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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私自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对丁、戍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对己、庚的债务。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该债务承担协议的法律效力是(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是当事人分立后合同的承担。根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第2题: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 )

    A.该转让无效

    B.该转让的效力待定

    C.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D.债权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及其生效的条件。


    正确答案: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该债务具有可移转性(性质上、当事人约定、强制性规定不可移转的除外)
    (3)承担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承担达成合意
    (4)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承担合同对债权人的生效要件
    (5)债务承担合同的形式——无要求,但须明示

  • 第4题:

    债的效力不变而由第三人承受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是()。

    • A、债务承担
    • B、债务履行
    • C、债务转移
    • D、以上选项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A

  • 第5题:

    提存的效力是()。

    • A、债务人免除责任
    • B、债务人不免除责任
    • C、提存所产生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 D、提存所产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 E、提存物的风险转移到债权人

    正确答案:A,C,E

  • 第6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戍、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戍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

    • A、无效
    • B、有效
    • C、可撤销
    • D、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 第7题:

    问答题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要件和效力

    正确答案: 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条件:①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②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③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④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①承担人成为债务人;②抗辩权随之移转;③从债务一并移转.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以下关于免责的债务承担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的债务全部移转于第三人,由该第三人代替原债务人的地位,而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

    B

    免责的债务承担需要经债权人同意

    C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D

    只有通过承担人和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才能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债务抵销的条件、效力。

    正确答案: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为抵销的债权即主张抵销的债务人的债权,称为动方债权或主动债权、能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方债权或被动债权、反对债权。抵销是债的消灭原因,并且用抵销方式消灭债,可便利当事人双方,节省交易成本。抵销一般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须双方互负债务,互享有债权。抵销人供抵销的债权应为自己享有的具有完全效力的债权。抵销人只能以自己的债权供抵销。对于他人的债权,即使他债权人同意,也不得抵销。
    第二,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抵销的债务以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为必要。抵销的债务一般为金钱债务和种类之债。
    第三,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抵销具有清偿的效力,因此只有债务已届清偿期才可以抵销。两项债务,一项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未届清偿期时,若未到期的债务人主张抵销的,可以抵销;已届清偿期的一方主张抵销,未到期一方同意抵销的,则也可以抵销。如果两项债务都没有规定清偿期,则可以随时抵销。
    第四,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抵销的债务须为可以抵销的债务。对于依法律规定或者债务的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双方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也不得抵销。
    抵销使双方的债权债务在相应的范围内消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欠乙企业100万元的贷款,乙对甲的债权时效期间只剩3个月。此时甲与丙达成免责的债务承担协议,并将该协议内容通知了乙。关于该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及通知的意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与丙的债务承担协议自通知到达乙时生效

    B

    若乙同意债务承担协议,则丙可对乙行使甲对乙的抗辩权

    C

    若乙不同意债务承担协议,则丙对乙行使甲对乙的抵消权

    D

    甲与丙的债务承担协议自通知到达乙时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债务承担协议自通知达到债权人时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债权人同意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在债务承担中,债务受让人可对债权人行使原债务人的抗辩权,但不能行使原债务人的抵消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11题:

    多选题
    提存的效力是()。
    A

    债务人免除责任

    B

    债务人不免除责任

    C

    提存所产生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D

    提存所产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E

    提存物的风险转移到债权人


    正确答案: E,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债务承担的条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对外效力如何?(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A。解析:《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分离后的公司之间对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仅对内部生效,不具有公示力。仍应承担连带责任。故选A。

  • 第14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对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对外效力表述错误的是:()

    A:该协议无效
    B:该协议有效
    C:该协议可撤销
    D:该协议效力未定

    答案:B,C,D
    解析:
    《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该法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根据法律规定,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分立后的法人应对分立前法人所负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作为分立法人的乙、丙两公司关于债务分割的内部协议不能对抗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该协议只对乙公司和丙公司有效力。因此,乙公司和丙公司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丙公司无力承担,则由乙公司承担,当然乙公司承担后可按协议向丙公司追偿。

  • 第15题:

    简述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异议的效力。


    正确答案: ①对人民法院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导致督促程序的终结,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终止督促程序的裁定;
    ②对支付令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导致其失效;
    ③对债权人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按照通常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 第16题:

    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


    正确答案: (1)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债务人基于合同关系所享有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移归承担人。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移归承担人负担,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第17题:

    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征得债权人同意。未征得同意的,该转让()

    • A、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 B、对债权受让人不发生效力
    • C、仅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D、仅对债务承担人不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效力如何?()

    • A、该协议无效
    • B、该协议有效
    • C、该协议可撤销
    • D、该协议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

    正确答案: (1)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债务人基于合同关系所享有的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移归承担人。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移归承担人负担,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债的效力不变而由第三人承受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是()。
    A

    债务承担

    B

    债务履行

    C

    债务转移

    D

    以上选项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异议的效力。

    正确答案: ①对人民法院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导致督促程序的终结,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终止督促程序的裁定;
    ②对支付令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导致其失效;
    ③对债权人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按照通常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如果夫妻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但没有把这个约定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其同意,则()。
    A

    约定仍对债权人产生效力,但债权人无权指定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债务

    B

    约定仍对债权人产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指定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债务

    C

    约定不对债权人产生效力

    D

    由法院裁决是否对债权人产生效力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债务承担的效力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债务承担的效力

    正确答案: 债务承担的效力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
    根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地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依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