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真题]A 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B 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C 应当庭宣判D 应一审终审

题目
单选题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真题]
A

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B

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

C

应当庭宣判

D

应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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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错误的?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B.丙与丁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法院对戊与己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己不服 提起上诉,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 用简易程序审理己的上诉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 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决定对该案的再审仍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A,B,C,D
    解析:
    。《简易程序规定》第1条,《民诉意见》第 171条,《民事诉讼法》第142条。

  • 第2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小额诉讼程序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上海市某区法院受理我国公民刘明诉美国人杰克返还借款250元的案件,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B.经当事人同意,小额诉讼程序可以不设举证期限与答辩期
    C.在小额诉讼案件中,法院对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当事人不服时可以提起上诉
    D.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既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

    答案:B
    解析:
    《民诉解释》275条之规定,涉外民事纠纷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A选项错误。《民诉解释》第277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所以B选项正确。《民诉解释》第278条规定:“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故C选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26条之规定,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 第3题:

    李某诉谭某返还借款一案,M市N区法院按照小额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判决谭某返还借款。判决生效后,谭某认为借款数额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小额案件的数额,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再审。关于该案再审程序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谭某应当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B、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对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D、作出的再审判决仍实行一审终审

    答案:B,C
    解析:
    《民诉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选项A错误,谭某应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即向M市N区法院申请再审,而不是应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选项B正确,法院裁定再审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以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的,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而非实行一审终审。

  • 第4题:

    甲诉乙返还所欠借款,关于本案的审理程序,下列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为尽快拿到欠款。甲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A区法院审查后告知甲,因诉讼金额超出本辖市上年季度就业人员人均工资的30%,不符合适用条件
    B.律师告诉甲,甲如果想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可以先按照该程序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欠款提起诉讼,之后再增加诉讼请求即可
    C.律师告诉甲,小额诉讼程序“一锤定音”,不得上诉和再审,甲要提前准备好举证材料,确保万无一失
    D.甲诉乙借款一案,法院审查后发现符合小额诉讼程序规定,当即告诉甲开庭事宜,审理法官下班途中碰巧遇到乙,也一并告知甲诉乙欠款诉讼开庭时间

    答案:D
    解析:
    考查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80条第1款,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使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26条的规定,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D项正确。

  • 第5题: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

    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
    C.应当庭宣判
    D.应一审终审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隶属于简易程序,是简易程序中更加特殊的一种程序,这是在掌握小额诉讼程序时需要理解的一大前提。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14条之规定,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因此A选项正确。《简易程序规定》第2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一审无论适用普通程序还是适用简易程序都必须开庭审理,二审原则上也必须开庭审理,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可以不开庭。但是即使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也需要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所以在民事诉讼中,并不存在书面审理,只有在仲裁中才有书面审理的情况。因此B选项错误。《简易程序规定》第2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小额诉讼程序应当当庭宣判,C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这是小额诉讼程序的主要立法依据,因此D选项正确。

  • 第6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B.对于小额诉讼案件,若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C.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D.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E.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所以选项B错误。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不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程序。所以选项D错误。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日。所以选项E错误。

  • 第7题:

    下列案件中,哪个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A、王小小诉李玲玲借款案,李在起诉时下落不明
    • B、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 C、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并经人民法院同意
    • D、原告在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案件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2006年真题]
    A

    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

    B

    丙公司与丁公司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始审理该案

    C

    A公司欠B公司2万元货款被起诉至人民法院,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D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民诉意见》第169条规定,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B项,《民诉意见》第171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C项,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D项,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民事案件中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A

    王某诉赵某债务纠纷一案,起诉时赵某不知去向

    B

    李某诉王某授权纠纷一案,在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李某也同意用简易程序审理,但王某不同意

    C

    刘某诉郭某归还所欠房租款400元,有欠条为据

    D

    陈某诉罗某合同纠纷一案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现被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A
    解析: 《简易程序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所以,AD两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为王某不同意,所以,B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C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应选。

  • 第10题:

    多选题
    《民事诉讼法》根据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B

    对于小额诉讼案件,若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C

    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D

    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E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正确答案: E,A
    解析: 本题考核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所以选项 B 错误。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不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程序。所以选项 D 错误。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 7 日。所以选项 E 错误。 【该题针对“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B

    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C

    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D

    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第1项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B项,《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因此对基层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的自愿原则,依职权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CD两项,《简易程序规定》还对程序选择权行使的条件、范围等作了限制。①当事人行使程序选择权必须双方一致同意,未经当事人一致同意,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②为了防止当事人双方在民事诉讼中恶意串通,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程序选择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同意。本题中,甲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甲乙两人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最终简易程序的适用要经过法院的同意。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小额诉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

    钟某诉东日公司,要求其支付自己试用期工资一案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B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乙的婚姻关系一案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C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准许,一般不超过10日

    D

    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两项,《民诉解释》第275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①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②涉外民事纠纷。③知识产权纠纷。④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⑤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C项,《民诉解释》第277条第1款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
    D项,《民诉解释》第281条规定,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 第13题:

    下列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不正确的?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甲下落不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贷款,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B.丙与丁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诉讼,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法院对戊与已离婚作出一审判决,已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已的上诉
    D.基层法院受理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A,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选项A错误。法院不能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转化为简易程序审理,选项B错误。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选项D正确。

  • 第14题:

    下列案件中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A:王某诉赵某债务纠纷一案,起诉时赵某不知去向
    B:李某诉王某授权纠纷一案,在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李某也同意用简易程序审理,但王某不同意
    C:刘某诉郭某归还所欠房租款400元,有欠条为据
    D:陈某诉罗某合同纠纷一案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现被发回重审

    答案:C
    解析:
    【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详解:《民诉法解释》第257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所以,A、D两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因为王某不同意,所以,B项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C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应选。

  • 第15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有:( )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欠款
    B.甲与乙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法院组成合 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 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 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D.只有共同被告一方为2人的共同诉讼案件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D选项可 以适用简易程序,因为按《简易程序规定》,并不是所 有共同诉讼的案件,不管是否简单,都不能适用简易程 序,而是规定“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不适用简易 程序。

  • 第16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是:
    A.罗某诉韩某侵权一案,受诉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甲市A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某选民资格案件
    C.丁市C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般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D.洪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所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所以,A项可以适用独任制,不选。《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中,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B项当选,C项不当选;《民诉意见》216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故D项不当选。

  • 第17题: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A.李某诉陈某赔偿150元的侵权纠纷案件
    B.齐某诉李某借款纠纷案件发回重审案
    C.张某诉新天开发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纠纷案
    D.赵某诉下落不明的刘某返还1000元借款案


    答案: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当事人对纠纷事实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2)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3)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提起诉讼的案件;(4)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5条提起的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在中国境内、争议较大的案件;(6)涉外、涉港澳、涉台的民事案件;(7)侵害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著作权案件;(8)房地产开发、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建设、合作建房、商品房买卖等)的案件:(9)发回重审或者提起再审的案件;(10)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11)新类型案件;(12)其他复杂、疑难的案件。B、C、D分别符合第(2)、(7)和(9)种情形。

  • 第18题: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 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 
    • C、应当庭宣判 
    • D、应一审终审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两审终审制度例外情况的有(  )。
    A

    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B

    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C

    适用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D

    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

    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

    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①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④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⑤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⑥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A项,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的不可抗拒的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即无法预料、无法克服的强制力所造成的事由,何时能够恢复诉讼,法院无法预测。本题中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无法预测何时能够恢复诉讼,应该适用诉讼中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中止或者终结诉讼都应该适用裁定
    B项,《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①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②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④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延期审理应该适用决定。题中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属于法律规定的适用延期审理的第③种情形,法院应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
    C项,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属于法律规定的适用诉讼中止的第③种情形,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而不是诉讼终结。
    D项,本题中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属于法律规定的适用诉讼中止的第⑤种情形。

  • 第21题:

    单选题
    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依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B

    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C

    裁定中止诉讼

    D

    裁定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①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②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属于该条的第二种情况,应当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法院对李强提出的返还欠款5000元和支付医药费6000元的诉讼审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可以分别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B

    可以合并审理,一起作出判决

    C

    可以合并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D

    必须分别审理,分别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 C,B
    解析:
    诉的合并,旨在提高诉讼效率,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包括诉的主体合并和诉的客体合并两种情况。诉的客体合并,是指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诉的标的,人民法院予以合并审理。被合并的数个诉之间,可能不存在牵连关系,如原告既诉请被告返还借款,又诉请被告交付买卖标的物,还诉请被告返还租用的房屋;也可能具有牵连关系,如原告既起诉离婚,又起诉分割共同财产。针对有牵连关系的诉的合并,可以合并审理,且可一起判决;针对无牵连关系的诉的合并,可以合并审理,但必须分别判决。诉的分离是指法院将原先合并审理的几个诉,分开来进行审理。一般而言,除必要共同诉讼除外,合并的诉都可以分离。本题中的两个诉,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且没有牵连关系,可以合并审理,但不得一并判决,须分别判决;两个合并的诉也可以分离,即分别审理、分别判决

  • 第23题:

    多选题
    李某诉谭某返还借款一案,M市N区法院按照小额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判决谭某返还借款。判决生效后,谭某认为借款数额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小额案件的数额,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再审。关于该案再审程序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谭某应当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B

    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

    对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D

    作出的再审判决仍实行一审终审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民诉解释》第426条规定,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A项,谭某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即M市N区法院申请再审。
    B项,法院裁定再审,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D两项,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