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更换新的冷却液时有些车辆在水管上装有手动排气装置,但大多数车没有排气阀只能进行人工排气,通常采用的排气方法是在添加新冷却液时将上水管拆开或拆下节温器当方法一边排气一边添加。()
第2题:
液货舱透气系统压力释放口高度,不得低于液货舱甲板之上()
第3题:
每个货油舱均应设有透气装置,出口在货油舱甲板上的高度应不低于()m。
第4题:
油船压力/真空阀的出口在货油舱甲板上的高度应不低于()米。
第5题:
若需对液货舱进行除气,有毒气体不得无加控制从舱口排出,对不允许用开式透气应采用透气出口排气,但是当易燃气体降至爆炸下限的()蒸气浓度对健康没危害时,可在液货舱甲板平台上继续除气。
第6题:
当采用蒸气混合物自由排出方式,其出口应布置在货油舱甲板()。
第7题:
关于液货船的透气系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8题:
第9题:
木材甲板货因结冰增加的重量
航行途中油水消耗和自由液面
木材甲板货因吸水增加的重量
以上都是
第10题:
第11题:
1%
10%
30%
50%
第12题:
压力/真空阀管路上应装设截止阀,但不可装设截止止回阀
船长50m以下的船舶的透气管出口应位于露天甲板以上不小于4m(未设升高步桥时)
对于船长60m以下的船舶的透气管出口距离含有着火源的围壁处所的最近进气口或开口以及可能引起着火危险的甲板机械和设备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9m
若装有认可型式的高速透气阀,且能将蒸气/空气混合物以至少30m/s的出口速度向上自由喷深,则透气管的出口在露天甲板以上的高度可减少至3m(未设升高步桥时)
第13题:
船长40米以上的油船,其油舱透气口的出口应布置在货油舱无露天甲板以上,其高度不小于()米。
第14题:
当液货船的透气采用高速排气方式时,排气出口应布置在液货甲板以上高度至少()米。
第15题:
下列()规定是《04海规》对液货船的要求。
第16题:
液货船当采用高速排气方式时,用于装卸液货和压载的透气出口应布置在液货甲板以上不少于()m,且应离开含有着火源的围蔽处所的最近进气口和开口的水平距离不少于()m。
第17题:
散装化学品船舶控制式液货舱透气系统只要设有认可型式的高速透气阀将蒸气/空气混合物至少以A的出口速度向上自由喷射,则透气口在甲板或升高步桥以上高度为()。
第18题:
对于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液货舱的控制式透气系统,下述表述错误的是()。
第19题:
液货舱的透气系统应完全的区别于船舶其他舱室的空气管。凡液货舱甲板上能散发出可燃气体的开口其布置和部位应使可燃气体进入含有引燃火源的围闭处所或聚集在可能构成着火危险的甲板机械和设附近的可能性减至最低程度。
在任何情况下,由于液货舱内温度变化所产生的少量蒸气、空气或惰性气体混合物能流经压力/真空阀。
在液货装载和压载或卸载过程中,大量蒸气、空气或惰性气体混合物能够通过。
需要设有一套辅助货油舱透气装置,以便在主透气装置失灵时,能将全部的蒸汽、空气或惰性气体混合物通过其排出,从而防止液货舱出现过压或真空。
第20题:
第21题:
机器处所应位于液货舱和污液舱的后方,也应位于燃油舱的后方
如驾驶台设置在货油区域上方,必须用一个至高度至少2M的开敞空间隔开
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与溢于甲板上液货隔开的固定挡板的高度至少300MM
小于2000总吨的液货船,面向货物区域的限界面的隔热标准允许由A-60级放宽至A-15级。
第22题:
高点排气口最小管径为DN15
低点排液口最小管径为DN20
当主管为DN15时,低点排液口管径应小于DN15
高黏度介质的排气、排液口最小管径为DN25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