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中学生王某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李某当场没收,王某课后向李某承认错误并要求归还其手机,被李某以王某违反校规为由拒绝,李某的做法( )A 正确,学校规章应该人人遵守B 正确,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C 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D 不正确,应上交学校予以销毁

题目
单选题
中学生王某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李某当场没收,王某课后向李某承认错误并要求归还其手机,被李某以王某违反校规为由拒绝,李某的做法(  )
A

正确,学校规章应该人人遵守

B

正确,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

C

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D

不正确,应上交学校予以销毁


相似考题
更多“中学生王某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李某当场没收,王某课后向李某承认错误并要求归还其手机,被李某以王某违反校规为由拒绝,李某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在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某的监管下,将会计资料移交给李某。事后李某发现该会计资料存在严重差错,王某以已经移交完毕为由不予理睬。根据规定,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A.王某

    B.李某

    C.王某和李某

    D.王某、李某及夏某


    正确答案:A
    移交人员应对移交前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故选A。

  • 第2题:

    王某与李某系单位同事,王某为一般职工,李某为部门经理。某日,王某与李某所在单位被盗,李某个人被盗债券价值1万元。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又在单位内召集职工说明政策,要求作案者投案自首。王某怀疑是其同学张某所为,因为张某曾到单位来找过王某。王某感到李某对其产生怀疑,害怕李某将其开除,产生了一种花钱买平安的心理,便私下约见李某,声明债券并非其所偷,但可以由其支付李某1万元了结此事,并签订了还款协议,并要求李某不要让他人知道,也不要再追究。李某同意后,王某支付李某1万元,李某也并未将此事报告公安机关。后盗窃犯张某因另案被捕,供认李某的债券也是其盗取。公安机关知道王某与李某之间私下了结此事后,即对王某进行审问,排除了王某参与犯罪的嫌疑。王某遂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李某认为所得款项合法,不同意返还,王某诉至法院。问:
    (1)王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的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王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无效,因为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合同关系,故谈不上有债权债务关系,此外,该协议内容明显规避刑法有关惩治犯罪的规定,故为无效协议。
    (2)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所得款项的主张能够成立,因为李某获取的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王某与李某签订的还款协议无效,李某取得的利益失去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王某和李某之间因而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对此,利益所有人王某对利益取得人李某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因此,李某从王某处取得的1万元款项应当返还给王某。
    【精解】本案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如何界定《合同法》第52条有关违反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法律”,不仅仅包括民法、商法,还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其他法律。第二,本案是否属于不当得利案件?有的考生认为,对于不法行为的给付,不适用不当得利,例如,通奸之人向发现者支付金钱,以获取通奸事实不被他人知晓的保密,或者行贿受贿,或者赌博之债,或者用金钱收买杀手,因未获成功而要求杀手返还金钱等,这些都不适用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过,本案与上述不适用不当得利的例子还是有差别的,因为王某支付的款项不能认定为不法给付,也不是想隐瞒其“盗窃”事实,只不过是花钱免灾,害怕引火烧身,这与保密通奸事实等绝非等同,故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

  • 第3题:

    李某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某的监交下,将会计资料移交给王某。事后王某发现该会计资料存在严重差错,李某以已经移交完毕为由不予理睬。根据规定,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A、李某
    B、王某
    C、李某和王某
    D、李某、王某及林某

    答案:A
    解析:
    移交人员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完整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而在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应负的责任。

  • 第4题:

    村民王某与李某所承包的土地相邻,王某为浇水灌溉,经与李某协商,双方于3月份签订了合同,主要约定:王某经过李某的承包地修建一条小渠,李某也可以用之进行灌溉,王某每年支付给李某500元。水渠建成后,王某和李某都利用该水渠灌溉。后来,水渠被冲断,王某花钱修好了水渠。由于李某因为此渠也受益很多,王某要求李某承担部分修渠费用。李某以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为相邻关系纠纷
    B.由于合同并没有约定,因此王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费用
    C.修建水渠的费用应当由李某一人承担
    D.双方应共同承担修渠费用

    答案:D
    解析:
    本案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应当为设立地役权的合同;在地役权关系中,供役地人一方面要依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其权利,另一方面,假如地役权人也利用供役地上的设施,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依据公平原则,其有义务承担部分维修的费用。

  • 第5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王某因涉嫌违法被带到派出所,警察李某因王某态度不好故意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所在的派出所应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 B、李某所在的公安局应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 C、王某自行承担责任
    • D、对王某实行国家赔偿后,对李某实行追偿

    正确答案:B,D

  • 第7题:

    李某在网吧上网时发现邻桌的男子王某使用的苹果手机非常时尚靓丽,意图占为己有,于是以自己手机没电为由向王某借用手机。李某借得手机后,边打电话边向门口移动,后趁王某不注意,离开现场。李某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
    • B、抢夺罪
    • C、侵占罪
    • D、盗窃罪

    正确答案:D

  • 第8题:

    李某参与赌博,输给王某5万元,输光后,当场要抢回这笔钱。王某为了防止钱被抢走,打伤了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治安调解的是()。

    • A、李某因口角纠纷殴打邻居王某
    • B、王某与同事李某产生纠纷,王某将李某钱包损坏
    • C、王某酒后随意殴打服务员李某
    • D、李某诽谤其同事王某嫖娼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王某假冒人民警察,称能找关系把李某(女)的弟弟(因盗窃被逮捕)放出来,李某信以为真,王某即趁机多次和李某发生性关系。后王某的身份被李某识破,王某不顾李某反抗多次将其奸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构成招摇撞骗罪
    • B、王某构成强奸罪
    • C、对王某以招摇撞骗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
    • D、王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A,B,C,D

  • 第11题:

    2004年2月20日,张某、李某签订为期半年、月租金500万元的租房合同。2004年5月5日,张某在询问李某是否愿以30万元购买该租赁房,被李某拒绝后,即与王某签订卖房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4年5月10日,王某要求李某在两周内搬出去,李某拒绝,王某亦未坚持。 2004年9月10日,李某将500元交给王某,声称是9月份房租,王某收下。9月30日,李某通过电话联系王某,表示愿继续以月租500元承租此房1年,王某表示同意。10月5日,赵某提出愿以600元承租此房,王某随即要求李某在两周内搬走,问王某先后两次要求李某搬走,王某是否有此项权利?( )

    • A、无权;有权
    • B、有权;无权
    • C、有权;有权
    • D、无权;无权

    正确答案:A

  • 第12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1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欲起诉李某。王某的正确做法是(  )。[2007年真题]
    A

    王某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李某

    B

    若王某请求公司董事会起诉李某的口头提议遭拒绝,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C

    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公司的损失将难以弥补,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李某

    D

    若王某请求公司监事张某起诉李某的书面提议遭拒绝,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1条第1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2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3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一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欲起诉李某。王某的正确做法是( )。

    A.王某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李某

    B.若王某请求公司董事会起诉李某的口头提议遭拒绝,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C.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公司的损失将难以弥补,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李某

    D.若王某请求公司监事张某起诉李某的书面提议遭拒绝,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李某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股东诉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4题:

    某市辖区的交警李某以王某闯红灯当场作出50元罚款的决定,并要求王某当场缴纳。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A:交警李某无权当场收缴
    B:对王某的罚款决定书,李某无需签名或者盖章,由区交管局盖章
    C:交警李某收缴王某50元罚款,须出具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D:李某应当向王某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答案:D
    解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7条第1款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108条第2款规定:“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据此,只要交警当场作出200元以下罚款,且受处罚人无异议的,即可当场收缴。A项称绝对无权当场收缴的说法是错误的。《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根据上述规定,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必须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故B项错误。根据上述第1款规定,D项显然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据此,罚款收据应当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故C项错误。

  • 第15题:

    民警甲、乙在出警过程中遭到围攻,甲被王某用手机击中头部,乙警服被李某撕破。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甲可以口头传唤王某
    B.乙可以扣押王某的手机
    C.公安机关可以对李某处行政拘留
    D.乙可以对李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本题中,李某属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对于王某的违法行为,甲可以口头传唤,故选项A正确;
    选项B,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对下列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一)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因此乙可以扣押王某的手机,选项B正确;
    选项C,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李某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对李某行政拘留,选项C正确;
    选项D,乙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因此不能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因此选项D错误,本题选择D。

  • 第16题:

    李某参与赌博,输给王某5万元之后,要抢回这笔钱。王某为了防止钱被抢走,打伤了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


    正确答案:故意犯罪

  • 第17题:

    李某与王某素有仇怨。一日,李某拦住王某,百般辱骂,王某挥舞拳头作势欲打李某,李某逃跑,王某紧追不舍。李某从屠户徐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王某不敢再追,李某用言辞激王某,王某又追。待王某追近时,李某用杀猪刀捅了王某一刀,导致王某心脏破裂而死。李某的行为属()。

    • A、正当防卫
    • B、紧急避险
    • C、防卫过当
    • D、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李某在路上拦截女中学生王某,持匕首对王进行威胁,实施强奸。王与其搏斗,并抢得匕首。李见匕首被夺,即挥拳击打王头部,王以匕首相迎,刺中李的胸部,李当场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是正当防卫
    • B、王是防卫过当
    • C、王应负刑事责任
    • D、王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 第19题:

    李某在路上拦截女中学生王某,持匕首对王某进行威胁,欲实施强奸。王某与其搏斗,并抢得匕首。李某见匕首被夺,即挥拳击打王某头部,王某以匕首相迎,刺中李某的胸部,李某当场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是正当防卫
    • B、王某是防卫过当
    • C、王某应负刑事责任
    • D、王某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李某和王某是夫妻,因家庭琐事李某给了王某一耳光,王某报警。李某事后非常后悔,立即给王某道歉,王某也原谅了李某,不愿意公安机关处理李某。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及时出警,依法取证
    • B、保护王某、李某的隐私
    • C、对李某批评教育
    • D、尊重王某的意愿,对李某不予处理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中学生王某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李某当场没收。王某课后向李某承认错误并要求归还其手机,被李某以王某违反校规为由拒绝。李某的做法()。

    • A、正确,学校规章应该人人遵守
    • B、正确,教师有惩成学生的权利
    • C、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 D、不正确,应上交学校销毁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李某经营一个主营川菜的个体餐馆,其雇佣的服务员江某在为客人提供服务时,将碱水当作白酒送至餐桌上,致使客人王某的喉咙被烧伤。王某决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李某为被告
    • B、王某可以李某与江某为共同被告
    • C、王某只能以李某为被告,因为李某是餐馆的业主
    • D、王某只能以江某或者李某为被告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单选题
    中学生王某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李某当场没收。王某课后向李某承认错误并要求归还其手机,被李某以王某违反校规为由拒绝。李某的做法()。
    A

    正确,学校规章应该人人遵守

    B

    正确,教师有惩成学生的权利

    C

    不正确,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D

    不正确,应上交学校销毁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李某在某高中校门外开设了一家手机专卖店,为招揽生意,允许学校学生赊购商品。王某(11周岁)在该店赊购一款苹果手机,价值6000余元。在李某向王某之父索债时,双方发生争执。关于李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如果李某催告王某之父追认,王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合同生效

    B

    李某有权在王某之父追认前撤销合同

    C

    合同不因当事人行为能力而影响其效力

    D

    王某之父不追认,则合同不能生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法总则》第1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题中,A项,王某之父逾期未作表态,视为拒绝追认。
    B项,李某明知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与其订立合同,非善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
    C项,合同的效力受当事人行为能力的影响。
    D项,追认权属于形成权,一旦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作出即可使得该法律行为无效,不受其约束,符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