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5岁的乐乐是某幼儿园学生,由于他在课堂上捣乱,还带头起哄,不听老师话,任课教师刘某一气之下拿起凳子打他,导致乐乐左侧一根肋骨被打断。请运用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评析上述教师行为,并说明任课老师刘某应该承担的责任。

题目
问答题
5岁的乐乐是某幼儿园学生,由于他在课堂上捣乱,还带头起哄,不听老师话,任课教师刘某一气之下拿起凳子打他,导致乐乐左侧一根肋骨被打断。请运用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评析上述教师行为,并说明任课老师刘某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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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幼儿园大班在进行户外活动,老师布置了幼儿自行踢球的任务后,就在操场旁边玩手机。踢球的过程中,乐乐和涛涛为抢球发生争吵、扭打。涛涛把乐乐重重地打倒在地,造成手臂严重骨折。旁边的小朋友向老师汇报后,老师和保健医生将乐乐送往医院,幼儿园则立即通知乐乐的父母,经过医院检查,乐乐需要手术治疗。依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在这起事故中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B.幼儿涛涛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C.幼儿园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D.幼儿园承担经济赔偿后,可向教师进行全部或部分追偿

    答案:A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第八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材料中涛涛把乐乐重重地打倒在地,造成乐乐手臂骨折,应该负主要责任;事故在幼儿园发生,是由于老师监管不力造成的,故学校应该负次要责任,负责相应赔偿。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涛涛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故B、C两项正确。事故发生时,幼儿教师在玩手机,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故D项正确。

  • 第2题:

    材料
    某班主任王老师经常拆阅学生的信件,有一次发现学生乐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欢欢收”的信件,王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乐乐写给欢欢的求爱信,王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乐乐提出了批评。次日乐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出走。乐乐家长找到王老师理论并要求将乐乐找回,王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乐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问题:(1)请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王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7分)
    (2)王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7分)


    答案:
    解析:
    (1)班主任王老师私自拆阅学生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2)这位老师的解释不正确。《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师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以教育和爱护学生为借口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材料中,这位老师的教育方式不适气,因此对学生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第3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做法中,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的是()。

    A.某学生的一件贵重物品丢失后,教师丁某立即对班上所有的同学进行搜查
    B.学生曾某不听教师刘某的话,因此刘某经常在其他任课老师面前丑化曾某
    C.由于陈某等学生的成绩较差,班主任张某不允许陈某等学生参加期末考试
    D.教师李某在班级规章制度中作出明确规定:乱丢垃圾者一次罚款5元

    答案:A,D
    解析:
    受教育权的内容包括:①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②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③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考试是学校安排和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之一。班主任张某不让陈某等成绩差的学生参加期末考试,就侵犯了学生享有的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 第4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某中学学生李某,在课堂上随意讲话,干扰了课堂秩序。刘老师将其撵出教室,不让他听课。下课后,刘老师将李某叫到办公室,罚他"下蹲起立"200次,导致李某体力不支,倒在地上,头部磕伤,到医院花了300元钱。家长找到校方,要求开除刘老师。 问题:(1)请运用教育法律法规分析刘老师的行为。(2)学校应该开除刘老师吗?


    正确答案:(1)刘老师的行为不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其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案例中这位刘老师因学生随意讲话而对其实行体罚"下蹲起立",这样的行为严重违反教师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应当给予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刘老师上课时间把学生撵出去不让他听课,这直接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刘老师的做法对李某构成了侵害,但尚未达到影响恶劣的程度,所以可以由校方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要支付李某的医药费及其家长的误工费。

  • 第5题:

    问答题
    某班主任王老师经常拆阅学生的信件。有一次发现学生乐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欢欢收"的信件,王老师顺便拆阅了这封信。这是乐乐写给欢欢的"情书",王老师看了非常生气,不分青红皂白将乐乐批评了一顿。并且第二天在班会上宣读了这封信,对乐乐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当着大家的面挖苦乐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并且号召大家都不跟乐乐说话。乐乐大哭着跑了出去,觉得再也抬不起头来了,在家里留了一张纸条后离家出走。乐乐的家长找王老师理论并要求找回乐乐,王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批评乐乐是为了教育他。他是从家里离家出走的,跟我没有关系。"问题:请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评析王老师的做法。

    正确答案: 王老师的做法是不恰当的,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
    首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爱国守法。材料中王老师私自拆阅学生的信件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没有做到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关爱学生。材料中王老师没有与乐乐进行沟通交流而是片面地批评他,并在班级里宣读他的信件,讽刺挖苦他,不让其他同学和他说话,伤害了他的自尊,没有做到关爱学生的要求。
    再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为人师表。材料中王老师在全班同学的面前对乐乐讽刺挖苦,对乐乐家长解释生硬,推卸责任,没有做好一个老师应有的表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某班主任王老师经常拆阅学生的信件,有一次发现学生乐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欢欢收”的信件,王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乐乐写给欢欢的求爱信,王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乐乐提出了批评。次日乐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出走。乐乐家长找到王老师理论并要求将乐乐找回,王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乐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问题:(1)请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王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  (2)王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班主任王老师私自拆阅学生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旧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2)王老师的解释不正确。《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师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以教育和爱护学生为借口而侵犯学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某中学学生李某,在课堂上随意讲话,干扰了课堂秩序。刘老师将其撵出教室,不让他听课。下课后,刘老师将李某叫到办公室,罚他"下蹲起立"200次,导致李某体力不支,倒在地上,头部磕伤,到医院花了300元钱。家长找到校方,要求开除刘老师。 问题:(1)请运用教育法律法规分析刘老师的行为。(2)学校应该开除刘老师吗?

    正确答案: (1)刘老师的行为不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其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案例中这位刘老师因学生随意讲话而对其实行体罚"下蹲起立",这样的行为严重违反教师关心爱护学生的义务,应当给予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刘老师上课时间把学生撵出去不让他听课,这直接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应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刘老师的做法对李某构成了侵害,但尚未达到影响恶劣的程度,所以可以由校方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要支付李某的医药费及其家长的误工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5岁的乐乐是某幼儿园学生,由于他在课堂上捣乱,还带头起哄,不听老师话,任课教师刘某一气之下拿起凳子打他,导致乐乐左侧一根肋骨被打断。
    请运用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评析上述教师行为,并说明任课老师刘某应该承担的责任。


    答案:
    解析:
    (1)教师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且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刘某应该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材料中,乐乐肋骨被打断,情节较为严重,教师刘某应该依法受到相应处分。

  • 第9题:

    某校班主任许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许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许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刘某家长找到许老师理论并要求将刘某找回。许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I)许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2)许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许老师私自拆阅学生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教师法》第八条第l项“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和第4项“爱护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规定。
      (2)许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许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许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第10题:

    刘某,13岁,因课堂上老师批评其不认真听课,后在网站上指名道姓谩骂老师,侮辱、诽谤老师。对于该情形,以下做法不正确的是()。

    • A、网站发现后及时删除刘某谩骂言论
    • B、刘某的父母指责刘某,不准刘某再进行此种行为
    • C、学校也会以净化育人环境为由,依法敦促网站删掉有关侵权等内容的
    • D、老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刘某,13岁,因课堂上老师批评其不认真听课,后在网站上指名道姓谩骂老师,侮辱、诽谤老师。对于该情形,以下做法不正确的是()。
    A

    网站发现后及时删除刘某谩骂言论

    B

    刘某的父母指责刘某,不准刘某再进行此种行为

    C

    学校也会以净化育人环境为由,依法敦促网站删掉有关侵权等内容的

    D

    老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幼儿园大班在进行户外活动,老师布置了幼儿自行踢球的任务后,就在操场旁边玩手机。踢球的过程中,乐乐和涛涛为抢球发生争吵、扭打。涛涛把乐乐重重地打倒在地,造成乐乐手臂严重骨折。旁边的小朋友向老师汇报后,老师和保健医生将乐乐送往医院,幼儿园则立即通知乐乐的父母。经过医院检查,乐乐需要手术治疗。依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在这起事故中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B

    幼儿涛涛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C

    幼儿园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D

    幼儿园承担经济赔偿后,可向教师进行全部或部分追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问答题
    乐乐很淘气,经常在班级里把小朋友惹哭。一次,乐乐因为一个玩具打了奇奇一顿,老师很生气,放学后把他单独留在教室里面壁思过。这时,老师突然想起家里有事要办,见奇奇还没悔改,老师就说:“好好反思反思,我一会儿回来。”为防止乐乐自己偷偷跑掉,临走时老师把教室的门上了锁。由于家里的事很多,老师就把乐乐忘了。天越来越晚,乐乐一个人在教室里很害怕。他想出去,但是门被锁上了,窗户上有铁栏杆。他拼命大喊,但学校里的人都走了,没人听得见。乐乐急得大哭了起来,天很晚了,乐乐的爸爸才找到学校,当他和老师一起打开教室门的时候,乐乐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  问题: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这位老师的做法。

    正确答案: 教师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和行动的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
    未成年学生,如教师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这位教师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不过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道歉的方式弥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乐乐是幼儿园有名的“捣蛋鬼”,与其他小朋友的关系极其不好,因为他比同龄幼儿强壮,经常欺侮“弱小”的同学。老师知道这种情况后,没有批评他,而是经常在班里讲助人为乐、与人友好的故事.又让他与其他幼儿一起扫地、擦桌子,帮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渐渐地,乐乐不那么淘气了,其他幼儿慢慢和他交好,学习也有了进步。问题:请你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对该教师的行为进行评析。

    正确答案: 材料中的这位教师不是批评幼儿,而是本着“热爱学生之心”去对待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幼儿的坏习惯,是一种值得学习的做法。教师应该在尊重幼儿的基础上,了解幼儿的情况,帮助幼儿建立融洽的关系,使其感受到教师的爱心和期许,从而自觉地将教师的爱转化为积极向上的动力。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