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已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讨论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所有事项
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完成后,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完成前,就可以出具审计报告
第1题:
第2题:
即使在业务开始时认为不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也要关注情况的变化,以识别有必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情形。
第3题:
项目组内部复核又分为审计项目经理的现场复核和项目合伙人的复核两个层次,其中项目合伙人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复核是项目组内部最高级别的复核
项目组内部复核工作应当由至少具备同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一般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包括项目合伙人)复核经验较少人员的工作
项目组内部复核要求在出具报告前完成,而独立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可在出具报告后进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不仅可以消除妨碍注册会计师做出正确判断的偏见,而且可以解除或减轻项目组审计的责任
第4题:
制定政策和程序,以明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确保在项目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开展的有效性进行持续评估和改进
明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中意见分歧的解决路径
委任适当人员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合伙人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整个业务过程中的必要参与予以适当提醒
第5题:
项目合伙人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确定事务所已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完成了复核
项目合伙人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确定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讨论了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并且所有的意见分歧都已经得到解决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可以是项目组成员中专业胜任能力很强的人员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可以是来自项目组外部、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编制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人员、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由这类人员组成的小组
第6题:
在没有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前,不得出具报告
当一名复核人员在一定时间内承担过多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任务时,可能对实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为保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项目合伙人不可以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咨询
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关键审计合伙人在任期结束后的两年内,不得成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第7题: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履行职责,不应受到项目合伙人职级的影响
当一名复核人员在一定时间内承担过多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任务时,可能对实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为保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项目合伙人不可以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咨询
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关键审计合伙人在任期结束后的两年内,不得成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第8题:
对于上市实体的审计业务,只有完成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对于上市实体的审计业务,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得晚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时间
项目合伙人需要考虑在审计过程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积极协调配合,使其能够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而非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才实施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有助于重大事项在审计报告日之前得到迅速、满意的解决
第9题: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目的和价值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重要性
在不损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客观性的情况下,项目组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就重大事项进行讨论
项目合伙人有责任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预留足够的时间预算
第10题:
对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项目组是否已就涉及意见分歧的事项,或者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而非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才实施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更不能替代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只有完成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才能签署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得晚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时间
第11题:
第12题: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对特定业务实施的
对于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特定业务,如没有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就不能出具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不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也是在鉴证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第13题:
第14题:
项目合伙人乙的责任包括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已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应当在出具审计报告后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评价的事项有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项目组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
项目合伙人乙要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讨论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包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中识别的重大事项
第15题:
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可分为两个层次,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和项目合伙人的复核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项目合伙人可以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咨询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履行职责,不应受到项目合伙人职级的影响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能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更不能替代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第16题:
为保证执业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其承接的所有业务均实施质量控制复核
如果没有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就不得出具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合伙人的责任,更不能替代项目合伙人的责任
如果项目合伙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合伙人不应当出具报告
第17题:
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委派内部其他人员或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委派内部其他人员或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为该项审计业务提供咨询
解除业务约定
将项目合伙人排除在审计项目组外
第18题: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合伙人
审计助理人员
高级审计师
第19题:
由项目合伙人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对所有符合标准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明确标准,据此评价所有其他的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以确定是否应当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对所有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第20题:
第21题:
第22题:
对于上市实体的审计业务,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得晚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时间
对于上市实体的审计业务,只有完成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需要考虑在审计过程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积极协调配合,使其能够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而非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才实施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有助于重大事项在审计报告日之前得到迅速、满意的解决
第23题: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专家
审计项目合伙人
部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