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后该企业经营不利,拖欠多名债权人的货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于企业债务,应由()。A 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B 三人重新协商如何承担民事责任C 甲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乙、丙承担次要民事责任D 三人共同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后该企业经营不利,拖欠多名债权人的货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于企业债务,应由()。
A

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

三人重新协商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C

甲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乙、丙承担次要民事责任

D

三人共同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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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甲、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后该企业经营不利,拖”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6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61.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按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未接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注意,合伙企业处分不动产、改变企业名称等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第2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为普通合伙人,乙和丙均为有限合伙人,经营一段时间后,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乙和丙相继转换为普通合伙人,对于这种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B.该合伙企业应当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C.该合伙企业应当转变为特殊的有限合伙企业

    D.乙和丙不得全部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转换为有限合伙人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本题的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因此应当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该题针对“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3题:

    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两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未接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是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还是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4题:

    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未接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是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还是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5题:

    甲、乙、丙、丁、戊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丁、戊为普通合伙人,一年后,甲、丙退出合伙企业,乙转为普通合伙人,则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丙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乙对转为普通合伙人之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该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B,C,D
    解析:
    有限合伙人退伙,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

  • 第6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如何负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则()。

    • A、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 B、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 C、亏损应由甲承担
    • D、亏损应由乙承担
    • E、亏损应由丙承担

    正确答案:A

  • 第7题:

    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情况由()

    • A、甲、乙合伙购房居住
    • B、甲、乙、丙合伙成立律师事务所
    • C、甲、乙、丙合伙成立会计师事务所
    • D、甲、乙、丙合伙成立造纸厂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任何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人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第9题:

    甲、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后该企业经营不利,拖欠多名债权人的货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于企业债务,应由()。

    • A、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 B、三人重新协商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 C、甲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乙、丙承担次要民事责任
    • D、三人共同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各项中,关于A企业合伙事务执行形式的表述,正确的有()。
    A

    甲、乙、丙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B

    甲、乙、丙决定,委托甲执行合伙事务

    C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托丙执行合伙事务

    D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聘任丁执行合伙事务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1)选项A: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全体合伙人可以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2)选项BC://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3)选项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后该企业经营不利,拖欠多名债权人的货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于企业债务,应由()。
    A

    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

    三人重新协商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C

    甲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乙、丙承担次要民事责任

    D

    三人共同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任何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人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三人决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协商约定甲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企业事务由乙、丙负责;甲不承担企业的债务,但是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则该约定的效力:( )

    A.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因其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B.部分无效,乙、丙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甲不得成为合伙人

    C.部分无效,甲、乙、丙三人都是合伙人,应当由三人共同承担企业的亏损

    D.有效,因合伙企业协议出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正确答案:C
    根据《民通意见》第46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33条第2款的规定,可知,本题中约定甲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企业事务由乙、丙负责的部分有效,但是约定甲不承担企业债务的部分无效。故C符合题意。

  • 第14题:

    甲、乙、丙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对该约定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约定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民事责任

    B、该约定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C、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民事责任

    D、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B

  • 第15题:

    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书面合伙协议中约定以下内容:

    (1)甲以劳务出资;乙和丙以现金出资;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

    (2)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由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及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企业注销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要求:简述上述合伙协议的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丁不得以房产使用权出资。根据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丁对其出资的房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其出资的房产也不属于合伙企业所有,因此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是不符合规定的。    
      (2)乙、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民事责任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委托1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检查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而,合伙协议中约定乙、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对退伙人责任承担的约定不符合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但仍应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企业注销后责任承担的约定不符合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并无债权人必须在5年内提出的限制规定。

  • 第16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形式符合规定的是()。

    A: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B: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C:由甲、乙两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E:聘请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答案:A,B,C,D,E
    解析: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第17题:

    甲、乙成立普通合伙企业,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下列关于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正确的有( )。

    A.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配
    B.由合伙人甲获得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和承担全部亏损
    C.合伙企业亏损由甲、乙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分担
    D.甲和乙平均分配利润,由合伙人乙承担全部亏损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选项A、C符合规定。

  • 第18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任何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人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第19题:

    甲、乙、丙3人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A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请分析该约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①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因此,约定甲债权负责有效;但不得约定乙、丙不得过问,即约定乙、丙不得过问无效。
    ②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约定乙、丙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无效。综上所述,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

  • 第20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任何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人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郑某尚不是合伙人。根据规定,新普通合伙人人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如何负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则()。
    A

    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B

    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C

    亏损应由甲承担

    D

    亏损应由乙承担

    E

    亏损应由丙承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甲、乙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双方订立书面合伙协议时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乙订立普通合伙企业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下列关于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正确的有(  )。
    A

    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配

    B

    由合伙人甲获得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和承担全部亏损

    C

    合伙企业亏损由甲、乙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分担

    D

    甲和乙平均分配利润,由合伙人乙承担全部亏损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对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合伙企业法》作了原则规定,主要内容为:①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②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第24题:

    问答题
    甲、乙、丙3人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A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请分析该约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正确答案: ①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因此,约定甲债权负责有效;但不得约定乙、丙不得过问,即约定乙、丙不得过问无效。
    ②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约定乙、丙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无效。综上所述,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