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王某、赵某、黄某、张某四人合伙成立一家金属冶炼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由最大的股东王某担任,但王某因生病长期休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张某担任公司的工会主席;公司常务副总有赵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黄某担任冶炼车间主任,负责车间日常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由(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A 王某B 赵某C 张某D 黄某

题目
单选题
王某、赵某、黄某、张某四人合伙成立一家金属冶炼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由最大的股东王某担任,但王某因生病长期休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张某担任公司的工会主席;公司常务副总有赵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黄某担任冶炼车间主任,负责车间日常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由(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A

王某

B

赵某

C

张某

D

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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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李某和张某合伙开办一家饭店,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蔷薇饭店,王某为负责人,如果该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 )。A.王某B.王某、李某和张某C.蔷薇饭店D.李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该题中蔷薇饭店为合伙企业,所以原告则为蔷薇饭店,故选C。

  • 第2题:

    刘某、张某、赵某和王某四人分别出资5 万元、8 万元、20 万元和40 万元成立一家专营照相器材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为出资。公司成立后运营期间,李某以现金5 万元人股,并被公司聘为总经理。一次,法院在对公司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中查明王某的房产仅值20 万元。依我国公司法规定,以下处理正确的是:( )

    A.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故公司成立以后,刘、张、赵、王、李五人对成立前的出资不足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B.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王某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C.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由刘、张、越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由刘、张、赵、李四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公司法》第31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题中,王某交付的房屋实际价额只有20 万元,显著低于章程所定的40 万元,那么应当由王某补足其差额,而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刘某、张某、赵某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李某是事后加入该公司的,其不必对设立时的出资不实负责。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项。

  • 第3题:

    某贸易公司、煤业公司、当地投资公司分4:3:3的比例共同成立一家化工公司。该化工公司的董事长由常住海外的贸易公司张某担任,总经理由贸易公司王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副总经理由煤业公司孙某担任,负责日常生产管理;安全总监由投资赵某担任,负责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该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是( )。

    A.张某

    B.王某

    C.孙某

    D.赵某


    参考答案:B

  • 第4题:

    王某、谢某、赵某三人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哪些合伙协议条款符合法律规定:()

    A:合伙企业如果产生亏损,王某承担1/2,谢某承担1/3,其余由赵某承担;如果有利润,则三人各分配1/3
    B: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C:由赵某和王某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谢某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合伙企业所需的原料从淮海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赵某为董事长)购买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合伙协议条款。详解:《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此,选项A正确。该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选项B正确。该法第26条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因此,选项C正确。该法第32条第2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D正确。

  • 第5题:

    王某拟与李某、赵某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王某与其妻子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刘某商定,由刘某出面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王某。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刘某,李某和赵某。关于王某与刘某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二人间的约定有效
    B.对公司来说,刘某具有股东资格
    C.刘某以自己为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由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张某,且张某知道刘某代王某持股,张某可以取得股权
    D.王某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答案:A,B
    解析: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上述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6题:

    王某在外打工,其妻赵某在家务农。王某打工时遇车祸身亡,遗留一张一万元存款存折,由赵某保存。一年后,赵某欲再嫁,王某的父亲和兄弟称“寡妇再嫁不带产”,王某挣的钱是王家的财产,不能由赵某带走,要赵某交出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否则不许赵某再嫁。
    王某父亲和兄弟的主张是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答案:
    解析:
    王某的父兄的要求有合理的成分,但应区分具体的财产再下结论。
    所谓“寡妇再嫁不带产”中的“产”即指“财产”,对此财产应当区分丧偶妇女的个人财产及丧偶妇女原大家的财产来分别对待。对于丧偶妇女个人的财产,丧偶妇女再嫁当然可以带走,但对于非属于她的财产,她不能带走,这种要求是正确的。
    本案中,王某遗留的一万元存款存折一直由赵某保存,即王某死后,其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和继承。王某的父亲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其遗产的。现赵某再嫁,王某父亲提出要求,就应当对王某的遗产进行分割继承,确定哪些财产不属于赵某的财产不应由赵某带走。王某的一万元存款是其与赵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应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在进行遗产分割时,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一份分割出来。一般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即夫5000元,妻5000元。对于属于王某的5000元,再适用法定继承,由王某父亲与赵某继承,各得2500元。因此,这一万元存款中有2500元不属于赵某的财产,王某的父亲有权要求赵某留下,剩下的7500元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赵某再嫁时有权带走。

  • 第7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张某提起诉讼
    B.王某应当先请求监事会对张某提起诉讼
    C.王某应当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D.王某至少连续180日持有该公司1%以上股份才有权提起诉讼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D: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王某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 第8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张某提起诉讼
    • B、王某应当请求监事会对张某提起诉讼
    • C、王某应当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 D、王某至少连续180日持有该公司1%以上股份才有权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9题:

    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吆喝声,不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追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B、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 C、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某贸易公司.煤业公司.当地投资公司分4:3:3的比例共同成立一家化工公司。该化工公司的董事长由常住海外的贸易公司张某担任,总经理由贸易公司王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副总经理由煤业公司孙某担任,负责日常生产管理;安全总监由投资赵某担任,负责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该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是( )

    • A、张某
    • B、王某
    • C、孙某
    • D、赵某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单选题
    某甲有限合伙企业中,王某和张某为有限合伙人,陈某与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后来王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因经营失败,该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是()。
    A

    王某、张某

    B

    陈某、赵某

    C

    王某、张某、陈某、赵某四人

    D

    王某、赵某、陈某三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该题针对“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董事长为李某,总经理为王某、财务总监为张某、三名独立董事为赵某、辛某、侯某。则该公司董事会在设立审计委员会时,最佳的人选是(  )。
    A

    李某、王某、张某

    B

    赵某、辛某、侯某

    C

    李某、张某、赵某

    D

    王某、张某、侯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审计委员会应全部由独立、非行政董事组成,他们至少拥有相关的财务经验。

  • 第13题:

    张某、李某、王某、赵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6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王某和赵某担任监事

    B.如果张某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C.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D.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张某担任执行董事的,不能再兼任公司的监事。

  • 第14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四位股东。在公司90万元的注册资本中,张某出资50万元,王某出资20万元,李某、赵某各出资10万元。公司成立一年后,王某以准备出国为由,向其他三位股东提出撤回自己出资的要求,遭到其他三位股东的反对。后来,王某准备以18万元的价格将其在公司中的出资转让给刘某,其他三位股东以刘某不宜相处为由阻止王某向刘某转让出资,同时也拒绝以18万元的价格受让王某的出资。最后,刘某提出以某项专利技术作价30万元出资于该公司,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120万元。对刘某的此项建议,张某、王某、李某表示同意,赵某坚决反对,但张某、王某、李某还是就此事通过了一项决议。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王某( )撤回对公司的出资。

    A.可以

    B.不得

    C.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可以

    D.在具备充分理由时可以


    正确答案:B
    解析:在经营期间,公司的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抽回投资。

  • 第15题:

    某一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和赵某三个合伙人,因该企业经营不善,王某准备退出合伙企业,并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将其出资的一台机器设备卖给其朋友李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张某和赵某不同意,也不愿意购买,王某可以将该机器设备卖给李某

    B.如果张某不同意,王某不得将该机器设备卖给李某

    C.如果张某不同意,赵某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王某可以将该机器设备卖给赵某

    D.合伙企业对王某的行为无权干涉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就是说,只要其他合伙人中有人不同意,就不得转让。

  • 第16题:

    共用题干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第92—94题。

    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

    答案:B
    解析:
    【考点】声明退伙【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故选项A、B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5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而本题中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故不适用该规定。选项C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6条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D。
    【考点】合伙事务的议决程序;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0条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B不属于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只需要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即可,故是正确答案。选项A和D属于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故是错误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2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合作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本题中,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这属于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因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故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C错误。综上,本题应选B。
    【考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5条的规定,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以及以酒吧不动产抵押贷款的行为属于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林某无权自主决定。选项AB错误,选项CD正确。【陷阱】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虽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这种授权做出明确规定,但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遵循合伙事务执行的一般规定,尤其是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不属于其授权范围。

  • 第17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合伙成立甲有限合伙企业,张某、王某、李某为普通合伙人,赵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没有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

    A.赵某向王某转让全部合伙财产份额,合伙企业不需要变换企业类型
    B.王某向贾某转让财产份额,不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C.赵某向李某转让部分合伙财产份额需要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D.李某不得向赵某转让其财产份额

    答案:A,B,D
    解析:

  • 第18题:

    2011年张某在甲期货公司营业部开户并存入5000万元准备进行棉花期货交易。由于某些原因张某一直没有交易,营业部经理赵某擅自利用这些资金以自己名义买进了多手期货合约。甲期货公司股东会通过商议,同意期货公司现任总经理王某受让该公司7%的股权,并任命王某为期货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一职。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直接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不需要再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董事长任职资格
    B:王某不能同时兼任董事长、总经理
    C:不需要书面通知全体股东
    D:应召开股东会,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期货公司即可任用王某

    答案:B
    解析: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拟更换董事长、总经理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第四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之间不得存在近亲属关系。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由一人兼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由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经中国证监会授权,可以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核准。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由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核准。

  • 第19题:

    张、王、李、赵各出资1/4,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对相关事项的决议办法作出约定;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有效的是( )。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表示反对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表示反对
    C.鉴于酒吧急需,赵某提议将其自有的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表示反对
    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

    答案:B
    解析:
    (1)选项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名称,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B:合伙企业对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作出决议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3)选项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选项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 第20题:

    2014年4月,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乙投资公司拟收购甲公司,经查,甲公司存在下列情况: (1)张某将其已转入甲公司账户的200万元出资转出100万元; (2)王某曾于2010年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013年刑满释放; (3)李某出资的办公用房,虽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至今仍未交付甲公司使用。为此,其他股东主张李某不得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王某担任甲公司董事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王某担任甲公司董事不合法。根据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题中,王某因行贿罪被判刑,至2014年4月担任董事时尚未超过5年。

  • 第21题:

    张某出资40%,王某和李某各出资30%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王某拟将自己持有的15%的股份转让给李某,其余15%的股份转让给乙公司,某律师为王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自由将股份转让给李某,不须其他股东同意
    • B、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须征得张某和李某的同意
    • C、如张某不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则张某应购买王某的股份,如张某不同意购买,则视为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
    • D、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张某和李某享有优先购买权,王某向乙公司转让股份的条件不得优于张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A,B,C

  • 第22题:

    单选题
    某贸易公司、煤业公司、当地投资公司以4:3:3的比例共同成立一家化工公司。该化工公司的董事长由常住海外的贸易公司张某担任;总经理由贸易公司王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副总经理由煤业公司孙某担任,负责日常生产管理;安全总监由投资公司赵某担任,负责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该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是()。
    A

    张某

    B

    王某

    C

    孙某

    D

    赵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刘某、赵某、黄某、张某四人合伙成立一家金属冶炼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由最大的股东刘某担任,但刘某因生病长期休养,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总经理有赵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黄某担任冶炼车间主任,负责车间日常生产管理;张某担任公司工会主席。根据《安全生产法》,由(  )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即使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A

    刘某

    B

    赵某

    C

    张某

    D

    黄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