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A有效B无效C可变更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

题目
多选题
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有效

B

无效

C

可变更

D

《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


相似考题

2.共用题干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第86-91题。关于甲公司的回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B: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C: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D: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

3.共用题干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第86-91题。关于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未将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BC三项,《合作协议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又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有效的。
D项,《合作协议一》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而《合作协议二》是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由于合同当事人不同,因此《合作协议一》不能被《合作协议二》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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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一)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后,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约定:“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购买A区房屋一套。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丙公司将房款用于项目投资,全部亏损。后王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A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张某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张某又将债权转让给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

    请回答第86—88题。

    关于30万元预付房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丙公司退给李某

    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李某

    C.由丙公司退给方某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方某



    答案:A
    解析:
    本案中,《房屋预订合同》是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的,房款也是丙公司收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丙公司负责退还预付房款。《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据此可知,张某将债权转让给李某并通知甲、乙、丙公司后,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因此,丙公司应向李某退款,而非向方某退款。

  • 第2题:

    (一)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后,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约定:“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购买A区房屋一套。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丙公司将房款用于项目投资,全部亏损。后王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A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张某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张某又将债权转让给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

    请回答第86—88题。

    关于《委托书》和《承诺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是委托人

    B.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C.甲公司、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D.《承诺函》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本案中,《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因此,乙公司是委托人。选项D正确。《承诺函》中载明“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此是一种损害公共秩序的承诺,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

  • 第3题:

    共用题干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第86-91题。

    关于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
    B: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
    C:有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
    D:无权要求返还4000万元

    答案:A,C
    解析:
    无名合同,是指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其类型和内容的合同。本题中所述合同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因此是无名合同,A项正确。丙公司的股权属于张某和方某,因此甲公司处分丙公司10%的股权当属无权处分无疑,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C项错误,D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93条的规定,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C项正确,D项错误。


    本题中,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并无合同关系,因此A项表述错误。选项B无法律依据,因此错误。张某、方某与丙公司亦无合同关系,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向国土部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是丙公司,并非张某、方某,故D项表述也不正确。


    A项显然正确。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有两点,一是认为已经转让了股权,因此对方不能终止合同;二是要求支付1000万尾款。这两点均不成立,因为4000万元对应的甲公司的义务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股权。对应股权的是1000万元,但是甲公司提出异议时履行期限尚未届至。因此B项错误,C项错误。乙公司支付尾款的义务是在甲公司转让股权之后,是后履行义务的一方,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行使的权利,因此D项错误。


    《合作协议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又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有效的,A正确,B、C错误。《合作协议一》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而《合作协议二》是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由于合同当事人不同,因此《合作协议一》不能被《合作协议二》取代,D项错误。


    本题中丁公司的《承诺函》符合单方允诺的构成,因此A项正确。本题中乙公司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因此不可能产生合同关系,B项错误。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理论上认为,由于第三人参与到现在的法律关系当中,对债权人只会有利不会有害,因此原则上并存的债务承担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即可构成。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4题:

    (一)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后,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约定:“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购买A区房屋一套。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丙公司将房款用于项目投资,全部亏损。后王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A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张某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张某又将债权转让给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

    请回答第86—88题。

    关于《房屋预订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无效

    B.对于甲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无权处分

    C.对于乙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有效代理

    D.对于张某而言,丙公司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在起诉前甲公司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此,该《房屋预订合同》有效。选项B正确。甲公司并未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丙公司擅自以自己的名义销售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的房屋,构成无权处分。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案中,乙公司虽然授权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但其授权丙公司销售的是B区房屋,丙公司向张某销售的是A区房屋。因此,对于乙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无权代理,属于无权代理中的越权代理。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甲、乙两公司在《合作开发协议》中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其法定代表人王某的签字。张某在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时,也查看了《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因此,其无理由相信是甲公司在委托丙公司在售房。因此,对于张某而言,丙公司不构成表见代理。

  • 第5题:

    (2019年)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

    A.陈某与张某签订的收养协议
    B.赵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C.王某与钱某签订的子女监护权协议
    D.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

  • 第6题: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关于甲公司的回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 
    • B、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 
    • C、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 
    • D、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关于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未将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B、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C、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D、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不定项题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关于甲公司的回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 

    B

    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 

    C

    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 

    D

    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30万元预付房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
    A

    由丙公司退给李某

    B

    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李某

    C

    由丙公司退给方某

    D

    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方某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本题中,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A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丙公司已不能履行与张某的合同,则其继续保留张某交付的预付房款30万元,构成不当得利,应将该房款返还给不当得利受损人。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后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将该债权转让给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根据题设条件不能得出李某的行为构成根本性违约,而张某在未解除其与李某的债权转让合同情形下又将同一债权转让给方某,属于债权的多重让与,李某同张某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依然有效。对于债权多重让与的效力,我国现行法未规定,理论上有争议,一般认为应该由先取得通知者享有受让债权。据此,30万元的预付房款应由丙公司返还给李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钢材,张某明知该钢材含碳量和含硫量过高,但为了收取高额回扣,仍然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甲公司收到钢材后,引发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某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B

    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C

    张某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D

    张某和乙公司应对甲公司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张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权益,对该项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协议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

    张某与李某签订的转让二手汽车的协议

    B

    甲出版社与蒋某签订的出版蒋某专著的协议

    C

    孙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D

    韩某与丙福利院签订的收养该福利院孤儿的协议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面包券。双方交割完毕,面包券上载明“不记名、不挂失,凭券提货”。甲公司将面包券转让给张某,后张某因未付款等原因被判处合同诈骗罪。面包券全部流入市场。关于协议和面包券的法律性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面包券是一种物权凭证

    B

    甲公司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协议

    C

    如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停止兑付面包券,乙公司应停止兑付

    D

    如某顾客以合理价格从张某处受让面包券,该顾客有权请求乙公司兑付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本题中,持有面包券并不等于对特定的面包享有支配权,只是享有请求义务人乙依面包券给付面包的权利,所以面包券不是物权凭证,而是债权凭证
    BCD三项,甲公司将面包券转让给张某的行为实质是债权转让,在甲公司将面包券转让给张某后,甲公司已经退出原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张某成为乙公司的债权人;在张某将面包券进一步流入市场后,取得面包券的新的受让人成为乙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乙公司依面包券兑付。因此,甲既不能以张某未付款而解除与乙公司的协议,也不能要求乙公司停止兑付面包券;而受让面包券的顾客成为新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乙公司兑付。
    【说明】原则上,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才可产生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是,证券化的债权转让,不经通知,依旧产生债权转让的效力。

  • 第13题:

    共用题干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第86-91题。

    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可变更
    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

    答案:A
    解析:
    无名合同,是指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其类型和内容的合同。本题中所述合同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因此是无名合同,A项正确。丙公司的股权属于张某和方某,因此甲公司处分丙公司10%的股权当属无权处分无疑,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C项错误,D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93条的规定,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C项正确,D项错误。


    本题中,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并无合同关系,因此A项表述错误。选项B无法律依据,因此错误。张某、方某与丙公司亦无合同关系,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向国土部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是丙公司,并非张某、方某,故D项表述也不正确。


    A项显然正确。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有两点,一是认为已经转让了股权,因此对方不能终止合同;二是要求支付1000万尾款。这两点均不成立,因为4000万元对应的甲公司的义务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股权。对应股权的是1000万元,但是甲公司提出异议时履行期限尚未届至。因此B项错误,C项错误。乙公司支付尾款的义务是在甲公司转让股权之后,是后履行义务的一方,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行使的权利,因此D项错误。


    《合作协议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又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有效的,A正确,B、C错误。《合作协议一》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而《合作协议二》是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由于合同当事人不同,因此《合作协议一》不能被《合作协议二》取代,D项错误。


    本题中丁公司的《承诺函》符合单方允诺的构成,因此A项正确。本题中乙公司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因此不可能产生合同关系,B项错误。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理论上认为,由于第三人参与到现在的法律关系当中,对债权人只会有利不会有害,因此原则上并存的债务承担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即可构成。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14题:

    共用题干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第86-91题。

    关于《合作协议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是无名合同
    B:对股权转让的约定构成无权处分
    C:效力待定
    D:有效

    答案:A,B,D
    解析:
    无名合同,是指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其类型和内容的合同。本题中所述合同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因此是无名合同,A项正确。丙公司的股权属于张某和方某,因此甲公司处分丙公司10%的股权当属无权处分无疑,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C项错误,D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93条的规定,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C项正确,D项错误。


    本题中,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并无合同关系,因此A项表述错误。选项B无法律依据,因此错误。张某、方某与丙公司亦无合同关系,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向国土部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是丙公司,并非张某、方某,故D项表述也不正确。


    A项显然正确。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有两点,一是认为已经转让了股权,因此对方不能终止合同;二是要求支付1000万尾款。这两点均不成立,因为4000万元对应的甲公司的义务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股权。对应股权的是1000万元,但是甲公司提出异议时履行期限尚未届至。因此B项错误,C项错误。乙公司支付尾款的义务是在甲公司转让股权之后,是后履行义务的一方,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行使的权利,因此D项错误。


    《合作协议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又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有效的,A正确,B、C错误。《合作协议一》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而《合作协议二》是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由于合同当事人不同,因此《合作协议一》不能被《合作协议二》取代,D项错误。


    本题中丁公司的《承诺函》符合单方允诺的构成,因此A项正确。本题中乙公司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因此不可能产生合同关系,B项错误。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理论上认为,由于第三人参与到现在的法律关系当中,对债权人只会有利不会有害,因此原则上并存的债务承担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即可构成。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15题:

    共用题干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第86-91题。

    关于丁公司的《承诺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构成单方允诺
    B:构成保证
    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
    D: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答案:A,C
    解析:
    无名合同,是指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其类型和内容的合同。本题中所述合同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因此是无名合同,A项正确。丙公司的股权属于张某和方某,因此甲公司处分丙公司10%的股权当属无权处分无疑,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C项错误,D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93条的规定,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C项正确,D项错误。


    本题中,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并无合同关系,因此A项表述错误。选项B无法律依据,因此错误。张某、方某与丙公司亦无合同关系,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向国土部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是丙公司,并非张某、方某,故D项表述也不正确。


    A项显然正确。甲公司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有两点,一是认为已经转让了股权,因此对方不能终止合同;二是要求支付1000万尾款。这两点均不成立,因为4000万元对应的甲公司的义务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股权。对应股权的是1000万元,但是甲公司提出异议时履行期限尚未届至。因此B项错误,C项错误。乙公司支付尾款的义务是在甲公司转让股权之后,是后履行义务的一方,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行使的权利,因此D项错误。


    《合作协议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又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有效的,A正确,B、C错误。《合作协议一》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而《合作协议二》是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由于合同当事人不同,因此《合作协议一》不能被《合作协议二》取代,D项错误。


    本题中丁公司的《承诺函》符合单方允诺的构成,因此A项正确。本题中乙公司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因此不可能产生合同关系,B项错误。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理论上认为,由于第三人参与到现在的法律关系当中,对债权人只会有利不会有害,因此原则上并存的债务承担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即可构成。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16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

    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B.陈某与张某签订的收养协议
    C.赵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D.王某与钱某签订的子女监护权协议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决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 第17题:

    下列哪些协议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 A、张某与李某签订的转让二手汽车的协议
    • B、甲出版社与蒋某签订的出版蒋某专著的协议
    • C、孙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 D、韩某与丙福利院签订的收养该福利院孤儿的协议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关于丁公司的《承诺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构成单方允诺 
    • B、构成保证 
    • 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 
    • D、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单选题
    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5年真题]
    A

    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

    B

    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

    C

    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

    D

    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同时,《公司法》第29条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所以,公司设立一定要有公司章程,且不能为书面协议替代,公司章程有严格的形式,不同于一般的书面协议。
    B项,《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公司法》规定中没有一般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故张某和潘某可以将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约定为50元人民币。
    C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0条第3款规定,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本题中,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私营企业,可以使用作为投资人张某的姓名为公司名称。
    D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款规定,设立公司时必须提供公司住所证明。第24条规定,公司住所证明是指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文件。只要公司对潘某的住所享有使用权,就可以将潘某的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 第20题:

    不定项题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关于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未将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

    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不定项题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 关于丁公司的《承诺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构成单方允诺 

    B

    构成保证 

    C

    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 

    D

    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在刘某办理出资手续后,关于汽车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乙公司

    B

    张某

    C

    刘某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某作为汽车所有人,将汽车赠与刘某,刘某是善意第三人,因此该项抵押不得对抗刘某,即在张某完成交付后,刘某取得汽车所有权。后来刘某将汽车作为出资设立丁公司,汽车成为丁公司的法人财产,刘某由此取得丁公司的股权,丁公司取得汽车所有权。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张某与甲、乙、丙的合同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
    A

    张某非电脑所有权人,其出卖为无权处分,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

    张某是合法占有人,其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有效

    C

    乙接受了张某的交付,取得电脑所有权

    D

    张某不能履行对甲、丙的合同义务,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B两项,《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有效,不因买受人善意或恶意而受影响,但物权变动的效果效力待定(适用善意取得的除外)。因此,张某对电脑不享有所有权,其行为应认定为无权处分行为,但是其与甲、乙、丙所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
    C项,该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乙接受了交付,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D项,该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张某出卖电脑的行为系无权处分,其未能履行对甲、丙的合同义务,应对甲、丙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