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所有权取得时效的内涵及其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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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简述所有权取得时效的内涵及其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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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论善意取得的内涵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一、存在无权处分有学者否认无权处分为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认为《物权法》第106条并未罗列,且错误登记的权利人(无权处分人)有权处分登记的财产。二、受让财产时为善意1.善意的标准王泽鉴教授总结了动产善意取得的四个标准:(1)善意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不问过失;(2)善意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不问是否过失,但在客观情形下,若一般人依据交易经验就可认定让与人没有让与权,受让人就是恶意的;(3)善意指受让人不知或不可能知道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4)善意指受让人不是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道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2.善意的判断时点我国《物权法》第106条及《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善意的时点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受让指依法完成动产交付或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3.善意的保护范围善意取得的主旨为填补让与人处分权的不足,保护的范围限于“对处分权的信赖”。善意受让人基于占有或登记的公信力而信赖无权处分人有处分权时,原权利人的所有权才相对消灭,善意受让人因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无权处分的财产。三、支付合理价格善意取得要求转让行为系合理有偿的交易行为,我国《物权法》第106条也予以认可。《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合理的价格”的认定应按照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四、完成法定公示《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第3项规定,公示是善意取得的必备要件,要求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应当登记,不实行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的,财产交付给受让人即可。1.动产已交付《物权法》第24条规定,特殊动产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特殊动产应属《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登记”的财产,交付产生善意取得的公示效果,但若未变更登记,善意受让人享有的物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2.不动产已登记《物权法》第10条、第16条规定,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者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就不能善意取得该不动产。

  • 第2题:

    简述债权让与及其构成的要件。 


    正确答案:债权让与通常是基于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关于转让债权的协议,即债权让与合同而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生效:
    (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须有协议。
    (2)须有有效的债权的存在,债权人的债的具有合法性
    (3)须所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质,与一定人身性质有关的债不能转让。
    (4)须通知当事人。债权让与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但应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要件。

  • 第3题:

    简述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正确答案: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
    2.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
    3.怠于行使权利状态持续存在达到法定期间。

  • 第4题:

    简述票据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1)持票人须从无票据处分权人处受让票据权利。倘若从有权处分票据权利的民事主体手中取得票据权利,无需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当事人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换言之,票据的取得必须完全符合票据转让规则。
    (3)受让人在取得票据权利时无恶意或过失。
    (4)须给付对价。受让人取得票据未给付对价的,其地位不优于前手。

  • 第5题:

    简述人才素质的构成要件及其在人才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


    正确答案: 构成要件;德智体美
    地位和作用: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在今天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德在青年人成长成才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智是人才素质的基本内容,智是大学生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本领。是能否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的重要基础;
    体是人才素质的基础,健康的体魄是大学生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条件,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
    美是人才素质的综合体现,美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 第6题:

    简述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1)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为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违法其法定自职责和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2)构成要件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
    4)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复式代理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1)复代理:
    委托代理的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委托他人为被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
    (2)构成要件:
    ①仍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
    ②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行为
    ③构成代理关系
    ④被代理人对违法行为有追认权
    ⑤代理人与复代理人有催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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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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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一般侵权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是:
    1.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由一定的行为或事件而造成的他人人身或财产上的不利状态。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有违法性,才称得上侵权行为,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民事责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成立,如行为人虽然有违法行为,但受害人不存在损害后果,行为人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4.过错。过错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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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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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票据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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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文化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

    正确答案: 文化在广义上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上是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其要素构成主要包括:精神要素(精神文化)、语言和符号、规范体系、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物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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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答案]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善意取得须具备如下条件:
    (1)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之物,国家专有的财产以及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的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
    (2)让与人无转移动产所有权的权利。如果让与人有权转移动产所有权,自无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
    (3)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而取得动产。即受让人取得动产的行为具有交换性质。
    (4)受让人取得动产时须出于善意。即受让人非因重大过失而不知让与人无让与的权利。
    [评析] 考查要点是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善意取得是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常考的知识点,一般年年都会涉及。所以,考生掌握善意取得的概念、构成条件、法律后果以及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等知识点是十分重要的。此外,考生在复习善意取得时,应当将其与无权处分行为联系起来复习。需要注意的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不影响善意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 第14题:

    简述文化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


    正确答案: 文化在广义上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上是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其要素构成主要包括:精神要素(精神文化)、语言和符号、规范体系、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物质产品。

  • 第15题:

    简述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分类。


    正确答案: 违法行为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违法行为一般有四个构成要件:主体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国家机关;客体是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客观上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主观上有过错。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违法行为可以分为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

  • 第16题:

    简述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1)持票人须从无票据处分权人处受让票据权利。倘若从有权处分票据权利的民事主体手中取得票据权利,无需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当事人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换言之,票据的取得必须完全符合票据转让规则。
    (3)受让人在取得票据权利时无恶意或过失。
    (4)须给付对价。受让人取得票据未给付对价的,其地位不优于前手。

  • 第17题:

    简述所有权取得时效的内涵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所有权取得时效是指财产的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即以所有人的名义),善意地、公开地、和平地持续占有他人财产达到法定期间,即依法取得对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时效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1.占有人对动产和不动产的占有必须为自主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2.占有的标的物必须为他人之物。3.占有之始必须为善意。4.必须经过一定的期间。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及其准据法的确定。

    正确答案: (1)先决问题的概念。
    (2)条件:①先决问题的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必须以外国法作为准据法。②需要先行解决的问题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有自己的冲突规范可供援引。③在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时,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与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均不相同,从而会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
    (3)关于先决问题准据法的确定主要有三种主张: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先决问题的准据法;依法院地的冲突规则来选择先决问题的准据法;依先决问题与法院地还是与主要问题准据法何者关系更为密切,来决定适用何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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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所有权取得时效的内涵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所有权取得时效是指财产的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即以所有人的名义),善意地、公开地、和平地持续占有他人财产达到法定期间,即依法取得对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时效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1.占有人对动产和不动产的占有必须为自主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2.占有的标的物必须为他人之物。3.占有之始必须为善意。4.必须经过一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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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无因管理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1)须为他人管理事务。首先,他人事务须为特定人的事务,而非公益事业。其次.必须在客观上为他人管理事务。再次,无因管理不限于单纯的管理行为,也包括为他人提供服务。
    (2)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无需表示,无因管理即可成立。
    (3)须无法律上的根据。即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一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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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宏观营销环境的构成因素及其内涵。

    正确答案:
    宏观营销环境是指企业营销活动造成市场机会和环境威胁的主要社会力量,包括:人口、经济、自然、技术、文化等因素。企业及其微观环境的参与者,无不处于宏观环境之中。
    (1)人口环境。市场是由有购买欲望同时又有支付能力的人构成的,如消费者收人与支出状况的潜在容量。
    (2)经济环境。经济环境一般指影响企业市场营销方式与规模的经济因素,如消费者收入与支出状况、经济发展状况等。
    (3)自然环境。主要指营销者所需要或受营销活动所影响的自然资源。营销活动既受自然环境的影响,也对自然环境的变化负有责任。
    (4)政治和法律环境。政治环境指企业市场营销的外部政治形势;法律环境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法规、法令和条例等。
    (5)科学技术环境。科技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影响,它不仅直接影响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还同时与其他环境因素互相依赖、互相作用,给企业营销活动带来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6)社会文化环境。社会文化主要是指一国家或地区的民族特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伦理道德、教育水平、语言文字等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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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票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1)持票人须从无票据处分权人处受让票据权利。倘若从有权处分票据权利的民事主体手中取得票据权利,无需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当事人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换言之,票据的取得必须完全符合票据转让规则。
    (3)受让人在取得票据权利时无恶意或过失。
    (4)须给付对价。受让人取得票据未给付对价的,其地位不优于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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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表现代理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表现代理,又称表现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者的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者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有本人承担。
    构成表现代理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行为人无权代理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
    (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3)行对人主观上无过错。
    (4)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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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述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正确答案: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人将其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
    (1)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
    (2)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4)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一旦因善意取得而导致标的物之上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消灭,取得人完全取得一个新的物权,而原权利人的所有权将因此消灭。原权利人不得向善意的受让人主张返还原物,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或者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另外,《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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