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安全技术部
综合部
客运部
第1题:
未按要求在风险报告系统中规范填报,对()等相关要素填报不真实、不完整,造成不良后果的,在风险报告中,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
第2题:
因理赔材料丢失、被盗、损毁等原因造成的材料缺失案件,不能采用非标案件管理办法处理。
第3题:
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定性定责,并按()的原则进行处理,落实到人。
第4题:
在确定责任局的原则中,遇特快专递邮件丢失、损毁、延误,属民航等非邮政部门原因或暂未查清责任局时,()为垫赔局。
第5题: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调查处理工作》(铁运[2012]320号)规定,对涉及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应按发生原因、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各部门职责等确定责任单位。
第6题:
现金领缴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业务差错,出入库双方均须积极配合查找原因,妥善保存有关录像资料,并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在查实差错原因后方可核销相关挂账。对因人为责任导致的业务差错,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第13题:
对因车票被盗、被劫等可排除员工人为原因造成丢失的情况,由()对事件定性定责,相关部门根据()确定的性质及责任进行处理。()
第14题:
不按规定使用、私自转借、丢失封钳等造成工作差错,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15题:
一、二类投诉的调查由责任分部、中心站进行,部门核实后进行定性定责。三类投诉由票务票务稽查部组织,会同责任部门联合调查、分析、定性、定责。
第16题: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责任确定情况,处理旅客人身伤害所发生的赔付款,由责任单位承担;无法确定责任单位的,由发生单位承担。
第17题:
贵金属产品在运输、保管、销售过程中因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耗、丢失等,由银行负担的部分应进行报损处理。
第18题:
2017年4月1日起,我*司各渠道对维修/换机的情况进行报备,需登记新的IMEI。
我*司各渠道对维修/换机的情况进行报备,需开具售后检测单即可,均无需要登记新的IMEI
对由于非我*司原因造成的客户手机丢失、被盗、损坏无法使用等情况,2017年4月1日起,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不赠费或补扣费处理。
对由于非我*司原因造成的客户手机丢失、被盗、损坏无法使用等情况,可均按照进行“机卡不分离”特殊情况处理。
第19题:
《事件现场经过(目击者)》
《当事人信息登记表》
《客伤处理记录》
《站内事件记录表》
第20题: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