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2年真题]A 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B 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C 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D 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题目
单选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2年真题]
A

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

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

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

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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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甲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现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与丙,丙通知乙。对此,下列分析中正确的是:( )

    A.甲、丙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通知乙时生效

    B.甲、丙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乙同意时生效

    C.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甲主张债的抵销

    D.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丙主张债的抵销


    正确答案:D
    债权转让协议自签订时生效,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抵销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2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正确答案:C
    甲乙丙三方的约定实际上是一个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协议。《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所以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所以B项正确。同时甲乙丙之间的三方约定也具有债权让与的性质,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所以A项正确。债务承担之后,原债务人乙就不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也不能要求乙清偿。如果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因此,选择C项。

  • 第3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答案:A,B,D
    解析: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所以B项正确。同时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所以A项正确。债务承担之后,原债务人乙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也不能要求乙清偿。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故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4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10年6月9日偿还。到2010年11月20日,甲尚未偿 还。乙将对甲的10万元债权转让于丙,债权转让通知于2010年12月30日到达甲。2012年 6月10日,丙向甲主张W万元的债权,丙拒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柜绝向丙还款,因为乙转让债权未经甲的同意
    B.甲无权拒绝向丙还款,因为丙和甲是连带债权人
    C.甲有权拒绝向丙还款,因为丙对甲的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D.甲无权拒绝向丙还款,因为丙对甲的债权尚未超过诉讼时效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 生效力。债权转让不需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因此,A项错误。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原 债权人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是债权人。本题中,己将自己的债权转让与丙,丙取代乙的债权人地 位,乙不再是债权人,因此,B项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 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本题中,乙将债权转让于丙的通知于2010年12月30日到达甲。因此,诉 讼时效从此时开始计算。2012年6月10日,诉讼时效尚未经过,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5题:

    甲欠乙10万元,后乙通知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甲接到该通知时,乙欠甲5万元,并且甲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本案中乙的债权转让对甲发生效力
    B.本案中乙的债权转让不对甲发生效力
    C.甲可以向乙主张抵销
    D.甲可以向丙主张抵销

    答案:A,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与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结合该案情况,乙通知甲后,该债权对甲产生效力,又因甲对乙有债权且甲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因此,选项A、D正确,选项B、C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D。

  • 第6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乙与甲、丙的债权债务终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丙不对甲清偿,乙可以要求丙清偿

    答案:A,B
    解析:
    乙已经从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中退出,因此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 第7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从乙处租赁了一辆奥迪车,租期2年。甲向丙借款10万元,与丙签订质押合同但由甲代位占有,甲向丁借款10万元并与丁签订质押合同,将该汽车出质于丁并交付,丁因车位紧张又将车返还于甲。甲又向戊借款10万元并与戊签订质押合同,将该车交付于戊。因租赁期已过,甲不能向乙返还车辆且不能向丙、丁、戊返还借款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对该车享有质权,丙的质权不能对抗戊的质权和乙的所有权
    • B、丁对该车享有质权,丁的质权可以对抗丙的质权
    • C、戊对该车享有质权,戊的质权可以对抗丙、丁的质权
    • D、乙对该车享有所有权,但所有权不能对抗戊的质权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2年真题]
    A

    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

    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

    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

    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物权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以债权出质的,该质权自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押合同时设立。《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民法理论,设立债权质权应同时适用有关债权转让之规则。据此,设立债权质权时,应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虽不影响债权质权的设立但已经设立的债权质权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BCD三项,债权质权设立通知的效力:①通知不是债权质权设立要件。即使未通知债务人,也不影响债权质权的设立。②未通知债务人的,已经成立的质权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向债权人(即出质人)的清偿行为有效,出质债权因清偿而消灭,债权质权亦因此消灭。③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已经成立的质权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对债权人(即出质人)的清偿行为被冻结。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其向甲履行债务的行为对丙无效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

    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

    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

    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位清偿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B

    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C

    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D

    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正确答案: A
    解析:
    D项,《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丙公司是债务人,乙公司是债权人,若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甲公司从乙对丙的债权中优先受偿,地位类似债权转让中的受让人,所以丙对乙的抗辩可以向甲主张。
    A项,《物权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消灭。乙公司清偿主债务,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即甲公司提供的保证消灭,乙公司提供的债权质权反担保也消灭。
    B项,《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未通知丙公司,则债权转让对丙不生效,丁公司不能向丙主张。反之,如果是在债务的转让中债务人将合同中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C项,《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甲、乙在设立债权质权时不能约定流质条款。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10万元

    B

    9万元

    C

    8万元

    D

    7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甲公司将债权出质后,乙公司享有的抵销权不受影响。因为该质押合同仅能约束出质人与质权人,不能为债务人设定义务,进而限制债务人对出质人享有的权利。法定抵销权是法律赋予债务人对出质人的权利,不因质权人、出质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而被限制或剥夺。故乙公司可向债权人丙银行提出抵销,10万元债权数额被抵销2万元后,丙银行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为8万元。

  • 第13题:

    甲对乙享有l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不得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不得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甲构成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B
    [考点]债务承担;债权让与
    [答案及解析] B。甲乙丙丁间的三方关系实际上是一个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协议。《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所以B项错误。同时甲乙丙间的三方关系也具有债权让与的性质,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所以A项正确。债务承担之后,原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所以,若丙不对甲清偿,则甲不得要求乙清偿;若乙对甲清偿,则甲构成不当得利,故CD项正确。三方协议兼具有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性质,因此丙享有双重抗辩权。这是司法考试不可多得的好题目,实际上是把实践中的民事案件法言法语化,但巧妙地考察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知识点的结合。

  • 第14题: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对丙享有100万元债权。现甲对乙的债权到期。乙对丙的债权亦到期,但怠于行使。乙为逃避对甲的债务,以50万元将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卖给了丁。甲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请回答下列题。?

    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查看材料

    A.甲提起诉讼,将使甲对乙的债权、乙对丙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B.若甲胜诉,诉讼费由乙承担
    C.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乙承担
    D.若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为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则甲不能行使代位权

    答案:B
    解析:
    《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故A选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故诉讼费应由丙负担,B选项错误。 《合同法》第73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故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乙负担。故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D选项正确。

  • 第15题:

    甲对乙享有50万元的债权,甲向丙借款20万 元,并以该债权向丙进行质押,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 后因甲无力还款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 有?( )
    A.丙对该50万元债权享有质权
    B.丙对该50万元债权不享有质权
    C.丙可对乙提起诉讼,行使质权
    D.丙可对甲、乙提起诉讼,行使质权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质权行使问题。依照 物 权法》第223条第(7)项的规定,债权可作为权利质权 的标的。依照《担保法解释》第106条的规定,质权人向出质人、出质偾权的债务人行使质权时,出质人、出 质债权的债务人拒绝的,质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 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偾权的债务人。 本题中,甲为出质人,乙为出质偾权的偾务人,丙为质 权人。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 第16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答案:A,B,D
    解析:
    【精解】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变更中的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入的,第三人享有的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故A项正确。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也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故B项正确。债务转移后,由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脱离了债权债务关系,故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后,不得再向原债务人主张债权,原债务人也没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故c项错误。如果原债务人非得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法律并不禁止,据此,可以按照代为履行处理,故D项正确。注意:抗辩权具有可转移性,即债权债务转移的,抗辩权也随之转移。

  • 第17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答案:C
    解析:
    甲、乙、丙之间的三方约定实际上是一个经过债权人甲同意的债务承担协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同时,甲、乙、丙之间的三方约定也具有债权让与的性质,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债务承担后,原债务人乙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也不能要求乙清偿。若乙对甲清偿,构成代为清偿。

  • 第18题:

    (2019年)下列有关诉讼时效中断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则甲的行为导致乙对丙的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B.若甲、乙因共同侵权而需连带赔偿受害人丙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则丙的行为导致丙对甲和乙的债权诉讼时效均中断
    C.若甲欠乙10万元货款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则乙的行为仅导致乙对甲的8万元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D.若乙欠甲10万元借款到期未还,后因资金紧张向甲请求延期3个月还款,则甲对乙的10万元债权诉讼时效因乙的延期请求而中断
    E.若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则自甲、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甲对乙的10万元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所以选项A正确。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所以选项B正确。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义务人请求延期履行,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所以选项D正确。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所以选项E错误。

  • 第19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 B、丙不得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不得要求乙清偿
    • D、若乙对甲清偿,则甲构成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对乙享有1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享有1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正确答案:A,C,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B

    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C

    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D

    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10万元 

    B

    9万元 

    C

    8万元 

    D

    7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甲将债权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

    B

    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

    C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

    D

    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本题中,债权人甲将债权转让给丙,丙转让给丁之时,都未通知债务人乙,乙不知情,债权让与对乙不生效。让与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后债权让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因此甲转让给丙,丙转让给丁的转让行为都有效
    C项,债务承担的法律要件是须经债权人同意。乙转让债务给戊已经得到了甲的同意,因此债务承担有效。
    D项,因为该债务承担已经成立,乙代为清偿债务,故对戊享有求偿权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

    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

    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

    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中,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也即存在债权让与债务承担两个关系。
    A项,在债权让与关系中,乙是让与人,甲是受让人,丙是债务人。《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B项,在债务承担关系中,乙是原债务人,甲是债权人,丙是新债务人。《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C项,根据甲乙丙三方之间的约定,乙将债权让与给了甲,将债务让与给了丙,其已经从合同关系中脱离,不再享有债权,也不再承担债务
    D项,代为清偿,是指第三人基于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而向债权人代为清偿的行为。乙对甲的清偿符合代为清偿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