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赵刚与徐慧是大学同学,毕业后都留在了这个城市,赵刚考上了公务员,徐慧当了老师,结婚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女儿欢欢,欢欢聪明伶俐、活泼可爱。一转眼女儿到了上学的年龄,学校老师也夸赞欢欢学习努力,性格乖巧。正当他们憧憬美好未来人生的时候,不料徐慧在体检时被查出宫颈癌,夫妻俩竭尽努力四处求医,但两年后徐慧还是撒手人寰。赵刚强忍悲痛与女儿度日,周围不少人给他介绍女朋友,他都拒绝见面,其实他内心担心的是女儿的感受。同单位的李丽一直对赵刚有好感,徐慧在世时她就对赵刚表达过爱慕被赵刚严正拒绝。徐慧去世后,李丽想方设法接

题目
问答题
赵刚与徐慧是大学同学,毕业后都留在了这个城市,赵刚考上了公务员,徐慧当了老师,结婚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女儿欢欢,欢欢聪明伶俐、活泼可爱。一转眼女儿到了上学的年龄,学校老师也夸赞欢欢学习努力,性格乖巧。正当他们憧憬美好未来人生的时候,不料徐慧在体检时被查出宫颈癌,夫妻俩竭尽努力四处求医,但两年后徐慧还是撒手人寰。赵刚强忍悲痛与女儿度日,周围不少人给他介绍女朋友,他都拒绝见面,其实他内心担心的是女儿的感受。同单位的李丽一直对赵刚有好感,徐慧在世时她就对赵刚表达过爱慕被赵刚严正拒绝。徐慧去世后,李丽想方设法接近赵刚,在赵刚出差或忙于工作的时候帮助他接送欢欢,慢慢的,赵刚由感激开始接受李丽的示好。李丽终于向赵刚明确表态,希望做他的生活伴侣。赵刚提出女儿的顾虑,李丽表示一定会对欢欢好。不久两人登记结婚,赵刚看到李丽对女儿关怀照顾很好内心充满感激。不久,他们又有了一个男孩乐乐。自从有了乐乐,李丽对欢欢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慢慢地开始讨厌欢欢,把欢欢看成是乐乐得到爸爸全部爱的障碍,赵刚在家时,李丽装出对欢欢好,只要赵刚不在家,李丽就折磨欢欢。赵刚职位提升后更无暇照顾女儿,欢欢的痛苦就来了,常常把欢欢锁在家里不准外出,干很重的活,有时不给欢欢吃饭,而且经常拧、打、掐欢欢,拿欢欢出气,还恐吓欢欢不许告诉爸爸,否则会更加折磨她。有一次,赵刚出差,乐乐摔倒了,就怪罪在欢欢身上,把她锁在半地下室里,欢欢3天没吃没喝,邻居家的小孩到地下室外玩耍,听到欢欢敲窗求救,才发现了被关的欢欢。 问题:1.欢欢的哪些需要被剥夺了?2.作为社会工作者,你如何遵循危机介入的原则进行危机介入?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从儿童社会工作的角度看,儿童有四个方面的需要必须被关注,即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受保护的需要和社会化的需要。本案例中欢欢的这四种需要都不同程度地被剥夺了。儿童生存的需要包括获得基本生活照料、养育照料和可获得的最高水平健康医疗照料。本案例中儿童欢欢的父亲无暇照顾女儿,继母经常不让欢欢吃饭,把欢欢关在地下室3天没吃没喝。儿童发展的需要也被称为儿童的成长需要,是指儿童为了身心发展需要获得的关爱、教育和引导。它主要包括:获得良好的家庭生活,得到父母的爱和适当管教,与父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拥有受教育的机会,有良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满足其探索和认知世界的求知欲;获得足够的休闲和娱乐。本案中的欢欢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和适当的教育,没有良好的亲子沟通,更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反而是处于被压迫的境况中。儿童受保护的需要也被称为儿童的免遭伤害需要,是指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在身心两方面得到安全保障,不受到任何人为的伤害,主要包括对儿童的虐待、忽视和剥削。本案中欢欢受到父亲的忽视和继母的虐待和伤害,经常被继母经常打骂,逼迫做重活等。儿童的社会化需要是指儿童逐步了解社会、掌握生存技能的过程,是人社会化过程中的第一步,它要求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通过个人和社会的交互作用获得语言、思维、情感等能力和行为方式。本案中,继母不让欢欢出门,剥夺其和朋辈群体交往的机会等。
2.危机介入模式通常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减轻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二是利用危机事件帮助服务对象解决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同时提升服务对象适应环境的能力。遵循危机介入的基本原则应对欢欢进行如下介入:(1)及时处理。由于危机的意外性强、造成的危害性大,而且时间有限,需要社会工作者及时接案、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少对服务对象及其周围他人的伤害,抓住有利的、可改变的时机。本案例中应立即解救欢欢,社会工作者可以报警,与公安人员一起把欢欢从地下室里解救出来,做适当的安置。(2)限定目标。危机介入的首要目标是以危机的调适和治疗为中心,尽可能降低危机造成的危害,避免不良影响的扩大。本案中,危机介入的目标应首先集中在对欢欢的解救与安置上。(3)输入希望。危机发生之后,服务对象通常处于迷茫、无助、失望的状态中,所以在危机中帮助服务对象的有效方法是给服务对象输入新的希望,让服务对象重新找回行动的动力。本案中的欢欢由于一个人在黑暗的地下室3天而没有饮食,造成了生理和心理的极大伤害,此时应告诉欢欢悲剧结束了,有人在帮助你、支持你。(4)提供支持。对欢欢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阴影;对继母进行介入,调整其认知,矫正其行为,引导其认识自己的恶劣行为,看其悔改态度决定是否进行刑事介入;与父亲沟通,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的失职和正确处理夫妻关系。(5)恢复自尊。危机的发生通常导致服务对象身心的混乱,使服务对象的自尊感下降。社会工作者在着手解决服务对象的危机时,首先需要了解服务对象对自己的看法,帮助服务对象恢复自信。在对欢欢的辅导中,应注意引导她认识到被虐不是自己的错,不是自己不好,帮助欢欢增强自信,重视自己、尊重自己。(6)培养自主能力。危机是否能够解决,最终取决于服务对象是否能够增强自主能力。虽然服务对象在危机中自主能力有所下降,但社会工作者不能认为服务对象缺乏自主能力。实际上,整个危机介入过程就是社会工作者帮助服务对象增强自主、面对和克服危机的过程。本案中,帮助欢欢学会勇敢和自我保护、对欺凌学会抗争。
【提示】本题考点涉及儿童需要、危机介入及社会工作实务通用过程注意事项。回答时,需要考生对儿童的4种需要、危机介入的含义和原则及运用通用过程模式应考虑的因素之一的"危机情况下可以进行直接的介入"等知识点的记忆,在此基础上结合案例提供的信息进行做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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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

    黄丽一共获得()万元遗产。
    A:15
    B:25
    C:30
    D:40

    答案:A
    解析:
    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确定财产分配目标时,要遵循合情合法原则。在为客户提供财产分配意见时,理财规划师不能为了迎合客户需要而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也要避免因这种行为可能为客户带来的法律责任。


    在界定客户遗产范围时,要结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有夫妻财产约定,按照约定写明的夫妻财产比例划定客户个人的遗产范围;如果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就要对客户现有的家庭财产按照有关原则进行划分,将属于配偶的财产隔离出去,而仅就遗嘱人个人的财产设立遗嘱。题中,赵刚夫妇的住房经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赵刚的遗产有(20+40)/2=30(万元)。


    题中,遗产分割前,夫妻共同财产为60万元,遗产没有分割时,财产就归夫妻双方同所有,因此黄丽的财产为30万元。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题中,赵刚2005年3月的遗嘱,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郑天天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题中,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黄丽只能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题中,黄丽自身拥有财产30万元,通过遗产分配得到遗产15万元,因此黄丽财产约有45万元。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郑天天可以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因而,郑天天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题中,赵刚立有遗嘱,所以赵峰不能得到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题中,赵强属于第二继承人。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 第2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

    赵刚的遗产总额为()万元。
    A:60
    B:40
    C:30
    D:20

    答案:C
    解析:
    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确定财产分配目标时,要遵循合情合法原则。在为客户提供财产分配意见时,理财规划师不能为了迎合客户需要而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也要避免因这种行为可能为客户带来的法律责任。


    在界定客户遗产范围时,要结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有夫妻财产约定,按照约定写明的夫妻财产比例划定客户个人的遗产范围;如果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就要对客户现有的家庭财产按照有关原则进行划分,将属于配偶的财产隔离出去,而仅就遗嘱人个人的财产设立遗嘱。题中,赵刚夫妇的住房经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赵刚的遗产有(20+40)/2=30(万元)。


    题中,遗产分割前,夫妻共同财产为60万元,遗产没有分割时,财产就归夫妻双方同所有,因此黄丽的财产为30万元。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题中,赵刚2005年3月的遗嘱,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郑天天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题中,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黄丽只能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题中,黄丽自身拥有财产30万元,通过遗产分配得到遗产15万元,因此黄丽财产约有45万元。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郑天天可以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因而,郑天天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题中,赵刚立有遗嘱,所以赵峰不能得到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题中,赵强属于第二继承人。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 第3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

    本例涉及()关系。
    A:代位继承
    B:法定继承
    C:转继承
    D:遗赠

    答案:D
    解析:
    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确定财产分配目标时,要遵循合情合法原则。在为客户提供财产分配意见时,理财规划师不能为了迎合客户需要而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也要避免因这种行为可能为客户带来的法律责任。


    在界定客户遗产范围时,要结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有夫妻财产约定,按照约定写明的夫妻财产比例划定客户个人的遗产范围;如果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就要对客户现有的家庭财产按照有关原则进行划分,将属于配偶的财产隔离出去,而仅就遗嘱人个人的财产设立遗嘱。题中,赵刚夫妇的住房经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赵刚的遗产有(20+40)/2=30(万元)。


    题中,遗产分割前,夫妻共同财产为60万元,遗产没有分割时,财产就归夫妻双方同所有,因此黄丽的财产为30万元。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题中,赵刚2005年3月的遗嘱,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郑天天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题中,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黄丽只能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题中,黄丽自身拥有财产30万元,通过遗产分配得到遗产15万元,因此黄丽财产约有45万元。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郑天天可以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因而,郑天天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题中,赵刚立有遗嘱,所以赵峰不能得到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题中,赵强属于第二继承人。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 第4题:

    王刚、赵虎与李亮是某机关新进员工。他们三人中,有两人单身,两人爱好打乒乓球,两人是北方人,两人是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如果王刚与李亮是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则他们都是北方人;如果赵虎与李亮爱好打乒乓球,则他们都单身。已知他们每人最多只拥有3个上述特征。
    加上“如果赵虎单身,则王刚也单身”这一条件,得不出以下哪项结论( )

    A.王刚单身 B.王刚爱好打乒乓球
    C.赵虎是公共管理专业硕士 D.李亮是北方人

    答案:D
    解析:
    假设赵虎单身,则王刚也单身,再根据“如果赵虎与李亮爱好打乒乓球,则他们都单身”,可得出赵虎和李亮不都爱好打乒兵球,那么王刚爱好打乒乓球。再假设王刚与李亮是公共管理专业硕士,那么他们都是北方人,这样的话王刚就满足了四个条件。那么,假设王刚与李亮是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有误,则可得出赵虎是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或者假设赵虎单身错误,那么王刚就单身。因此,A、B、C三项均可能通过推理得出,只有D项不能得出,当选。

  • 第5题:


    案例:


    赵刚与徐慧是大学同学,毕业后都留在了这个城市,赵刚考上了公务员,徐慧当了老师,结婚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女儿欢欢,欢欢聪明伶俐、活泼可爱。一转眼女儿到了上学的年龄,学校老师也夸赞欢欢学习努力,性格乖巧。正当他们憧憬美好未来人生的时候,不料徐慧在体检时被查出宫颈癌,夫妻俩竭尽努力四处求医,但两年后徐慧还是撒手人寰。赵刚强忍悲痛与女儿度日,周围不少人给他介绍女朋友,他都拒绝见面,其实他内心担心的是女儿的感受。


    同单位的李丽一直对赵刚有好感,徐慧在世时她就对赵刚表达过爱慕被赵刚严正拒绝。


    徐慧去世后,李丽想方设法接近赵刚,在赵刚出差或忙于工作的时候帮助他接送欢欢,慢慢的,赵刚由感激开始接受李丽的示好。李丽终于向赵刚明确表态,希望做他的生活伴侣。赵刚提出女儿的顾虑,李丽表示一定会对欢欢好。不久两人登记结婚,赵刚看到李丽对女儿关怀照顾很好内心充满感激。不久,他们又有了一个男孩乐乐。自从有了乐乐,李丽对欢欢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慢慢地开始讨厌欢欢,把欢欢看成是乐乐得到爸爸全部爱的障碍,赵刚在家时,李丽装出对欢欢好,只要赵刚不在家,李丽就折磨欢欢。赵刚职位提升后更无暇照顾女儿,欢欢的痛苦就来了,常常把欢欢锁在家里不准外出,干很重的活,有时不给欢欢吃饭,而且经常拧、打、掐欢欢,拿欢欢出气,还恐吓欢欢不许告诉爸爸,否则会更加折磨她。有一次,赵刚出差,乐乐摔倒了,就怪罪在欢欢身上,把她锁在半地下室里,欢欢3天没吃没喝,邻居家的小孩到地下室外玩耍,听到欢欢敲窗求救,才发现了被关的欢欢。


    问题:


    1.欢欢的哪些需要被剥夺了?


    2.作为社会工作者,你如何遵循危机介入的原则进行危机介入?




    答案:
    解析:

    1.从儿童社会工作的角度看,儿童有四个方面的需要必须被关注,即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受保护的需要和社会化的需要。本案例中欢欢的这四种需要都不同程度地被剥夺了。


    儿童生存的需要包括获得基本生活照料、养育照料和可获得的最高水平健康医疗照料。本案例中儿童欢欢的父亲无暇照顾女儿,继母经常不让欢欢吃饭,把欢欢关在地下室3天没吃没喝。


    儿童发展的需要也被称为儿童的成长需要,是指儿童为了身心发展需要获得的关爱、教育和引导。它主要包括:获得良好的家庭生活,得到父母的爱和适当管教,与父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拥有受教育的机会,有良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满足其探索和认知世界的求知欲;获得足够的休闲和娱乐。本案中的欢欢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和适当的教育,没有良好的亲子沟通,更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反而是处于被压迫的境况中。


    儿童受保护的需要也被称为儿童的免遭伤害需要,是指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在身心两方面得到安全保障,不受到任何人为的伤害,主要包括对儿童的虐待、忽视和剥削。本案中欢欢受到父亲的忽视和继母的虐待和伤害,经常被继母经常打骂,逼迫做重活等。儿童的社会化需要是指儿童逐步了解社会、掌握生存技能的过程,是人社会化过程中的第一步,它要求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通过个人和社会的交互作用获得语言、思维、情感等能力和行为方式。本案中,继母不让欢欢出门,剥夺其和朋辈群体交往的机会等。


    2.危机介入模式通常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减轻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二是利用危机事件帮助服务对象解决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同时提升服务对象适应环境的能力。遵循危机介入的基本原则应对欢欢进行如下介入:


    (1)及时处理。由于危机的意外性强、造成的危害性大,而且时间有限,需要社会工作者及时接案、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少对服务对象及其周围他人的伤害,抓住有利的、可改变的时机。本案例中应立即解救欢欢,社会工作者可以报警,与公安人员一起把欢欢从地下室里解救出来,做适当的安置。


    (2)限定目标。危机介入的首要目标是以危机的调适和治疗为中心,尽可能降低危机造成的危害,避免不良影响的扩大。本案中,危机介入的目标应首先集中在对欢欢的解救与安置上。


    (3)输入希望。危机发生之后,服务对象通常处于迷茫、无助、失望的状态中,所以在危机中帮助服务对象的有效方法是给服务对象输入新的希望,让服务对象重新找回行动的动力。本案中的欢欢由于一个人在黑暗的地下室3天而没有饮食,造成了生理和心理的极大伤害,此时应告诉欢欢悲剧结束了,有人在帮助你、支持你。


    (4)提供支持。对欢欢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阴影;对继母进行介入,调整其认知,矫正其行为,引导其认识自己的恶劣行为,看其悔改态度决定是否进行刑事介入;与父亲沟通,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的失职和正确处理夫妻关系。


    (5)恢复自尊。危机的发生通常导致服务对象身心的混乱,使服务对象的自尊感下降。社会工作者在着手解决服务对象的危机时,首先需要了解服务对象对自己的看法,帮助服务对象恢复自信。在对欢欢的辅导中,应注意引导她认识到被虐不是自己的错,不是自己不好,帮助欢欢增强自信,重视自己、尊重自己。


    (6)培养自主能力。危机是否能够解决,最终取决于服务对象是否能够增强自主能力。虽然服务对象在危机中自主能力有所下降,但社会工作者不能认为服务对象缺乏自主能力。实际上,整个危机介入过程就是社会工作者帮助服务对象增强自主、面对和克服危机的过程。本案中,帮助欢欢学会勇敢和自我保护、对欺凌学会抗争。


    【提示】本题考点涉及儿童需要、危机介入及社会工作实务通用过程注意事项。回答时,需要考生对儿童的4种需要、危机介入的含义和原则及运用通用过程模式应考虑的因素之一的“危机情况下可以进行直接的介入”等知识点的记忆,在此基础上结合案例提供的信息进行做答。


  • 第6题:

    1955年4月,根据院党委指示,成立了二系的临时党委,增设了系政委和政治处。系政委先后是(),政治处主任是苏广义。

    • A、沙克,赵唯刚
    • B、徐立行,贺振新
    • C、沙克,贺振新
    • D、赵唯刚,贺达

    正确答案:C

  • 第7题:

    赵总想通过让团队成员轮流主持团队会议的方式来培养团队成员的能力。他知道小徐对这个想法不太支持,因为小徐在有机会这样做的时候没有主动去做。凭经验赵总认为,小徐能够让团队恪守议事日程,具备了主持会议的基本技能。赵总断定小徐有较高的能力和较低的情愿程度。赵总找到小徐,向他说明了这项工作的目的,并征询他的意见,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最终小徐接受了他的想法。在后来的会议上,小徐采用了在每个议题结束后做总结的方式,并对每个会议进行计划和审查。赵总给予小徐很高的支持。 对于小包,赵总则需要使用不同的领导方式。小包为人非常热情,但是赵总从她杂乱无章的谈话中,就能知道让她主持任何会议都可能是一场灾难。赵总觉得他需要用委婉的方式让小包对自己的谈话方式作出改进。在与小包的谈话中,赵总指出,他希望小包在会议上发言时能把她的论点集中起来,突出重点,逻辑层次清晰,这样更有利于听众获取信息,也可以让会议达到更好的效果。小包听取了赵总的建议,很快取得了进步,赵总表扬小包对工作积极负责,并与小包达成了她第一次主持会议的协议。 赵总向小徐说明了工作的目的,并征询他的意见,体现了赵总对小徐采用的是什么的领导方式。


    正确答案:体现了赵总对小徐采用的是协商的领导方式。

  • 第8题:

    赵总想通过让团队成员轮流主持团队会议的方式来培养团队成员的能力。他知道小徐对这个想法不太支持,因为小徐在有机会这样做的时候没有主动去做。凭经验赵总认为,小徐能够让团队恪守议事日程,具备了主持会议的基本技能。赵总断定小徐有较高的能力和较低的情愿程度。赵总找到小徐,向他说明了这项工作的目的,并征询他的意见,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最终小徐接受了他的想法。在后来的会议上,小徐采用了在每个议题结束后做总结的方式,并对每个会议进行计划和审查。赵总给予小徐很高的支持。 对于小包,赵总则需要使用不同的领导方式。小包为人非常热情,但是赵总从她杂乱无章的谈话中,就能知道让她主持任何会议都可能是一场灾难。赵总觉得他需要用委婉的方式让小包对自己的谈话方式作出改进。在与小包的谈话中,赵总指出,他希望小包在会议上发言时能把她的论点集中起来,突出重点,逻辑层次清晰,这样更有利于听众获取信息,也可以让会议达到更好的效果。小包听取了赵总的建议,很快取得了进步,赵总表扬小包对工作积极负责,并与小包达成了她第一次主持会议的协议。 领导者在选择领导方式时要考虑的因素不能有哪种因素。


    正确答案:自己的个人偏好

  • 第9题:

    问答题
    赵刚与徐慧是大学同学,毕业后都留在了这个城市,赵刚考上了公务员,徐慧当了老师,结婚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女儿欢欢,欢欢聪明伶俐、活泼可爱。一转眼女儿到了上学的年龄,学校老师也夸赞欢欢学习努力,性格乖巧。正当他们憧憬美好未来人生的时候,不料徐慧在体检时被查出宫颈癌,夫妻俩竭尽努力四处求医,但两年后徐慧还是撒手人寰。赵刚强忍悲痛与女儿度日,周围不少人给他介绍女朋友,他都拒绝见面,其实他内心担心的是女儿的感受。同单位的李丽一直对赵刚有好感,徐慧在世时她就对赵刚表达过爱慕被赵刚严正拒绝。徐慧去世后,李丽想方设法接近赵刚,在赵刚出差或忙于工作的时候帮助他接送欢欢,慢慢的,赵刚由感激开始接受李丽的示好。李丽终于向赵刚明确表态,希望做他的生活伴侣。赵刚提出女儿的顾虑,李丽表示一定会对欢欢好。不久两人登记结婚,赵刚看到李丽对女儿关怀照顾很好内心充满感激。不久,他们又有了一个男孩乐乐。自从有了乐乐,李丽对欢欢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慢慢地开始讨厌欢欢,把欢欢看成是乐乐得到爸爸全部爱的障碍,赵刚在家时,李丽装出对欢欢好,只要赵刚不在家,李丽就折磨欢欢。赵刚职位提升后更无暇照顾女儿,欢欢的痛苦就来了,常常把欢欢锁在家里不准外出,干很重的活,有时不给欢欢吃饭,而且经常拧、打、掐欢欢,拿欢欢出气,还恐吓欢欢不许告诉爸爸,否则会更加折磨她。有一次,赵刚出差,乐乐摔倒了,就怪罪在欢欢身上,把她锁在半地下室里,欢欢3天没吃没喝,邻居家的小孩到地下室外玩耍,听到欢欢敲窗求救,才发现了被关的欢欢。 问题:1.欢欢的哪些需要被剥夺了?2.作为社会工作者,你如何遵循危机介入的原则进行危机介入?

    正确答案: 1.从儿童社会工作的角度看,儿童有四个方面的需要必须被关注,即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受保护的需要和社会化的需要。本案例中欢欢的这四种需要都不同程度地被剥夺了。儿童生存的需要包括获得基本生活照料、养育照料和可获得的最高水平健康医疗照料。本案例中儿童欢欢的父亲无暇照顾女儿,继母经常不让欢欢吃饭,把欢欢关在地下室3天没吃没喝。儿童发展的需要也被称为儿童的成长需要,是指儿童为了身心发展需要获得的关爱、教育和引导。它主要包括:获得良好的家庭生活,得到父母的爱和适当管教,与父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拥有受教育的机会,有良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满足其探索和认知世界的求知欲;获得足够的休闲和娱乐。本案中的欢欢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和适当的教育,没有良好的亲子沟通,更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反而是处于被压迫的境况中。儿童受保护的需要也被称为儿童的免遭伤害需要,是指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在身心两方面得到安全保障,不受到任何人为的伤害,主要包括对儿童的虐待、忽视和剥削。本案中欢欢受到父亲的忽视和继母的虐待和伤害,经常被继母经常打骂,逼迫做重活等。儿童的社会化需要是指儿童逐步了解社会、掌握生存技能的过程,是人社会化过程中的第一步,它要求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通过个人和社会的交互作用获得语言、思维、情感等能力和行为方式。本案中,继母不让欢欢出门,剥夺其和朋辈群体交往的机会等。
    2.危机介入模式通常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减轻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二是利用危机事件帮助服务对象解决目前面临的现实问题,同时提升服务对象适应环境的能力。遵循危机介入的基本原则应对欢欢进行如下介入:(1)及时处理。由于危机的意外性强、造成的危害性大,而且时间有限,需要社会工作者及时接案、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少对服务对象及其周围他人的伤害,抓住有利的、可改变的时机。本案例中应立即解救欢欢,社会工作者可以报警,与公安人员一起把欢欢从地下室里解救出来,做适当的安置。(2)限定目标。危机介入的首要目标是以危机的调适和治疗为中心,尽可能降低危机造成的危害,避免不良影响的扩大。本案中,危机介入的目标应首先集中在对欢欢的解救与安置上。(3)输入希望。危机发生之后,服务对象通常处于迷茫、无助、失望的状态中,所以在危机中帮助服务对象的有效方法是给服务对象输入新的希望,让服务对象重新找回行动的动力。本案中的欢欢由于一个人在黑暗的地下室3天而没有饮食,造成了生理和心理的极大伤害,此时应告诉欢欢悲剧结束了,有人在帮助你、支持你。(4)提供支持。对欢欢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走出阴影;对继母进行介入,调整其认知,矫正其行为,引导其认识自己的恶劣行为,看其悔改态度决定是否进行刑事介入;与父亲沟通,引导其认识到自己的失职和正确处理夫妻关系。(5)恢复自尊。危机的发生通常导致服务对象身心的混乱,使服务对象的自尊感下降。社会工作者在着手解决服务对象的危机时,首先需要了解服务对象对自己的看法,帮助服务对象恢复自信。在对欢欢的辅导中,应注意引导她认识到被虐不是自己的错,不是自己不好,帮助欢欢增强自信,重视自己、尊重自己。(6)培养自主能力。危机是否能够解决,最终取决于服务对象是否能够增强自主能力。虽然服务对象在危机中自主能力有所下降,但社会工作者不能认为服务对象缺乏自主能力。实际上,整个危机介入过程就是社会工作者帮助服务对象增强自主、面对和克服危机的过程。本案中,帮助欢欢学会勇敢和自我保护、对欺凌学会抗争。
    【提示】本题考点涉及儿童需要、危机介入及社会工作实务通用过程注意事项。回答时,需要考生对儿童的4种需要、危机介入的含义和原则及运用通用过程模式应考虑的因素之一的"危机情况下可以进行直接的介入"等知识点的记忆,在此基础上结合案例提供的信息进行做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有四对夫妻,赵结婚的时候张来送礼,张和江是同一排球队队员,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洪夫妇与邻居吵架,徐、张、王都来助阵。李、徐、张结婚以前住在一个宿舍。请问:赵、张、江、洪、李、徐、王、杨这八个人谁是男谁是女,谁和谁是夫妻?

    正确答案: 洪与江、李与王、赵与徐、张与杨为夫妻。分析:首先分析性别,因为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说明李是女性,当然,与李在结婚前同住在一个宿舍的徐和张也为女性。所以我们得出了:男:赵、洪、王、杨女:李、徐、张、江接下来分析夫妻关系,从洪入手,因为洪夫妇和邻居吵架,徐、张、王来帮忙,说明了洪的对象不能是徐和张所以洪的对象有两个可能:李和江。但是由于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否定了李,洪与江是对象。下来分析李的爱人:因为洪夫妇与邻居吵架,徐、张、王都来助阵,这里只有王是男性,而且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说明王很有可能就是江的表哥,也就是李的丈夫。这样我们分析出了王与李是一对。剩下的男性还有赵和杨,女性还有张和徐。第一句说了:赵结婚的时候张来送礼,说明赵不是和张结婚,所以赵和徐是夫妻。而张和杨是夫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赵总想通过让团队成员轮流主持团队会议的方式来培养团队成员的能力。他知道小徐对这个想法不太支持,因为小徐在有机会这样做的时候没有主动去做。凭经验赵总认为,小徐能够让团队恪守议事日程,具备了主持会议的基本技能。赵总断定小徐有较高的能力和较低的情愿程度。赵总找到小徐,向他说明了这项工作的目的,并征询他的意见,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最终小徐接受了他的想法。在后来的会议上,小徐采用了在每个议题结束后做总结的方式,并对每个会议进行计划和审查。赵总给予小徐很高的支持。 对于小包,赵总则需要使用不同的领导方式。小包为人非常热情,但是赵总从她杂乱无章的谈话中,就能知道让她主持任何会议都可能是一场灾难。赵总觉得他需要用委婉的方式让小包对自己的谈话方式作出改进。在与小包的谈话中,赵总指出,他希望小包在会议上发言时能把她的论点集中起来,突出重点,逻辑层次清晰,这样更有利于听众获取信息,也可以让会议达到更好的效果。小包听取了赵总的建议,很快取得了进步,赵总表扬小包对工作积极负责,并与小包达成了她第一次主持会议的协议。 小包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但谈话杂乱无章,工作能力较低,为了提高其工作效率,赵总需要选取什么方式。

    正确答案: 选取指令多低支持的方式来提高效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案例:赵刚与徐慧是大学同学,毕业后赵刚考上了公务员,徐慧当了老师,结婚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女儿欢欢,欢欢聪明伶俐、活泼可爱。一转眼女儿到了上学的年龄,学校老师也夸赞欢欢学习努力、性格乖巧。正当他们憧憬美好未来人生的时候,不料徐慧在体检时被查出宫颈癌,夫妻俩竭尽努力四处求医,但两年后徐慧还是撒手人寰。赵刚强忍悲痛与女儿相依为命,周围不少人给他介绍女朋友,他都拒绝见面,其实他内心担心的是女儿的幸福人生。同单位的李丽一直对赵刚有好感,赵刚妻子在世时她就对赵刚表达过爱慕但被赵刚严词拒绝。徐慧去世后,李丽想方设法接近赵刚,在赵刚出差或忙于工作的时候帮助他接送欢欢,慢慢地,赵刚由感激开始接受李丽的示好。李丽终于向赵刚明确表态,希望做他的生活伴侣。赵刚提出有关女儿的顾虑,李丽表示一定会对欢欢好。不久两人登记结婚,后来生一个男孩乐乐。自从有了乐乐,徐慧对欢欢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把欢欢看成是乐乐得到爸爸全部爱的障碍。赵刚在家时,李丽装出对欢欢好,只要赵刚不在家,李丽就折磨欢欢。赵刚职位提升后更忙,无暇照顾女儿,李丽常常把欢欢锁在家里不准外出,干很重的活,有时不给欢欢吃饭,而且经常拧、打、掐欢欢,拿欢欢出气,还恐吓欢欢不许告诉爸爸,否则会更折磨她。有一次,赵刚出差,乐乐摔倒了,徐慧就把责任怪罪在欢欢身上,把她锁在半地下室里,欢欢三天没吃没喝,邻居家的小孩到地下室外玩耍,听到欢欢敲窗求救,发现了被关的欢欢。问题:1.欢欢的哪些需要被剥夺了?2.作为社会工作者,你如何遵循危机介入的原则进行危机介入?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

    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制定财产分配和传承规划时,下列()的说法错误。
    A:可以通过设立遗嘱进行财产传承规划
    B:财产分配要完全尊重客户的财产传承意愿,而无须考虑是否合法
    C:可以通过设立遗嘱信托实现客户的财产传承意愿
    D:财产传承规划只能针对客户的个人财产设立

    答案:B
    解析:
    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确定财产分配目标时,要遵循合情合法原则。在为客户提供财产分配意见时,理财规划师不能为了迎合客户需要而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也要避免因这种行为可能为客户带来的法律责任。


    在界定客户遗产范围时,要结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有夫妻财产约定,按照约定写明的夫妻财产比例划定客户个人的遗产范围;如果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就要对客户现有的家庭财产按照有关原则进行划分,将属于配偶的财产隔离出去,而仅就遗嘱人个人的财产设立遗嘱。题中,赵刚夫妇的住房经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赵刚的遗产有(20+40)/2=30(万元)。


    题中,遗产分割前,夫妻共同财产为60万元,遗产没有分割时,财产就归夫妻双方同所有,因此黄丽的财产为30万元。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题中,赵刚2005年3月的遗嘱,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郑天天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题中,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黄丽只能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题中,黄丽自身拥有财产30万元,通过遗产分配得到遗产15万元,因此黄丽财产约有45万元。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郑天天可以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因而,郑天天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题中,赵刚立有遗嘱,所以赵峰不能得到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题中,赵强属于第二继承人。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 第14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

    赵刚遗产分割前,黄丽的财产为()万元。
    A:20
    B:30
    C:40
    D:50

    答案:B
    解析:
    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确定财产分配目标时,要遵循合情合法原则。在为客户提供财产分配意见时,理财规划师不能为了迎合客户需要而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也要避免因这种行为可能为客户带来的法律责任。


    在界定客户遗产范围时,要结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有夫妻财产约定,按照约定写明的夫妻财产比例划定客户个人的遗产范围;如果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就要对客户现有的家庭财产按照有关原则进行划分,将属于配偶的财产隔离出去,而仅就遗嘱人个人的财产设立遗嘱。题中,赵刚夫妇的住房经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赵刚的遗产有(20+40)/2=30(万元)。


    题中,遗产分割前,夫妻共同财产为60万元,遗产没有分割时,财产就归夫妻双方同所有,因此黄丽的财产为30万元。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题中,赵刚2005年3月的遗嘱,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郑天天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题中,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黄丽只能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题中,黄丽自身拥有财产30万元,通过遗产分配得到遗产15万元,因此黄丽财产约有45万元。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郑天天可以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因而,郑天天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题中,赵刚立有遗嘱,所以赵峰不能得到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题中,赵强属于第二继承人。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 第15题:

    共用题干
    赵刚和黄丽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11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14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15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相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在2014年3月订立,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15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根据案例答60~71题。

    赵刚遗产应当按照()方式进行分配。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
    D:代位继承

    答案:B
    解析:
    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确定财产分配目标时,要遵循合情合法原则。在为客户提供财产分配意见时,理财规划师不能为了迎合客户需要而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也要避免因这种行为可能为客户带来的法律责任。


    在界定客户遗产范围时,要结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有夫妻财产约定,按照约定写明的夫妻财产比例划定客户个人的遗产范围;如果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就要对客户现有的家庭财产按照有关原则进行划分,将属于配偶的财产隔离出去,而仅就遗嘱人个人的财产设立遗嘱。题中,赵刚夫妇的住房经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赵刚的遗产有(20+40)/2=30(万元)。


    题中,遗产分割前,夫妻共同财产为60万元,遗产没有分割时,财产就归夫妻双方同所有,因此黄丽的财产为30万元。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题中,赵刚2005年3月的遗嘱,经过了公证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平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郑天天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题中,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黄丽只能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题中,黄丽自身拥有财产30万元,通过遗产分配得到遗产15万元,因此黄丽财产约有45万元。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第一份遗嘱有公证,无论时间先后,公证的效力大于没公证的效力。因此郑天天可以得到一半的遗产,即15万元。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因而,郑天天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题中,赵刚立有遗嘱,所以赵峰不能得到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题中,赵强属于第二继承人。


    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

  • 第16题:

    一个月前,某村庄的赵某夫妻俩开着三轮车一同去贩卖大米。在回家途中,由于路面崎岖狭窄,而车灯又意外地出了故障,赵某不小心将三轮车开入路旁的沟中,导致夫妻俩当场身亡。赵某的女儿赵慧萍才10岁,她没想到一夜之间便失去了父母,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赵慧萍无法接受父母意外去世的巨大不幸,整日以泪洗面,天天一个人呆着,学也不上了,不和任何人说话。邻居们看她可怜,帮她解决吃穿问题,但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才好。后来,邻居向民政局的社会工作者求助。
    【问题】
    1.赵慧萍是否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其依据是什么?
    2.“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有哪些?
    3.社会工作者应如何帮助赵慧萍走出困境?


    答案:
    解析:
    1.赵慧萍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各地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开展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属于特困人员供养范畴。赵慧萍今年才10岁,她失去了父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人,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有权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2.特困人员供养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3)提供疾病治疗;
    (4)办理丧葬事宜。
    此外,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3.为帮助赵慧萍走出困境,社会工作者可以为其提供以下服务:
    (1)对赵慧萍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释放悲伤情绪,了解其内心的真实想法;
    (2)对赵慧萍进行个案辅导,帮助其树立自强的信念,努力接受父母已去世的现实,勇敢地生活下去;
    (3)为赵慧萍解决生活问题与学业问题,协助其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并为其办理相关事宜;
    (4)为赵慧萍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号召赵慧萍所在学校的老师、同学以及赵慧萍所在村庄的村委会及街坊邻里多关心赵慧萍,使赵慧萍能感受到温暖;
    (5)定期对赵慧萍进行随访,及时解决日后出现的各种困难,帮助其顺利成长。

  • 第17题:

    下列学者,()完全否定了传说时代历史的可行性,()认为反映古史的传说中有着真实的内核。

    • A、徐旭生;顾颉刚
    • B、王子今;徐旭生
    • C、顾颉刚;王子今
    • D、顾颉刚;徐旭生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1996年包玉刚的四个女儿包陪庆、包陪容、包陪丽、包陪慧共同捐资筑建了5号教学楼。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赵总想通过让团队成员轮流主持团队会议的方式来培养团队成员的能力。他知道小徐对这个想法不太支持,因为小徐在有机会这样做的时候没有主动去做。凭经验赵总认为,小徐能够让团队恪守议事日程,具备了主持会议的基本技能。赵总断定小徐有较高的能力和较低的情愿程度。赵总找到小徐,向他说明了这项工作的目的,并征询他的意见,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最终小徐接受了他的想法。在后来的会议上,小徐采用了在每个议题结束后做总结的方式,并对每个会议进行计划和审查。赵总给予小徐很高的支持。 对于小包,赵总则需要使用不同的领导方式。小包为人非常热情,但是赵总从她杂乱无章的谈话中,就能知道让她主持任何会议都可能是一场灾难。赵总觉得他需要用委婉的方式让小包对自己的谈话方式作出改进。在与小包的谈话中,赵总指出,他希望小包在会议上发言时能把她的论点集中起来,突出重点,逻辑层次清晰,这样更有利于听众获取信息,也可以让会议达到更好的效果。小包听取了赵总的建议,很快取得了进步,赵总表扬小包对工作积极负责,并与小包达成了她第一次主持会议的协议。 赵总建议小包在会议上发言时能把论点集中起来,突出重点,这体现了赵总对小包采用了什么样的的领导方式。


    正确答案:体现了赵总对小包采用了说服的领导方式。

  • 第20题:

    有四对夫妻,赵结婚的时候张来送礼,张和江是同一排球队队员,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洪夫妇与邻居吵架,徐、张、王都来助阵。李、徐、张结婚以前住在一个宿舍。请问:赵、张、江、洪、李、徐、王、杨这八个人谁是男谁是女,谁和谁是夫妻?


    正确答案: 洪与江、李与王、赵与徐、张与杨为夫妻。
    分析:首先分析性别,因为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说明李是女性,当然,与李在结婚前同住在一个宿舍的徐和张也为女性。所以我们得出了:
    男:赵、洪、王、杨
    女:李、徐、张、江
    接下来分析夫妻关系,从洪入手,因为洪夫妇和邻居吵架,徐、张、王来帮忙,说明了洪的对象不能是徐和张
    所以洪的对象有两个可能:李和江。但是由于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否定了李,洪与江是对象。
    下来分析李的爱人:因为洪夫妇与邻居吵架,徐、张、王都来助阵,这里只有王是男性,而且李的爱人是洪的爱人的表哥。所以说明王很有可能就是江的表哥,也就是李的丈夫。这样我们分析出了王与李是一对。
    剩下的男性还有赵和杨,女性还有张和徐。第一句说了:赵结婚的时候张来送礼,说明赵不是和张结婚,所以赵和徐是夫妻。而张和杨是夫妻。

  • 第21题:

    判断题
    我和赵刚上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了,工作后我们又进了同一家公司。现在我们都结婚了,孩子都一样大。★他和赵刚认识很多年了。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赵总想通过让团队成员轮流主持团队会议的方式来培养团队成员的能力。他知道小徐对这个想法不太支持,因为小徐在有机会这样做的时候没有主动去做。凭经验赵总认为,小徐能够让团队恪守议事日程,具备了主持会议的基本技能。赵总断定小徐有较高的能力和较低的情愿程度。赵总找到小徐,向他说明了这项工作的目的,并征询他的意见,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最终小徐接受了他的想法。在后来的会议上,小徐采用了在每个议题结束后做总结的方式,并对每个会议进行计划和审查。赵总给予小徐很高的支持。 对于小包,赵总则需要使用不同的领导方式。小包为人非常热情,但是赵总从她杂乱无章的谈话中,就能知道让她主持任何会议都可能是一场灾难。赵总觉得他需要用委婉的方式让小包对自己的谈话方式作出改进。在与小包的谈话中,赵总指出,他希望小包在会议上发言时能把她的论点集中起来,突出重点,逻辑层次清晰,这样更有利于听众获取信息,也可以让会议达到更好的效果。小包听取了赵总的建议,很快取得了进步,赵总表扬小包对工作积极负责,并与小包达成了她第一次主持会议的协议。 赵总建议小包在会议上发言时能把论点集中起来,突出重点,这体现了赵总对小包采用了什么样的的领导方式。

    正确答案: 体现了赵总对小包采用了说服的领导方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案例五  一个月前,某村庄的赵某夫妻俩开着三轮车一同去贩卖大米。在回家途中,由于路面崎岖狭窄,而车灯又意外地出了故障,赵某不小心将三轮车开入路旁的沟中,导致夫妻俩当场身亡。赵某的女儿赵慧萍才10岁,她没想到一夜之间便失去了父母,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赵慧萍无法接受父母意外去世的巨大不幸,整日以泪洗面,天天一个人呆着,学也不上了,不和任何人说话。邻居们看她可怜,帮她解决吃穿问题,但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才好。后来,邻居向民政局的社会工作者求助。  【问题】  1.赵慧萍是否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其依据是什么?  2.“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有哪些?  3.社会工作者应如何帮助赵慧萍走出困境?

    正确答案: 1.赵慧萍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各地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开展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属于特困人员供养范畴。赵慧萍今年才10岁,她失去了父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人,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有权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2.特困人员供养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3)提供疾病治疗;
    (4)办理丧葬事宜。
    此外,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3.为帮助赵慧萍走出困境,社会工作者可以为其提供以下服务:
    (1)对赵慧萍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释放悲伤情绪,了解其内心的真实想法;
    (2)对赵慧萍进行个案辅导,帮助其树立自强的信念,努力接受父母已去世的现实,勇敢地生活下去;
    (3)为赵慧萍解决生活问题与学业问题,协助其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并为其办理相关事宜;
    (4)为赵慧萍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号召赵慧萍所在学校的老师、同学以及赵慧萍所在村庄的村委会及街坊邻里多关心赵慧萍,使赵慧萍能感受到温暖;
    (5)定期对赵慧萍进行随访,及时解决日后出现的各种困难,帮助其顺利成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赵总想通过让团队成员轮流主持团队会议的方式来培养团队成员的能力。他知道小徐对这个想法不太支持,因为小徐在有机会这样做的时候没有主动去做。凭经验赵总认为,小徐能够让团队恪守议事日程,具备了主持会议的基本技能。赵总断定小徐有较高的能力和较低的情愿程度。赵总找到小徐,向他说明了这项工作的目的,并征询他的意见,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最终小徐接受了他的想法。在后来的会议上,小徐采用了在每个议题结束后做总结的方式,并对每个会议进行计划和审查。赵总给予小徐很高的支持。 对于小包,赵总则需要使用不同的领导方式。小包为人非常热情,但是赵总从她杂乱无章的谈话中,就能知道让她主持任何会议都可能是一场灾难。赵总觉得他需要用委婉的方式让小包对自己的谈话方式作出改进。在与小包的谈话中,赵总指出,他希望小包在会议上发言时能把她的论点集中起来,突出重点,逻辑层次清晰,这样更有利于听众获取信息,也可以让会议达到更好的效果。小包听取了赵总的建议,很快取得了进步,赵总表扬小包对工作积极负责,并与小包达成了她第一次主持会议的协议。 赵总向小徐说明了工作的目的,并征询他的意见,体现了赵总对小徐采用的是什么的领导方式。

    正确答案: 体现了赵总对小徐采用的是协商的领导方式。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