原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包括一位作者和多位合作作者)自己进行选择、安排、构思和创作而来的,并不是从另一作品复制、抄袭、剽窃过来的。它与专利法中要求的创造性不同。它并不要求具有何种程度的先进水平,也不要求作品前所未有,只要求具有创作成分。
    (2)作品是思想或情感的表达。任何作品都是通过一定的表现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观点、爱憎等情感和主观认识的,由此形成了文字、美术、摄影等不同种类的作品。但需要注意的是,思想、观点属于主观领域范畴。其本身不属于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以法律认可的形式表现出来。作者的思想或情感是隐藏在作者内心的,必须将它们以文字、语言、绘画、摄影等人们可以感知的形式表达出来,使人们能感受、欣赏,才能形成作品。同时这种表达形式应是法律所认可的形式。
    (4)作品具有可复制性。作品应当能通过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法由一份复制多份,这样可以使作者实现其作品的社会价值。由此可见,一件作品只要具有独创性、以法律认可的形式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或情感并能够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就是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作品,就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问题一:《中国陶瓷赏鉴》中的彩色照片是否属于小赵的职务作品?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中国陶瓷赏鉴》中的彩色照片属于小赵的职务作品。
    (2)理由:职务作品又称“雇佣作品”,是指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里讲的“工作任务”,是指自然人在该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因为小赵拍摄这些照片是由编辑室主任作为工作任务安排的,所以属于职务作品。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