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广州甲公司与澳门乙商户订立了食品供货合同。甲乙公司因付款问题产生争议,并诉诸内地某法院。该案需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依相关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澳门询问证人时,内地法院的人员不能出席直接向证人发问B 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委托书应以葡文提出C 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人民法院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D 请求调取的证据可以是任何证据

题目
单选题
广州甲公司与澳门乙商户订立了食品供货合同。甲乙公司因付款问题产生争议,并诉诸内地某法院。该案需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依相关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A

在澳门询问证人时,内地法院的人员不能出席直接向证人发问

B

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委托书应以葡文提出

C

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人民法院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D

请求调取的证据可以是任何证据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19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时,经受委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4条规定,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2条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15条规定,委托方法院请求调取的证据只能是用于与诉讼有关的证据。因此,不能调取与案件无关的证据。
更多“广州甲公司与澳门乙商户订立了食品供货合同。甲乙公司因付款问题产生争议,并诉诸内地某法院。该案需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相关问题
  • 第1题: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正确答案:D
    [考点]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条第5款的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被解除后管辖协议仍有效,A项错误。
    同法第5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应当选择其中一省的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B选项错误。
    同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的法律和规定交纳执行费或者法院费用。因此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应当按规定交纳执行费用。C选项错误。
    同法第6条第2款规定,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故D项正确。

  • 第2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特区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特区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特区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特区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

    A.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B.向澳门初级法院申诉执行

    C.向财产所在地的内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D.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CD
    【答案】C、D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定的安排》第2条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
    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在内地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但在内地和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级别是不同的,内地均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澳门认可和执行和法院是分开的,B项错误,应向澳门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A项认可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错误。无论财产是在内地还是澳门,认可法院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C项正确。D项为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正确。本题答案选C、D。
    【相关知识点梳理】详看解析

  • 第3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个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A.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B.向澳门初级法院申诉执行

    C.向财产所在地的内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D.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CD
    [考点]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定的安排》第2条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两个或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在内地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但在内地和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级别是不同的,内地均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澳门认可和执行和法院是分开的。B项错误,应向澳门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A项认可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错误。无论财产是在内地还是澳门,认可法院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C项正确。D项为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正确。本题答案为CD.

  • 第4题:

    珠海甲公司与澳门乙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约定有关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

    A.只能向一地法院申请认可与执行
    B.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C.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认可该仲裁裁决
    D.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认可仲裁裁决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法律问题——区际司法协助。依《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3条第1款的规定,甲公司为获得其裁决的执行。可以选择分别向内地与澳门两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A错,D对。第2条第2款及《民事诉讼法》第273条,甲公司可以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BC正确。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所有关于内地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必须首先提交给其中级法院认可。

  • 第5题:

    澳门人何某到内地投资建厂,王某在其内地工厂打工,王某与资方出现了劳工争议,并诉诸内地的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澳门送达,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

    A.上述安排适用于劳工争议案件的送达
    B.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必须未过
    C.内地法院可通过澳门高级法院送达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法律问题——区际司法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规定,内地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适用本安排。并且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A对C错,D正确。根据第12条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期限是否已过。受委托方法院均应送达,B错误。

  • 第6题:

    内地甲公司与澳门乙公司发生民事纠纷诉至澳门法院,2007年I月,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赔偿乙公司违约金300万元。甲公司除在内地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判决需要在内地认可和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
    A.乙公司可以向曱公司住所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判决
    B.如我国内地有两个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乙公司可以向两个法院同时提出申请
    C.受理案件的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可以拒绝认可该判决
    D.乙对认可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讲解:A项认为可向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判决是正 确的,根据题意不选。B项认为乙公司可同时向内地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是错误 的,应择一申请。C项认为内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澳门法院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拒绝 认可是错误的,协议无此规定。D项认为可以向髙级人民法院上诉也是错误的,如果对裁定 不服,应该提请复议。所以本题的答案为B、C、D。

  • 第7题:

    ★ 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关于内地与澳门之间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几项?()
    A.安排涉及的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
    B.受委托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必须是其中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未过的司法文书
    C.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溴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D.最髙人民法院与溴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答案:A,C,D
    解析:
    。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规定,内地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适用本安排。并且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ACD正确。根据第12条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曰期或者期限是否巳过,受委托方法院均应送达,B错误。

  • 第8题:

    内地某中级法院审理一涉及澳门企业的商事案件。需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在询问证人时,内地中级法院的人员不能出席直接向证人发问
    • B、因为是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因此,委托书应以葡文提出
    • C、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法院所属高级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 D、请求调取的证据,应当是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用乙公司名下的某仓库为期1年。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既不撤出货物又不与乙公司续约,乙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甲公司继续占用自己的货仓并赔偿之前的占用给乙公司带来的损失。问题:有关该案件的诉讼标的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本案诉讼标的是乙公司向法院提出禁止甲公司继续占用自己货仓并提出的赔偿损失的请求
    • B、本案诉讼标的是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已经到期的事实
    • C、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 D、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因侵权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多选题
    内地某中级法院审理一起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的商事案件,需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法院所属高级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B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有权要求该中级法院就其中文委托书提供葡萄牙语译本

    C

    该中级法院可以请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协助调取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

    D

    在受委托方法院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该中级法院司法人员经过受委托方允许可以出席并直接向证人提问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第2条第1款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由此可知,内地法院与澳门法院之间具有委托调查取证的安排。
    B项,《安排》第4条规定,委托书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所附司法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C项,依《安排》第15条的规定,委托方法院请求调取的证据只能是用于与诉讼有关的证据
    D项,《安排》第19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时,经受委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

  • 第11题:

    多选题
    位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宝华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市明珠有限责任公司就一项办公软件购销合同产生纠纷,并在内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关于审理此案过程中文书的送达和相关证据的调查,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

    澳门终审法院在收到本案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送达文书或者调查相关证据的委托后,应当立即将委托书及所附司法文书和相关文件转送根据本辖区法律规定有权完成该委托的法院进行送达和取证工作

    B

    如果澳门法院发现受委托送达的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也应该送达

    C

    澳门方面的法院在受到送达的委托书后,如果发现对于本案有专属管辖权,可以不予执行受托事项

    D

    内地法院可以委托澳门有关法院代为询问证人、鉴定人,也可以在澳门有关法院执行调取证据时派司法人员直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该问题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中。其中关于文书送达方面的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的司法文书,均需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终审法院在相互收到对方法院的委托时应当立即将委托书及所附司法文书和相关文件转送根据本辖区法律规定有权完成该委托的法院。关于调取证据也作了同样的规定。可见,澳门终审法院在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送达文书或者调查相关证据的委托后,应该转送、转委托其他法院。
    B项,根据《安排》有关送达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期限是否已过,受委托法院均应送达
    C项,受委托方法院在收到委托书后,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为由,不予执行该委托。
    D项,根据《安排》有关调取证据的规定,委托方法院可以要求受委托方法院代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受委托方法院在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根据委托方法院的请求可以允许委托方法院派司法人员出席。必要时,经受托方允许,委托方法院的司法人员可以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可见,本案中内地法院在澳门有关法院执行调取证据时派司法人员出席或者出席时间证人、鉴定人发问,均需澳门有关法院的允许。

  • 第12题:

    多选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
    A

    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B

    向作出仲裁裁决的澳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C

    向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D

    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规定,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但在内地和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级别是不同的,内地均为中级人民法院,而在澳门认可和执行的法院是分开的。
    本题被申请人为内地甲公司,因此应当向内地法院申请,因此B项错误。A项认可法院应当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错误。无论财产是在内地还是澳门,认可法院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C项正确。D项为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因此正确。本题答案为CD。

  • 第13题:

    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D.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ABC
    [考点]港澳台司法互助安排
    [解析]本题考查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本题中简称《安排》)的有关规定。
    该《安排》第2条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
    该《安排》第3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本题中,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的合同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营业机构所在地可以视为经常居住地,因此,甲公司可以向内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也可以向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既可以分别提出申请,也可以仅向一地提出申请。内地与澳门均由中级法院受理申请,本题ABE项正确,D选项错误。
    [陷阱点拨]由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本题很多考生过于强调“执行”二字,认为正确答案是AD。但笔者支持标准答案,因为从本题的出题题意考量,题眼明显是向哪个法院“申请”,而不是考查“承认”与“执行”的区别。

  • 第14题:

    内地甲公司与澳门乙公司发生民事纠纷诉至澳门法院,2007 年1 月,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赔偿乙公司违约金300 万元。甲公司除在内地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判决需要在内地认可和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 )

    A.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住所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判决

    B.如我国内地有两个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乙公司可以向两个法院同时提出申请

    C.受理案件的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可以拒绝认可该判决

    D.乙对认可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BCD
    【答案】B、C、D
    【详解】A 项认为可向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判决是正确的,根据题意不选。B 项认为乙公司可同时向内地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是错误的。应择一申请。C 项认为内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澳门法院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拒绝认可是错误的,协议无此规定。D 项认为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也是错误的,如果对裁定不服,应该提请复议。所以本题的答案为B、C、D。

  • 第15题:

    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签订一份空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区甲公司向B区乙公司提供空调20台,交货地为C区乙公司的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供货,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该案,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A区法院或者C区法院

    D.B区法院和C区法院


    正确答案:A
    [考点]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
    A。根据《民诉意见》第l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A区法院管辖。选A项。

  • 第16题:

    中国甲公司与西班牙乙公司签订了一进出口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在食品数量、外汇管制等方面产生争议,并诉诸某法院。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涉及外汇管制的问题只能适用中国法
    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适用、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同时涉及意思自治、时效的法律适用、强制性规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1)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2)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3)涉及环境安全的:(4)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5)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6)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涉及中国环境安全的问题属于强制适用的范围,应适用中国法。AD对。关于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时间,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8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法院应予准许。B错误。关于时效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而不是法院地的法律,C错误。

  • 第17题:

    上海甲公司作为买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D、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答案:A,B,C
    解析:
    2008年1月1日实施了《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其中第2条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有关法院申请任何和执行。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但是仍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的申请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第3条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

  • 第18题:

    ★ 广东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溴门乙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
    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认可该仲裁裁决
    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溴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认可仲裁裁决
    D.只能向一地法院申请认可与执行


    答案:A,B,C
    解析:
    。依《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款及《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甲公司可以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A正确。B正确,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所有关于内地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必须首先提交给其中级法院认可。根据该安排第3条第1款,甲公司为获得其裁决的执行,可以选择分别向内地与澳门两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C正确,D错。

  • 第19题:

    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签订一份电子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区甲公司向B区乙公司提供一批化工原材料,交货地为C区乙公司第一仓库。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供货,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区法院
    • B、B区法院
    • C、B区法院或者C区法院
    • D、B区法院和C区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委员会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内地甲公司向澳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欲申请财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应当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再申请财产保全
    • B、甲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前申请财产保全
    • C、法院可以依据职权对乙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 D、法院应当依据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规定采取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内地甲公司和澳门乙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约定合同发生争议由澳门某仲裁机构仲裁。发生争议后,澳门某仲裁机构依据澳门仲裁法规作出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不履行,乙公司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

    • A、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 B、向作出仲裁裁决的澳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 C、向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 D、向内地甲公司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C,D

  • 第22题:

    多选题
    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

    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

    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

    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第2条第1、2款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在内地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同一时间里只能选择广东或者上海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项,在内地与澳门特区之间的《安排》中,没有限制内地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这种限制性要求是内地与香港特区之间的相关安排中才有。
    CD两项,《安排》第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两地法院都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但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本题中,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本案的仲裁地应视为在内地。

  • 第23题:

    多选题
    依《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关于内地与澳门之间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几项?( )
    A

    安排涉及的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

    B

    受委托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必须是其中载明的出庭日期或期限未过的司法文书

    C

    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

    D

    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规定,内地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在内地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民事劳工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均适用本安排并且规定,双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
    均须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ACD正确根据第12条的规定,不论委托方法院司法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期限是否已过,受委托方法院均应送达,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