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以下选项中属于物权的取得不经登记即可生效的有哪些?(  )A甲乙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登记在甲名下的房屋归乙所有,甲乙均不再上诉B张某在自己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了抵押权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大鹏取得了孙某的车辆

题目
多选题
以下选项中属于物权的取得不经登记即可生效的有哪些?(  )
A

甲乙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登记在甲名下的房屋归乙所有,甲乙均不再上诉

B

张某在自己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了抵押权

C

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

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大鹏取得了孙某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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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从李某处购得一套老宅,后将该老宅转卖给了赵某。赵某在修缮老宅时从老宅地下挖出一个陶坛,内有上百枚民国时期的银元,经查为李某祖父埋藏且李某为其祖父的唯一继承人。赵某以市价卖给了不知情的孙某。此事后被张某、李某知晓遂发生争议。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孙某善意取得银元的所有权
    B.银元在卖出之前归赵某所有
    C.银元在卖出之前归孙某所有
    D.银元应归李某所有,李某有权向赵某请求损害赔偿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善意取得问题。《物权法》第114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据《物权法》第109条及第114条,该银元属于埋藏物,是李某的祖父埋藏,李某为唯一继承人,故银元归李某所有。因此选项B、C错误。依据《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埋藏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故选项A错误。本题答案为ABC

  • 第2题:

    以下物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是:()
    A.法梡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王某拍得了一栋房屋
    B.张某在自己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抵押权
    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大鹏取得了孙某的房屋


    答案:C,D
    解析:
    C、D
    考点:物权变动的模式
    讲解:A项,法院执行判决拍卖房屋,王某基于买卖合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14条,不动产物权变动应当办理登记,故A项不能选。B项,张某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李某设定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B项不能选。C、D项属于《物权法》上所讲的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物的所有权,自然不以登记为其生效要件,见《物权法》第29-30条。特别注意A项并不属于《物权法》第28条所规定的依据裁判文书直接取得所有权的情况。

  • 第3题:

    依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物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是哪些?()

    A.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王某拍得了一栋房屋
    B.张某在自己承包的荒地上为李某设定抵押权
    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亮取得了孙某的房屋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物权取得的生效要件问题。本题A选项中,法院判决将该房屋拍卖,王某通过拍卖取得该房屋,王某的所有权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应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法院判决该房屋为王某所有,则王某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得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效力。本题B选项中,张某在自己承包的荒地上为李某设定抵押权,该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是生效要件。本题C选项中,赵某自建房屋的行为,自房屋建好即取得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本题D选项中,孙某的孙子孙亮在孙某死亡后继承开始时即取得孙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故CD项正确。

  • 第4题:

    依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物权的取得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是?( )

    A.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王某拍得了一栋房屋
    B.张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后法院判决张某和李某离婚,并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
    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亮取得了孙某的房屋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物权取得的生效要件问题。选项A,法院判决将该房屋拍卖,王某通过拍卖取得该房屋,王某的所有权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应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选项B,法院判决房屋为李某所有,则李某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得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效力。选项C,赵某自建房屋的行为,自房屋建好即取得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选项D,孙某的孙子孙亮在孙某死亡后继承开始时即取得孙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故答案为A项。

  • 第5题: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问:(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钱某只是古董的保管人,而不是所有权人,因此,钱某处分古董的行为为无权处分人的买卖行为,因此该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2)孙某可以根据善意取得而取得古董的所有权。因为孙某是善意无过失的第三人,而且其支付对价而取得古董。同时,钱某对古董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赵某的意思,而不属于非基于所有人意思的占有。孙某的取得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3)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两者之间形成动产质押的法律关系。
    (4)孙某与李某之间有关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属于“流质契约”,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因此,孙某与李某之间的约定无效。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与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法律关系。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钱某请求付款。因为钱某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 第6题:

    孙某向张某借钱,以房子作为抵押。后孙某又将该房屋出租给王某。后债务到期,孙某不能按时还钱。张某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
    B.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但不得对抗抵押权行使后新的受让人
    C.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可以此对抗抵押权行使后新的受让人
    D.孙某与王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本题中,房屋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虽然该租赁合同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 第7题: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遏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无效。

  • 第8题:

    依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物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是哪些?()

    • A、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王某拍得了一栋房屋
    • B、张某在自己承包的荒地上为李某设定抵押权
    • 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 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亮取得了孙某的房屋

    正确答案:C,D

  • 第9题:

    多选题
    依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物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是哪些?()
    A

    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王某拍得了一栋房屋

    B

    张某在自己承包的荒地上为李某设定抵押权

    C

    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

    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亮取得了孙某的房屋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本题涉及物权取得的生效要件问题。本题A选项中,法院判决将该房屋拍卖,王某通过拍卖取得该房屋,王某的所有权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应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法院判决该房屋为王某所有,则王某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得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效力。本题B选项中,张某在自己承包的荒地上为李某设定抵押权,该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是生效要件。本题C选项中,赵某自建房屋的行为,自房屋建好即取得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本题D选项中,孙某的孙子孙亮在孙某死亡后继承开始时即取得孙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故CD项正确。

  • 第10题:

    多选题
    赵某将自有房屋抵押给钱某,未进行抵押权登记。未经钱某同意,赵某又将房屋出租给孙某。后赵某把房屋以120万的价格出卖给自己哥哥赵大,未通知孙某。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因未经钱某同意,赵某与孙某的租赁合同无效

    B

    孙某享有以120万元的价格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C

    赵大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权要求孙某搬离房屋

    D

    赵大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无权要求孙某搬离房屋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赵某将房屋抵押给钱某,未登记,抵押权未设立,赵某将自己房屋出租给孙某,无须钱某同意
    B项,《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赵某将自己房屋出卖给自己大哥,承租人孙某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CD两项,《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赵大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无权要求孙某搬离房屋。

  • 第11题:

    多选题
    赵某欠孙某10万元,田某欠赵某10万元。因赵某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孙某欲提起代位权诉讼。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孙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田某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B

    孙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赵某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C

    孙某行使代位权,应在赵某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D

    孙某行使代位权,应在田某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诉讼的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赠与可以撤销的是(  )。
    A

    王某将房屋赠送给女朋友黄某,几日后黄某与王某的姐姐发生争执,打斗中将王某的姐姐打成重伤

    B

    张某将一辆卡车赠送给儿子张大山,张某年老,丧失了劳动能力,张大山对张某不尽赡养义务

    C

    赵某将房屋赠送给女朋友李某,条件是1年内李某与赵某结婚,1年后李某提出与赵某分手,并且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钱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D

    孙某将一辆轿车赠送给周某,周某某日与孙某发生口角,将孙某推倒,孙某后脑着地摔死,孙某的妻子忙于处理孙某的后事,孙某死后8个月孙某的妻子要求撤销孙某对周某的赠与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A项,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
    B项,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
    C项,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但是约定的义务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所以不能以对方未履行约定义务为由主张撤销
    D项,《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目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

  • 第13题:

    以下属于物权的取得不经登记即可生效的是:()

    A: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车辆拍卖,王某拍得了一辆夏利车
    B:张某在自己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了抵押权
    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大鹏取得了孙某的车辆

    答案:A,C,D
    解析:
    《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故A、C、D三项当选。

  • 第14题:

    以下物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是:( )
    A.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王某拍得了一栋房屋
    B.张某在自己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抵押权
    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大鹏取得了孙某的房屋


    答案:C,D
    解析:
    C、D
    考点:物权变动的模式
    讲解:A项,法院执行判决拍卖房屋,王某基于买卖合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14条,不动产物权变动应当办理登记,故A项不能选。B项,张某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李某设定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B项不能选。C、D项属于《物权法》上所讲的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物的所有权,自然不以登记为其生效要件,见《物权法》第29-30条。特别注意A项并不属于《物权法》第狄条所规定的依据裁判文书直接取得所有权的情况。

  • 第15题:

    以下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的有:

    A:李某在法院组织的拍卖中拍得了一辆夏利车
    B:张某向王某借款,王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自己到期清偿债务,张某与王某一起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
    C:赵某在分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一栋房屋
    D:孙某生前立了一份遗嘱,自己的车辆由孙子孙大鹏继承,孙某死亡后,孙大鹏取得了孙某的车辆

    答案:A,C
    解析:
    A选项中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车辆,买受人取得拍卖物的所有权不以被执行人的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所以李某的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B选项中张某在自己的房屋上设定抵押权,王某取得抵押权是基于张某的权利和意思,所以王某取得抵押权是继受取得。C选项中赵某自己建造房屋,一根据法律规定赵某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以他人的权利和意思为依据,所以赵某取得所有权是原始取得。D选项中孙大鹏取得车辆是根据孙某的遗嘱取得,孙某的遗嘱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孙大鹏取得所有权是继受取得。

  • 第16题:

    下列物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有(  )。

    A.李某用自己的房屋为张某设定抵押权
    B.李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C.李某继承了其父的一栋房屋
    D.法院生效判决将王某的房屋判给了李某
    E.国家征收了李某的一幢房屋

    答案:B,C,D,E
    解析:
    生产、继承、征收和判决引起物权变动时,都不需要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 第17题:

    案情: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件玉器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玉器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孙某,得款8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5000元,双方约定将该玉器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玉器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倒塌,有危及钱某的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支付。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玉器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孙某能否取得该玉器的所有权?为什么?
    3.孙某将玉器交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4.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玉器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6.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玉器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


    答案:
    解析: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2.孙某能取得玉器所有权。依据善意取得制度。
    动产善意取得应具有以下条件:(1)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2)让与人无转移动产所有权的权利。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让与人对动产无所有权;二是让与人对动产无处分权。(3)受让人通过有效的交换而取得动产。如果通过继承、遗赠等非交换行为取得动产,则不能产生善意取得的效力。如出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从事的买卖、互易等行为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行为,也不能产生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4)受让人取得动产时出于善意。由上可知,本案中孙某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故孙某可以取得玉器所有权。
    3.形成质押的法律关系。孙某将玉器交给李某,作为债务偿还的担保。这种以转移动产占有方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质押,孙某与李某之间形成动产质押法律关系。
    4.该约定无效。
    质押是一种物权,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设定。《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即禁止约定流质条款,因此该约定无效。
    5.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产生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1)为他人管理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这里管理人为自己的利益和为他人的利益的意思是可以并存的。本题中,钱某请人修缮房屋,既有为了防止自己房屋倒塌的意思,也有为防止赵某房屋倒塌的意思。因此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6,赵某可以对钱某提起违约之诉、侵权之诉与不当得利返还之诉。赵某和钱某间达成保管合同,基于此可以提起违约之诉;赵某作为玉器的原所有权人可以对钱某提起侵权之诉;孙某卖玉器得到的8000元系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赵某。
    (1)赵某将玉器交给钱某保管,双方之间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钱某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赵某造成经济损失,赵某自然可以依据二人之间的委托合同请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2)因为赵某的违约行为同时构成了对钱某的财产权的侵害,赵某可以请求钱某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3)钱某擅自出卖玉器得款8000元,系无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损,构成不当得利,应负返还之义务。

  • 第18题:

    孙某和于某在2014年10月结婚。婚后,孙某的父母出资50万,于某的父母出资150万,购买了房屋一套,登记在于某名下。2016年8月,孙某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上述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房屋是双方父母的共同财产
    • B、该房屋是双方父母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 C、该房屋是孙某和于某的共同财产
    • D、该房屋是于某的个人财产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己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法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 A、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 B、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 C、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 D、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问答题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遏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孙某能取得古董所有权。因为孙某是善意买受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古董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遏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 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孙某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已发表作品的著作权赠予好友赵某。孙某去世后,这些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应该是(        )。
    A

    全部权利由孙某的合法继承人享有

    B

    全部权利由赵某和孙某的合法继承人共同享有

    C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归赵某享有,但赵某不享有人身权

    D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归赵某享有,而财产权归孙某的合法继承人享有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如果张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是经王某同意的,则(  )。[2006年真题]
    A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继续有效

    B

    王某与郑某、赵某与孙某的转租合同无效

    C

    郑某、孙某的租期不能长于张某、赵某的租期

    D

    王某出卖房屋时,张某、赵某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