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根据201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用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经研究并报省领导批准,我省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由省农业厅按规定样式统一印制,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调绘勘测及其他工作经费由市、县财政列入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问答题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费用由谁承担?”相关问题
  • 第1题:

    家庭承包后承包方如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正确答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调解、仲裁和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证据,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不用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发证,而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将土地的使用权属、用途、面积、坐落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第2题: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耕地的承包期为20年
    • B、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日起生效
    •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可以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D、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他人

    正确答案:C,D

  • 第3题:

    原来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的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将换发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证书收回作废。

  • 第4题:

    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费用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根据201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用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经研究并报省领导批准,我省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由省农业厅按规定样式统一印制,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调绘勘测及其他工作经费由市、县财政列入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 第5题:

    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

    • A、应当补发证书
    • B、不再补发证书
    • C、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是否补发证书
    • D、由村民委员会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决定是否补发证书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原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39号)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颁发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收回销毁,确实无法收回或者丢失损毁的,自行失效。

  • 第7题:

    单选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A

    村委会

    B

    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D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土地承包起止日期要与土地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一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原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39号)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颁发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收回销毁,确实无法收回或者丢失损毁的,自行失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土地承包经营权自(  )时设立。[2010年真题]
    A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订立

    B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

    C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登记

    D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


    正确答案: B
    解析: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 第11题:

    问答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需要农民承担费用?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列支,禁止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实测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及原来的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

    正确答案: 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注:农业部登记簿样本中“承包地块情况”分别设计了“承包地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两项内容,无论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是否有出入,都应分别填写)。对二轮合同面积因地块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要在登记簿“承包地块情况”的“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栏内予以注明;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经营权证书只填写实际测量的面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 B、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包括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 C、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除工本费外,不得向承包方收取任何费用。
    • D、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变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上写上妇女名字有啥好处?


    正确答案: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上写妇女的名字,就明确了家庭中妇女的土地权益。即使妇女出嫁、离婚、丧偶也不会失去土地。

  • 第15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需要农民承担费用?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列支,禁止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 第16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江西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土地承包起止日期要与土地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一致。

  • 第17题:

    实测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及原来的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


    正确答案: 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注:农业部登记簿样本中“承包地块情况”分别设计了“承包地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两项内容,无论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是否有出入,都应分别填写)。对二轮合同面积因地块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要在登记簿“承包地块情况”的“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栏内予以注明;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经营权证书只填写实际测量的面积。

  • 第18题:

    问答题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一致应当以哪个为准?

    正确答案: 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因此,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实测面积与承包合同记载的面积不符,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

    正确答案: 确权登记颁证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对二轮合同面积因地块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要在登记簿“承包地块情况”的“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栏内予以注明。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单独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经营权证书只填写实际测量的面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原来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的规定,这次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将换发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证书收回作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上写上妇女名字有啥好处?

    正确答案: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上写妇女的名字,就明确了家庭中妇女的土地权益。即使妇女出嫁、离婚、丧偶也不会失去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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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包括哪些内容?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什么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内容:
    (1)名称和编号;
    (2)发证机关及日期;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6)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家庭承包后承包方如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正确答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调解、仲裁和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证据,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不用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发证,而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将土地的使用权属、用途、面积、坐落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