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题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6层的商住楼,于2012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2013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建设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予以拒绝;2013年3月,施工单位因为工期紧张,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公司;2013年5月主体施工至四层时,开发商资金出现极度困难,难以按施工进度划款给施工单位,且无力还贷,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必须暂停兴建,报市建设局同意后,于5月20日用公函形式通知施工

题目
不定项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6层的商住楼,于2012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2013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建设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予以拒绝;2013年3月,施工单位因为工期紧张,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公司;2013年5月主体施工至四层时,开发商资金出现极度困难,难以按施工进度划款给施工单位,且无力还贷,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必须暂停兴建,报市建设局同意后,于5月20日用公函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通知书写明:鉴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重重,已无法维持正常施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建设局同意,本工程暂停兴建;特通知解除与贵公司的合同,并请贵公司自接到本通知后3日内停止全部施工,6月15日前撤离施工现场。 关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说法,正确的为()。
A

为不影响工期,施工单位可以将工程分包 

B

不能将其承包的工程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C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

工程承包后承包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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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大型非标准设备招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属于( )。

    A.施工承包合同
    B.买卖合同
    C.设备安装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答案:D
    解析:
    考点:大型工程设备采购招标概述。大型工程设备采购标的属于加工承揽。参见教材P54。

  • 第2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5层的商住楼,于2017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前一周,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2018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监理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拒绝。2018年3月,由于承包单位施工原因导致毗邻地带的人员受伤。2018年8月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仍未进行验收。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仍未进行验收,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B.承包人需提醒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C.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D.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人最终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的日期为准

    答案:A,C
    解析:
    此题考查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内容。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情况除外。

  • 第3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5层的商住楼,于2017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前一周,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2018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监理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拒绝。2018年3月,由于承包单位施工原因导致毗邻地带的人员受伤。2018年8月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仍未进行验收。
    由于承包单位施工原因导致毗邻地带的人员受伤,应由(  )承担责任。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单位
    D.受伤人员

    答案:B
    解析:
    此题考查施工安全管理。承包人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 第4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5层的商住楼,于2017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前一周,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2018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监理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拒绝。2018年3月,由于承包单位施工原因导致毗邻地带的人员受伤。2018年8月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仍未进行验收。
    如果监理人认为该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天内通知承包人。

    A.14
    B.15
    C.28
    D.30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查竣工验收相关内容。监理人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

  • 第5题:

    关于招标项目签订中标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无论何种招标项目,招标合同是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
    B.合同可以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的任何时间签订
    C.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D.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资格

    答案:D
    解析:
    A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BC两项,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第6题:

    建筑企业中标后,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代理方谈判,依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业主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并退还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中,关于中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中标人不能对施工总承包合同进行概括转让
    • B、中标无效的,原中标人与招标人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当然无效
    • C、施工总承包人在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可以转让,并只需通知发包人即可
    • D、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不得指定分包
    • E、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就订立合同进行谈判

    正确答案:B,C,E

  • 第9题:

    某开发公司投资兴建住宅小区中的一栋普通商业楼工程项目,该商业楼建筑面积4000m2,全线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的企业应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参加投标的各家建筑公司根据开标、评标后,甲建筑公司获得中标。中标后甲建筑公司与开发公司签定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规定工程,合同方式采取固定总价合同,合同规定工期为185d,合同总价为800万元。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哪些事项进行约定?


    正确答案: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方法。
    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安全措施和以外伤害保险费用。
    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

    承包人违法分包签订的合同

    B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

    C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

    D

    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E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垫资并据此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


    正确答案: A,B
    解析:

  • 第11题:

    不定项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6层的商住楼,于2012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2013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建设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予以拒绝;2013年3月,施工单位因为工期紧张,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公司;2013年5月主体施工至四层时,开发商资金出现极度困难,难以按施工进度划款给施工单位,且无力还贷,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必须暂停兴建,报市建设局同意后,于5月20日用公函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通知书写明:鉴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重重,已无法维持正常施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建设局同意,本工程暂停兴建;特通知解除与贵公司的合同,并请贵公司自接到本通知后3日内停止全部施工,6月15日前撤离施工现场。 关于隐蔽工程剥离的说法,正确的为()。
    A

    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剥离 

    B

    只有监理机构有权要求剥离 

    C

    建设单位有权检查隐蔽工程 

    D

    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予以拒绝的理由充分


    正确答案: B
    解析: 建设单位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并负有及时检查隐蔽工程的义务。承包人应当接受其检查。

  • 第12题:

    多选题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合同

    B

    建设单位直接与专业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C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X-程全部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承包人的合同

    D

    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

    E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垫资并据此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无效合同判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必须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才导致合同无效,违反其中任意性规范并不导致合同无效。“垫资承包”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垫资承包”条款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建筑法》第29条规定:“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建设单位对分包商的否决权。即没有经过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商是违法的分包商。

  • 第13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中,关于中标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中标人不能对施工总承包合同进行概括转让
    B、中标无效的,原中标人与招标人所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当然无效
    C、施工总承包人在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可以转让,并只需通知发包人即可
    D、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不得指定分包
    E、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就订立合同进行谈判

    答案:B,C,E
    解析:
    A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即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进行概括转让。D项,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 第14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6层的商住楼,于2016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2017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建设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予以拒绝;2017年3月,施工单位因为工期紧张,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公司;2017年5月主体施工至4层时,开发商资金出现极度困难,难以按施工进度划款给施工单位,且无力还贷,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必须暂停兴建,报市建设局同意后,于5月20日用公函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通知书写明:鉴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重重,已无法维持正常施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建设局同意,本工程暂停兴建;特通知解除与贵公司的合同,并请贵公司自接到本通知后3日内停止全部施工,6月15日前撤离施工现场。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说法,正确的为(  )。

    A.为不影响工期,施工单位可以将工程分包
    B.不能将其承包的工程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C.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工程承包后承包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分包

    答案:B,C
    解析: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第15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5层的商住楼,于2017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前一周,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2018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监理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拒绝。2018年3月,由于承包单位施工原因导致毗邻地带的人员受伤。2018年8月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仍未进行验收。
    下列关于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层剥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单位拒绝剥离的做法正确
    B.监理人有权指示施工单位剥离检查
    C.建设单位无权要求检查已覆盖隐蔽工程
    D.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拒绝剥离的理由充分

    答案:B
    解析:
    此题考查隐蔽工程相关内容。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 第16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5层的商住楼,于2017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之前一周,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2018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监理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拒绝。2018年3月,由于承包单位施工原因导致毗邻地带的人员受伤。2018年8月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仍未进行验收。
    该商住楼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A.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B.实际进场施工时间
    C.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
    D.综合考虑确定开工日期

    答案:B
    解析:
    此题考查开工日期认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 第17题:

    某房地产公司对其写字楼空调工程招标,并委托某代理公司代理,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某施工单位中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了16万元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设备为进口,交货期为4个月,但中标后甲方就合同价款进行多次谈判,后某房地产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合同。请问:中标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要求招标人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因部分进口设备已采购)


    正确答案: 按照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与承诺的规定,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中标通知书到达投标人后,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已经建立了合同关系。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此时招标人应与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进行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不应再就合同价款进行谈判。当然在建设工程实务中,招标人经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要求投标人标后让利,针对这种情况投标人可以拒绝。我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不按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规定了行政处罚措施,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者招标人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因此,发生问题所述的情况,中标人可以选择直接要求或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要求招标人与自己按照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可以选择与招标人解除合同并要求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返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支付已经采购的设备的价款,并要求赔偿中标人因解除设备采购合同而向供货方支付的违约金以及如果合同履行承包人可以获得的利润。

  • 第18题: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日内,中标单位应与发包人依据()等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 A、招标公告
    • B、招标文件
    • C、投标文件
    • D、评标价格

    正确答案:B,C

  • 第19题:

    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招标项目估算价为5000万元,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事件3: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事件4: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

  • 第20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6层的商住楼,于2012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2013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建设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予以拒绝;2013年3月,施工单位因为工期紧张,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公司;2013年5月主体施工至四层时,开发商资金出现极度困难,难以按施工进度划款给施工单位,且无力还贷,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必须暂停兴建,报市建设局同意后,于5月20日用公函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通知书写明:鉴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重重,已无法维持正常施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建设局同意,本工程暂停兴建;特通知解除与贵公司的合同,并请贵公司自接到本通知后3日内停止全部施工,6月15日前撤离施工现场。 关于建设单位发给施工单位通知的说法,正确的为()。

    • A、甲方不能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 B、甲方应提出协商通知 
    • C、甲方可以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 D、甲方通知解除合同的理由充分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多选题
    甲、乙两个工程承包单位组成施工联合体投标,参与竞标某房地产开发商的住宅工程,关于该联合体投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甲、乙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

    B

    如果中标,甲乙应就各自承担的部分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

    C

    如果中标,甲乙应就中标项目向该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D

    如果中标,甲乙应就中标项目向该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根据《招投标法》第31条的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22题:

    不定项题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6层的商住楼,于2012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2013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建设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予以拒绝;2013年3月,施工单位因为工期紧张,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公司;2013年5月主体施工至四层时,开发商资金出现极度困难,难以按施工进度划款给施工单位,且无力还贷,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必须暂停兴建,报市建设局同意后,于5月20日用公函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通知书写明:鉴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重重,已无法维持正常施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建设局同意,本工程暂停兴建;特通知解除与贵公司的合同,并请贵公司自接到本通知后3日内停止全部施工,6月15日前撤离施工现场。 关于施工承包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为()。
    A

    不论合同是否解除,乙方都不应立即停止施工 

    B

    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必报建设局同意 

    C

    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要约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D

    乙方应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排除法;甲方如果解除合同需要对乙方进行赔偿,所以D不对;要约是在对方做出承诺前撤销,本题合同已经执行中,不存在撤销要约或者发出解除要约,选项C错误;为了避免损失扩大化,本题中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要求停工下停工;选项A错误;所以选B。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招标项目签订中标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无论何种招标项目,招标合同是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

    B

    合同可以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的任何时间签订

    C

    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D

    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资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某开发公司投资兴建住宅小区中的一栋普通商业楼工程项目,该商业楼建筑面积4000m2,全线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的企业应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参加投标的各家建筑公司根据开标、评标后,甲建筑公司获得中标。中标后甲建筑公司与开发公司签定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规定工程,合同方式采取固定总价合同,合同规定工期为185d,合同总价为800万元。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厂呢感计价方式分为哪几类?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方式是否妥当?

    正确答案: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为:
    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款调整方法。
    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固定价格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法。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使用于施工条件明确、工程量能够较准确地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合同总价较低且风险不大的工程项目。本案例工程基本符合上述条件,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合适的。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