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至记过处
记过至降职
警告至撤职
记过至开除
第1题:
在预留印鉴管理中,未按规定办理客户预留印鉴挂失和更换印鉴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2题:
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检验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3题:
未按规定实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或合议制度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
第4题:
未按规定办理协助()、()、()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第5题:
未按规定审核应审核的测试事项,审核未揭示DCF测试中存在的明显问题,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6题:
对证照保管不当,造成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或损毁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7题:
查询
查复
答复
投诉
第8题: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记过或记大过
第9题:
撤职
解除劳动合同
警告至记大过
待岗处理
第10题:
对客户开出的空头支票未按规定办理退票的
受理超期、远期等作废或无效支票的
未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
未按规定受理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票据的
第11题:
警告至记过处
记过至降职
警告至撤职
记过至开除
第12题:
通报
罚款
警告至记大过
开除
第13题:
未按规定实行信贷部门负责人业务任职资格认定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员()。
第14题:
在办理票据挂失、同城清算、票据交换业务中,有下列()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撤职处分。
第15题:
未按规定办理久悬未取账户()、()和()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第16题: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以其它方式非法转让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降职至()。
第17题:
未按审批内容办理信贷业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18题:
警告
通报批评
留用察看
记过至开除
第19题:
金融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保险兼业代理证
第20题:
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公章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录用人员照片、合同、组织机构代码证
录用人员的劳动手册、营业执照、合同
第21题:
记过
开除
记大过
撤职
第22题:
记过
记大过
降职
撤职
第23题:
开除
记大过
撤职
降职
第24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