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怎样理解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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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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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民事权利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的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享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通常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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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的要求要怎样实现?


    正确答案: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 第2题:

    如何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起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能够以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机构或者代理人来实现的。
    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取决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对法人设立的审查批准=不同的法人,其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法人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范围就是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围。

  • 第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起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能够以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机构或者代理人来实现的。
    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取决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对法人设立的审查批准=不同的法人,其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法人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范围就是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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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民事权利的分类?

    正确答案: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照民法规定所享有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民事权利按其内容、性质等,可以用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其中,常见的分类有如下几种:
    (1)财产权与人身权
    根据权利内容的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①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继承权等。
    ②人身权是指以人身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民事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财产权可以在民事主体之间转让,也可以继承,而人身权一般是不能转让和继承的。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根据权利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①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③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绝对权与相对权
    根据权利效力的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①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
    ②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由于相对权对抗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又称为对人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根据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①主权利是指在相互关联着的两个民事权利中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
    ②从权利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权利。
    主权利移转和消灭时,从权利也随之移转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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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怎样理解民事权利?


    正确答案:民事权利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的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享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通常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 第6题:

    问答题
    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的要求要怎样实现?

    正确答案: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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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书法艺术中的“个性”?对书如其人应怎样理解?

    正确答案: 艺术是一种个体的精神产品,是作者将自己的感情和爱好等精神因素转化为物质形式的过程。这个形式是作者本人所独有的,是作者本人个性的体现。个性是一个人所特有,别人是不可重复的,“书如其人”也就是这个意思。正是“书如其人”,书法艺术才呈现出千姿百态争相竞艳的局面,从而满足人们多种多样的审美爱好。
    书法艺术的个性,也就是书写者的个人风格,其表现为书法的整体面貌,是作者思想、经历、文化修养、性格、气质以及师承家学等多方面的一个综合体。一个人的个性,在各方面都会自然地流露出来。选择碑帖的时候,选此或选彼,便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了个性。在临写过程中,也因个性的不同,表现出不同的差异。孙过庭《书谱》说:“虽学宗一家,而变成多体,莫不随其性欲,便以为姿:质直者则径侹不遒;刚狠者又倔强无润;矜敛者弊于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躁勇者过于剽迫;狐疑者溺于滞涩;迟重者终于蹇钝;轻琐者染于俗吏。”这是很有道理的。试想一个轻浮的人,说话、举止、待人接物轻浮,对待书艺也必然轻浮,那能写出稳重沉着的书法呢!个人风格是在长期的探索中逐渐形成的,是一个不断寻求能够充分表现自我个性的过程,就像写文章和讲话时苦思冥想选择能够贴切而充分地表达思想的语句一样。一旦能够随心所欲地驾驭它,便意味着风格的形成和成熟。自我的个性表现得越充分,风格也就越鲜明,艺术的感染力也就越强。
    作为社会的一员,生活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只有不断地探索时代的脉搏而力求与之同步时,才真正称得起新风格。那种把个性理解为超越必备的基本功,或者可以不受任何规律制约的任意造作的“新”形式,如同造句可以不理解词意,或者随心所欲地制造新词一样,是不能为人们所理解、欣赏和取得共鸣的,自然更谈不上什么个性和风格了。
    以上所谈,人的个性决定着书法的个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书法的个性也往往不知不觉地影响着人的个性,也就是所说的“潜移默化”,所以用书法陶冶性情也是自古以来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这里又一次告诉我们,选择范本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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