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以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则该加计扣除的比例为()。A 5%B 10%C 15%D 20%

题目
单选题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以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则该加计扣除的比例为()。
A

5%

B

10%

C

15%

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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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按()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额。

    A.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B.房地产开发费用

    C.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D.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


    正确答案:CD

  • 第2题: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的扣除

    A、10

    B、20

    C、25

    D、30


    参考答案:B

  • 第3题: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的是( )。

    A.土地使用权价款

    B.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契税

    C.前期拆迁补偿费

    D.直接建筑成本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税金;(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 第4题:

    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纳税人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B.纳税人支付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扣除
    C.纳税人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扣除
    D.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50%扣除
    E.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在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不得加计扣除20%

    答案:A,B,D
    解析:
    选项A:纳税人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中扣除;选项B:纳税人支付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中扣除;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 第5题: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B.建造非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不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20%

    C.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学校,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其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D.将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的,不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20%

    答案:C
    解析:
    选项A: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准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选项BD: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20%。

  • 第6题:

    转让旧房在加计扣除时应按几年计算? 问:对纳税人转让旧房的,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2005年10月购买的房产在2010年6月出售,在加计扣除时应按几年计算?


    正确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七条对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可以视同为1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2005年10月购置2010年6月出售的房产,可按5年计算加计扣除。

  • 第7题:

    委托方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全额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委托方发生费用的()计算加计扣除。

    • A、50%
    • B、60%
    • C、70%
    • D、80%

    正确答案:D

  • 第8题: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以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则该加计扣除的比例为()。

    • A、5%
    • B、10%
    • C、15%
    • D、20%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的扣除。
    A

    10

    B

    20

    C

    25

    D

    30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以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则该加计扣除的比例为()。
    A

    5%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

  • 第11题:

    多选题
    依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关于新产品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加计扣除的比例为50%

    B

    加计扣除的比例为40%

    C

    加计扣除适用一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D

    加计扣除适用开发费增长达到或超过10%的查账征收的工业企业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房地产公司2017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签订一份写字楼销售合同,当年收到全部款项,共计18000万元(不含增值税)。(2)该写字楼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的项目为:开发成本5000万元,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3000万元,利息支出150万元(能够按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相关税金990万元。(该题目针对土地增值税设置,暂不考虑其他税费。)已知:当地规定,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5%,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以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则该加计扣除的比例是()。
    A

    5%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 第13题:

    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从应税收人中扣除的项目有( )。

    A.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B.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C.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D.0.5‰.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AC
    解析:纳税人不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产地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其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因列入管理费用中,故在此不允许扣除。

  • 第14题: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房地产开发成本

    C、房地产开发费用

    D、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参考答案:AB

  • 第15题:

    在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中,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两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10%的扣除。(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16题:

    (2019年)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B.建造非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不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20%
    C.将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的,不允许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20%
    D.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学校,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其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答案:D
    解析:
    选项A,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选项B,不论建造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都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选项C,将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的,允许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20%。

  • 第17题:

    依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关于新产品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加计扣除的比例为50%
    • B、加计扣除的比例为40%
    • C、加计扣除适用一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 D、加计扣除适用开发费增长达到或超过10%的查账征收的工业企业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在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中,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两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10%的扣除。()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该比例为()。

    • A、50%
    • B、100%
    • C、150%
    • D、200%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单选题
    委托方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全额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委托方发生费用的()计算加计扣除。
    A

    50%

    B

    60%

    C

    70%

    D

    80%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转让旧房在加计扣除时应按几年计算? 问:对纳税人转让旧房的,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2005年10月购买的房产在2010年6月出售,在加计扣除时应按几年计算?

    正确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七条对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可以视同为1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2005年10月购置2010年6月出售的房产,可按5年计算加计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该比例为()。
    A

    50%

    B

    100%

    C

    150%

    D

    200%


    正确答案: B
    解析: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 第23题:

    判断题
    在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中,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两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10%的扣除。()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判断题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 20%扣除。此条优惠只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除此之外的其他纳税人不适用。(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