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双代号)如下:
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1(双代号)网络图中关键线路有两条,分别是A→B→F→H→I和A→D→G→H→I。调整后的计划总工期为25个月,与合同工期一致,满足合同要求。
2.施工单位的购置材料资金占用费可以索赔,利润和税金不能索赔。因为建设单位延期支付预付款,施工单位购置工程所需材料时,自己垫付款项,所以造成了其资金的占用,增加了资金成本,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故资金占用费可以索赔。而利润和税金不能索赔,因为材料费的利润、税金已经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未使工程量有所减少,故不能索赔。
3.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因为工作C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个月,设计变更后导致工期延误2个月,对总工期影响只有1个月,所以,工作C可提出工期索赔1个月。工作C可提出费用索赔27.2万元。因为设计变更是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自身经济损失,施工单位有权对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
4.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因为工作E为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5个月,不可抗力导致了工期延误3个月,延误时长未超过总时差,所以工期索赔不成立。
24.5万的清理和修复费用是可以索赔的。
理由:因为在不可抗力后的清理和修复费用,应该由建设单位承担。
8.2万元的施工设备损失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8.2万元是不可抗力导致施工设备损失的费用,不能向建设单位索赔,需要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5.实际工期25个月,可顺延工期1个月,工期奖励1个月,奖金为3000×30=9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