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2006年1月,秦某将自己经营一家商店转让给李某经营,为省麻烦,也为减少一些费用,双方未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谁知李某经营期间,以商店名义赊购了价值20余万元货物后,即逃之夭夭,债主们遂向秦某索要。秦某要负责偿还李某经营期间的债务吗?为什么?()A要负责B无需负责C秦某与李某间的转让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D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

题目
多选题
2006年1月,秦某将自己经营一家商店转让给李某经营,为省麻烦,也为减少一些费用,双方未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谁知李某经营期间,以商店名义赊购了价值20余万元货物后,即逃之夭夭,债主们遂向秦某索要。秦某要负责偿还李某经营期间的债务吗?为什么?()
A

要负责

B

无需负责

C

秦某与李某间的转让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D

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E

只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确认变更后经营者的市场法律主体资格。由于秦某与李某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故经营权并没有注销,仍是此店的经营主体,李某也没有因为已经实际转让而获得经营权,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经营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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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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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经营个体商店亏损达数千元,于是决定停止营业。赵某遂将李某店铺租下,同时租用李某的营业执照,经营各种商品和饮料。后消费者王某在该店中购买到变质商品,为此发生纠纷,王某准备随时诉讼解决。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王某只能以赵某为被告起诉 B.王某只能以李某为被告起诉 C.王某可以以赵某为被告起诉,也可以以李某为被告起诉 D.王某可以以赵某和李某为共同被告起诉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据此可知,选项CD为正确答案。

  • 第2题:

    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2015年)

    A.李某
    B.李某和徐某
    C.李某和该中心
    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确定。《民诉解释》第59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在本题中,个体工商户未起字号,并且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徐某)与实际经营者(李某)不一致,应当以徐某和李某为共同被告。因此,B选项当选。

  • 第3题:

    张某个人经营了一家餐馆,领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个人名下有一件注册商标。张某去世后,其家人同意将餐馆连同该商标卖给李某,李某要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

    A.由张某家人代为签署转让文件,向商标局提交由张某转让给李某的申请
    B.李某与张某家人签署转让协议,向商标局提交由张某家人转让给李某的申请
    C.先办理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申请,变更到张某家人,再由张某家人转让给李某
    D.先由张某家人办理商标权由张某转让(继承)给其继承人的申请,李某与张某继承人签订转让协议办理转让申请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报酬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同时李某每年要上缴承包费5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B.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D.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都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答案:A,D
    解析:
    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报酬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李某参与分享承包招待所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

  • 第5题:

    李某2019年准备承包甲企业对外经营,李某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仍为甲企业,李某约定每年上缴甲企业承包费10万元,剩余的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方案二:李某承包以后,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每年向甲企业支付10万元的承包费以后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
    问题: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李某应选择何种方式经营,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方案一:首先,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被承包的企业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方案二: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承包人应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以方案一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方案二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方案二从整体税负上考虑更节税,李某应选择方案二经营。

  • 第6题:

    王某因为生意不佳,将自己名下的一个小店面转让于李某经营,但是双方并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一日因为货款问题,被起诉至人民法院。则在本案中,被告应当是()

    • A、王某
    • B、李某
    • C、王某或李某
    • D、王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D

  • 第7题:

    王某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持证零售客户,经营地址为A县壮志路20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3年3月至2007年3月,王某经营期间一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2006年4月,王某因病不能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将其所经营的副食店连同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李某,由李某继续经营,但对外宣称李某为王某所请的雇工。王某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转让给李某的行为是否合法?对王某和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罚?


    正确答案: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买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禁止私自转让的。本案中王某将其持有的许可证私自转让给李某是违法的。A县烟草专卖局对王某可以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5条第2项的规定,责令王某停业整顿,或取消王某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注销其许可证。对李某的经营行为,李某实际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业务。因此根据《烟草专卖局法》的规定,A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李某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第8题:

    某县工商局在检查李某经营的商店时,发现李某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于是,扣押了其超范围经营的商品,并委托王某负责保管,其中,保管费应由()承担

    • A、李某
    • B、县工商局
    • C、王某
    • D、李某和县工商局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判断题
    张某为丈夫李某投保死亡保险,并在征得李某同意下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后来双方离异,但被保险人李某未变更受益人,李某死亡后,张某有权领取保险金。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刘某是一名孤儿,经营一家饭馆,其妻李某为某学校教师。双方于2003年结婚,住在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中。结婚时双方书面约定,刘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双方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约定中特别写明,刘某经营的饭馆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李某无关。婚后不久刘某即在游泳时溺水死亡。其经营的饭馆负债15万元。刘某死后,他和李某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刘某的哪些财产可由李某继承?

    正确答案: 该所房屋已经约定为刘某和李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李某所有,另一半属于刘某的遗产,由李某继承。对刘某的其他遗产,李某也享有继承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张某(男)和李某(女)1990年结婚,并于1992年生育一子。1994年,张某所在单位因经营不景气,由3月份开始发不出职工工资,全家依靠李某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同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按照协议,孩子归李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也归李某所有。1995年3月,张某辞去原来工作,得到单位补发的一年基本工资12000元,以此为本钱与他人合伙经营水果,规模不断扩大,1997年张某已经存款20万元并经营了一家果品商店。1997年5月,张某和李某协商复婚。1997年7月,张某用10万元从赵某处购买了小货车一辆,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此事遭到李某强烈反对,认为由1994年3月开始全家就依靠自己一个人的收入生活,离婚后孩子也归自己抚养,以后张某使用本属于夫妻共有的补发工资经营,才能够有所发展,现在双方已经复婚,张某购买汽车的行为属于擅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因未经财产共有人同意,这一汽车交易行为应该无效。张某则坚持自己对复婚前的个人财产享有处分权,不仅购买汽车是正当行为,而且汽车也属于自己所有,今后使用汽车经营的收益也应算作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张某和李某的共有财产?

    正确答案: 由1994年3月到8月张某所得补发工资6000元,以及复婚后双方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某承包收入10万元,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某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李某工资4000元,同时李某每年要上交承包费50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B

    张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

    李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D

    李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都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张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承包收入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李某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

  • 第13题:

    李某承包某单位商店,按承包协议中规定,其向发包方每年支付承包费5万元后,一切经营成果均归李某所有。对李某取得所得应按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


    正确答案:√
    李某取得的所得属于“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第14题:

    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本案的适格被告是( )。

    A.李某
    B.李某和徐某
    C.李某和该中心
    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据此可知,本案适格的被告是徐某和李某。

  • 第15题:

    张某承租李某家的房屋做生意。因屋顶漏雨影响生产,张某要求李某维修,李某以“没时间维修”为由拖延修缮,张某只好自己雇人修缮,并造成了一定的经营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修缮费用和经营损失均由张某承担
    B.修缮费用由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张某的经营损失自己承担
    C.修缮费用和张某的经营损失均由张某和李某共同承担
    D.修缮费用由李某承担,张某的经营损失可通过要求李某减少房租来弥补

    答案:D
    解析: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 第16题:

    王某与李某结婚一年后,购买了一辆汽车,2年后,二人因感情不和闹离婚,而此时,李某的公司经营也陷入危机,急需周转资金,那么李某可以对该汽车采取哪项行为?()

    A:将汽车中自己所占的份额转让给同事周某
    B:不需征得李某的同意直接将汽车卖掉
    C:与李某商量将汽车抵押给债权人
    D:不需征得李某的同意将汽车做抵押贷款10万元

    答案:C
    解析:
    王某与李某虽然在闹离婚但是婚姻并没有解体,因此,该汽车是一种夫妻共有财产,对共有财产的处置需要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因而,王某想卖掉汽车或设定抵押权都需要征得李某的同意。另外,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能像按份共有人那样转让自己的份额。

  • 第17题:

    张某为丈夫李某投保死亡保险,并在征得李某同意下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后来双方离异,但被保险人李某未变更受益人,李某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

    • A、李某父亲
    • B、李某的女儿
    • C、张某
    • D、李某母亲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王某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持证零售客户,经营地址为A县壮志路20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3年3月至2007年3月,王某经营期间一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2006年4月,王某因病不能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将其所经营的副食店连同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李某,由李某继续经营,但对外宣称李某为王某所请的雇工。若李某在2007年3月提出变更申请,要求对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被许可人和经营地址进行变更,A县烟草专卖局是否应该予以变更?为什么?


    正确答案: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登记是适用于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名称或字号变化,才进行变更登记。本案中,李某要求变更原零售许可证的主体和经营地址,不能适用变更手续。而应该按照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审查审批。

  • 第19题:

    某市工商局在检查李某经营的商店时,发现李某有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工 商局执法人员遂扣押了李某超范围经营的商品,并将其委托给张某保管。 因扣押而产生的保管费不应由()承担

    • A、工商局
    • B、李某
    • C、张某
    • D、李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张某为丈夫李某投保死亡保险,并在征得李某同意下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后来双方离异,但被保险人李某未变更受益人,李某死亡后,张某有权领取保险金。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问答题
    刘某是一名孤儿,经营一家饭馆,其妻李某为某学校教师。双方于2003年结婚,住在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中。结婚时双方书面约定,刘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双方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约定中特别写明,刘某经营的饭馆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李某无关。婚后不久刘某即在游泳时溺水死亡。其经营的饭馆负债15万元。刘某经营中的15万元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正确答案: 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刘某经营中的15万元债务,应由其继承人负责偿还。李某是其唯一法定继承人,且刘某遗产价值显然高于其债务,因此应由李某负责偿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刘某是一名孤儿,经营一家饭馆,其妻李某为某学校教师。双方于2003年结婚,住在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中。结婚时双方书面约定,刘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双方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约定中特别写明,刘某经营的饭馆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李某无关。婚后不久刘某即在游泳时溺水死亡。其经营的饭馆负债15万元。请问: (1)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2)刘某死后,他和李某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刘某的哪些财产可由李某继承? (3)刘某经营中的15万元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正确答案: (1)双方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实质和程序要件,是有效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2)该所房屋已经约定为刘某和李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李某所有,另一半属于刘某的遗产,由李某继承。对刘某的其他遗产,李某也享有继承权。
    (3)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刘某经营中的15万元债务,应由其继承人负责偿还。李某是其唯一法定继承人,且刘某遗产价值显然高于其债务,因此应由李某负责偿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刘某是一名孤儿,经营一家饭馆,其妻李某为某学校教师。双方于2003年结婚,住在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中。结婚时双方书面约定,刘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归双方共有,双方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约定中特别写明,刘某经营的饭馆无论盈亏均由其个人负责,与李某无关。婚后不久刘某即在游泳时溺水死亡。其经营的饭馆负债15万元。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双方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实质和程序要件,是有效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