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更多“问答题论述遗产的范围。”相关问题
  • 第1题:

    问答题
    论述认知心理学的研究范围和实质?

    正确答案: 认知心理学是以信息加工观点为核心的心理学,又可称作信息加工心理学。其实质就在于它主张研究认知活动本身的结构和过程,并且把这些心理过程看作信息加工过程。认知心理学的信息加工观点因强调研究心理活动本身的结构和过程而带有更多的心理学色彩,并能使各种心理过程有机地统一起来。认知心理学倡导信息加工观点,实际上是在高于生理机制的水平上来研究心理活动,也就是立足于心理机制,研究信息加工过程。其核心是揭示认知过程的内部心理机制,即信息是如何获得、贮存、加工和使用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题:

    问答题
    论述我国法律关于夫妻遗产继承权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内容:
    ①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只有婚约的男女之间、姘居的以及非法同居的男女之间、已经离婚的男女之间不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依法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已经领取结婚证尚未同居时一方死亡,或是已经提起离婚诉讼未获有效离婚裁决时一方死亡,生存方都可以配偶身份享有遗产继承权。
    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其继承权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代理配偶一方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一般不得代理放弃继承权。明显损害继承人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③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④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死亡配偶个人债务,生存配偶不必清偿,自愿代为偿还的除外。⑤依照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子女、父母的,生存配偶一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共同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由生存配偶单独继承;
    ⑥《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中当然包括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⑦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尤其是妻子一方)不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3题:

    问答题
    试述遗产债务的概念及其范围。

    正确答案: (一)遗产债务的概念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完全用于被继承人个人的需要,或其它依法应当由其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债务。
    所谓“完全用于被继承人个人的需要所欠的债务”,是指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只是用于满足被继承人个人某种特殊需要而欠下的债务。
    所谓“其他依法应当由其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债务”,主要包括:
    1.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生前因侵权而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3.被继承人生前获得的不当得利。
    4.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无因管理之债。
    5.被继承人生前应当履行的合同之债。
    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
    (二)遗产债务的范围
    1.应当将被继承人个人所欠的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相区别。家庭共同债务,是指家庭成员作为债务人所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包括:
    (1)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为添置家庭共有财产所负担的债务。对于家庭共同债务,无论是以家庭成员的名义欠下的债务,还是以家庭成员中个人的名义所欠下的债务,都属于家庭的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用家庭共有财产偿还。
    2.将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与安葬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相区别。继承开始后,因安葬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不属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应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偿还。
    3.将为继承遗产而支付的继承费用与遗产债务相区别。因继承遗产,如为遗产管理、遗产分割及执行遗嘱等支出的继承费用,不应作为遗产的债务,但可以从遗产中支付或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4题:

    问答题
    论述石灰的生产结硬过程,并说明其应用范围。

    正确答案: 生石灰的硬化包括两个方面的作用,即结晶作用和碳化作用。结晶作用是氢氧化钙从溶液中析出。碳化作用非常缓慢,十分微弱,其反应为:
    Ca(OH)2+CO2+nH2OCaCO3+(n+1)H2O
    石灰的应用:石灰在土木工程中有广泛应用,包括配制砌筑砂浆、抹面砂浆,拌制灰土、三合土作为基础垫层,生产石灰碳化板以及硅酸盐、加气混凝土制品的原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论述《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于1988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十六届大会通过。是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的重要成果。是调整涉外继承实体要件的主要的国际条约。其主要内容如下:
    (1)在适用范围方面,除遗嘱方式、遗嘱能力、与夫妻财产有关的问题、与继承无直接关系而产生或转移的权利和财产外,一切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均适用本公约。
    (2)在法律适用方面,只要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参加了公约,该法院就要适用公约,即使公约指向的法律为非缔约国法律,本公约同样适用。
    (3)在准据法选择方面,公约采用了继承法律适用的同一制,即将死者遗产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统一适用准据法;而且,该公约有条件承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一方可以明示方式指定有关国家的法律作为调整继承整体问题的准据法,但这种指定法律的行为只有在该当事人在指定法律时或死亡时具有该有关国家的国籍或在该国拥有惯常居所时方为有效。
    (4)在准据法的调整内容方面,公约规定包括:确认继承人、继承份额和义务以及因死亡而引起的其他继承权;引行为而引起的继承权的剥夺和损失;在确定继承人、不动产遗嘱继承人或动产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时,任何返还或说明赠与物品、特留份或遗物的义务;可处分的遗产部分,不可剥夺的利益和对遗产处分的其他限制;遗嘱处分的实质有效性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列宁论述了托尔斯泰遗产的具体意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①会更清楚地认识自己的敌人;
    ②会了解他们的弱点在什么地方;
    ③不应该向托尔斯泰学习如何求得美好的生活,而应该“向无产阶级学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论述劳保医疗制度的人员范围和具体实施办法?

    正确答案: 劳保医疗制度是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而实施的一种福利制度,解决了产业工人的医疗保健问题。
    劳保医疗的经费来源是由各厂矿企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属职工福利基金,一般提取比率为3%-5.5%。资金由企业自身负责管理,超支部分自负。其具体内容为:职工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企业单位负担,在职工因病休养期间,半年之内工资按工龄长短付给本人标准工资的60%-70%,半年以上工资按工龄长短付给本人标准工资的40%-50%;如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付给本人标准工资40%-50%作为救济费;职工的直系亲属患病时,所需医疗费由企业负担一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论述各种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特征与适用范围

    正确答案: (一)技术经济特征:
    1.送达速度:是指运载工具将所运送的对象从始发地运送到目的地的全部时间。
    2.运输成本:是运输业的一个综合指标,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3.投资水平:各种运输方式由于技术设备的构成不同,不但投资总额大小各异而且投资期限和初期投资的金额也有相当大的差别。
    4.运输能力:水运和铁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公路和航空相对较小。
    5.能源消耗:由于铁路运输可以采用电力牵引,因而具有优势,而公路和航空则是能源消耗最大的。
    6.运输的通用性与机动性:铁路与管道运输受季节影响最小,而机动灵活方面则公路与航空运输为优越。
    7.对环境的影响度
    (二)适用范围
    1.铁路运输,在国土幅员辽阔的大陆国家是陆地交通运输的主力;适合经济经常稳定的大宗货物运输,特别是中长途运输;适合于中长途、短途城际和现代快速市郊旅客运输的需要。
    2.公路运输,在中短途运输中效果最突出,特别是“门到门”的运输更显得优越,补充和衔接其他运输方式。
    3.水路运输,特别适合大宗货物的长途运输,尤其是远洋运输,是国际贸易的主要运输方式。
    4.航空运输,适用于长途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及邮件运输,包括国际和国内运输,在通用航空运输方面更显优势。
    5.管道运输,是流体能源非常适用的手段,尤其是输送属危险品的油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遗产的范围

    正确答案: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的公民的所有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论述遗产分割的方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论述错帐具体更正办法及其使用范围?

    正确答案: 1、划线更正法。
    2、红字更正法。
    3、补充登记法。
    1、划线更正法适用于结账前发现的账簿记录中数字或文字错误,包括记账凭证正确,过账时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而造成的记账方向、金额以及过错帐户等错误的更正。过账前发现的记账凭证中帐户名称、对应关系、数额的错误也可采用划线更正法。
    2、红字更正法是用红字冲销或冲减原记金额,以更正错误的一种方法,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对应关系错误或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对应关系正确但金额错误,并且金额大于正确金额。
    3、补充登记法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帐户对应关系正确,但所列金额小于应记金额而产生的账簿记录错误。更证时,只要将少记金额填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一样的凭证补充入账即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遗产酌给请求权?遗产酌给请求权人的范围有哪些?

    正确答案: 遗产酌给请求权指的是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的权利。主要有两类: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问答题
    试论述拍卖法的适用范围。

    正确答案: 法律的适用范围问题实际上是指法律的效力范围。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哪些人,在什么空间、时间范围内有效。法律效力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三个方面:
    (1)拍卖法对人的效力: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
    (2)拍卖法的空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的问题。
    (3)拍卖法的时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举例论述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开发。

    正确答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政府作为主导,各种社会力量进行协作才有可能实现,仅仅靠专家学者远远不够。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对即将失传的,由专家学者尽快进行音像资料的记录整理,保存完善的资料;对于还有一定生命力的,则需要全社会配合尽快地进行保护性开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论述横道图优缺点及应用范围。

    正确答案: 优点:
    1.它能够清楚地表达活动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持续时间,一目了然,易于理解,并能够为各层次的人员所掌握和运用;
    2.使用方便,制作简单;
    3.不仅能够安排工期,而且可以与劳动力计划、资源计划、资金计划相结合。
    缺点:
    1.很难表达工程活动之间的逻辑关系,即工程活动之间的前后顺序及搭接关系不能确定。如果因一个活动提前或推迟,或延长持续时间会影响哪些活动同样也表达不出;
    2.不能表示活动的重要性;
    3.横道图上所表达的信息量较少;
    4.不能用计算机处理,即对一个复杂的工程不能进行工期计算,更不能进行工期方案的优化。
    应用范围:
    1.它可直接用于一些简单的小型项目。由于活动较少,可以直接用它排工期计划;
    2.项目初期由于尚没有作详细的项目结构分解,工程活动之间复杂的逻辑关系尚未分析出来,一般人们都用横道图作总体计划;
    3,上层管理者一般仅需了解总体计划,它们都用横道图表示;
    4.作为网咯分析的输出结果。现在几乎所有的网咯分析程序都有横道图的输出功能,而且被广泛使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鲁迅对中外文化遗产采取什么态度?试论述鲁迅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历史贡献。

    正确答案: 鲁迅基于中国社会现实的考虑,特别注意提倡现实主义精神,但作为艺术表现的方法,鲁迅则在提倡现实主义方法的同时,也兼容浪漫主义、象征主义等多种多样的创作方法。鲁迅一向认为,介绍外国文学作品,“不但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只要有利于更好地表达作家的思想情感,有利于写出成功的作品,对任何表现方法都可以采用“拿来”的办法。鲁迅在这方面的主张以及创作实践,对于今天的文学创作仍是非常具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遗产的范围。

    正确答案: 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遗产:
    1.公民的收入,包括公民的工资、奖金、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以及接受赠与、继承等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以及某些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正确答案: 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2.传统表演艺术。
    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技能。
    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论述铁丝订的优缺点及其适用范围。

    正确答案: 优点是成本较低,设备简单,容易操作,书刊不容易散。缺点是厚书不好订,书摊不平,有铁丝痕迹和锈迹。适用范围为160页以内的产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论述著作权的作品的范围。

    正确答案: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强调其独创性,独创性指作者独立构思完成作品,排斥抄袭但不排斥同一题材(主题),这点不同于专利的新颖性即排斥相同主题。例如:《十五的月亮》之后的《弯弯的月亮》、《月亮走,我也走》等都属作品。
    作品的范围:主要有: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授课、演讲)
    (3)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作品
    (4)美术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
    (8)计算机软件
    不属作品的范围:
    (1)法律、法规以及官方文件
    (2)时事新闻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继承法中遗产的范围。

    正确答案: (1)公民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论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制度,是行政诉讼区别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行政案件的权限。在行政诉讼中确立受案范围是因为并不是所有行政行为都能通过法院加以审查。从总体上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由一国的宪政体系决定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法院与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之间的监督权力划分,而且它还涉及到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的救济权的范围。因此,它可以说是行政诉讼的核心内容。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理解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制约受案范围的因素、受案范围的意义和确定受案范围的方式,以下就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般认为,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1)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状况及自我约束机制。如果一国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状况优良或者自我监督机制比较完善,行政诉讼就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需求;没有普遍的社会需求,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就不可能很大。因为完善的制度通常是以不完善的背景为前提的,问题越严重越尖锐,暴露的越充分,相关制度才可能变得越完善。
    (2)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通常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司法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中的宪法地位;司法机关在公众中的威信,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有效监督的可能性;等等。上述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
    (3)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发展的程度。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发展的程度通常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决定因素之一。行使权力的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总是弱于其扩展权利的意识,而接受监督的意识只有在存在外在压力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形成。对公民权力的救济只有在公民意识到其权利应当给予救济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这样,公民意识和自主意识的发展程度就会客观的制约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扩展程序。
    (4)行政法治的背景。如果一个国爱的行政法律规范寥寥无几或尚不成形,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就无法可依,则势必限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展。而行政诉法律规范的完善则自然给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留有充分的发展余地。
    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标志着法院审理行政行为的可得性。因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就是法院主管一定范围之内行政争议案件的根据,也是确定法院是否有权解决行政争议案件、处理行政纠纷案件的权限分工。因此,确立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意味着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相对人在何种范围内对哪些事件可以诉诸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裁判权,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行为的侵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各国宪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一种权利,但这种权利要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如果法律拒绝将其某种争议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相对人就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确立实际上也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的确立。再次,行政诉讼的范围也意味着当事人资格的确定。一个公民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诉讼中的正当当事人,最根本的条件之一是看他受涉及的争议是否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加以解决。只有与该争议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或组织才具有当事人的资格,否则,就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合格当事人。最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也意味着行政行为受司法监督的范围和界限,它决定着法院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在处理和监督行政行为时的合理分工。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的行为在我们国家都可以通过法院进行监督的,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行使的。法院只对一部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这部分行政行为就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成为法院与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监督权的界限。
    确立受案范围的方法主要有概括式、列举式和混合式等几种。
    (1)概括式是由统一的行政诉讼法典对受案范围作出原则性的规定,通常规定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方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概括式的优点是简单、全面,不至于发生遗漏。但也有过于宽泛和不易操作的问题。
    (2)列举式有肯定列举式和否定列举式两种方式。肯定列举式是由行政诉讼法和其他单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加以逐个列举,凡列举的都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否定列举式也称为排除列举式,是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事项加以逐个列举,凡列举的都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未作排除列举的则都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列举式的优点是具体、细致,受案或不受案的界限明确,易于掌握。但也有烦琐且又难以列举全面的弱点。
    (3)混合式是将上述两种方式混合使用,以发挥各种方式的长处,避免各自的不足,相互弥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论述人力资源管理的范围。

    正确答案: (1)在企业人员的录用方面
    1)职务分析与职务设计2)招聘与选拔3)调动和晋升4)劳动合同的管理
    (2)在企业的人员开发方面
    1)培训与教育2)民主管理3)企业文化4)职业管理与员工发展
    (3)在企业人员维持方面
    1)绩效考评2)薪酬管理3)交流与沟通
    (4)在企业人员的使用方面1)激励2)劳动条件3)合作与冲突
    解析: 暂无解析